理论教育 农地地租理论:级差地租、产生条件、来源及原因

农地地租理论:级差地租、产生条件、来源及原因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级差地租形成条件的差异,可以分为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或称丰度地租、位置地租和资本地租。表2-4农业土地级差地租与绝对地租产生条件、来源和原因2.绝对地租产生条件、来源及原因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级差地租时,假定租种最劣等土地不交纳地租。这种不管租种什么样的土地都必须交纳的地租称绝对地租。

农地地租理论:级差地租、产生条件、来源及原因

1.级差地租Ⅰ产生条件、来源及原因

通常情况下,农业土地肥力和位置总是有所不同。农业工人在不同肥力和位置的土地上耕种,劳动生产率必然有差别。在优等土地上产量高,单位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低;相反,劣等土地上产量低,单位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高。面对同样的市场,同样的产品是按同一价格销售

由于土地面积有限,特别是优、中等土地面积有限,仅仅把优、中等土地投入生产会造成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不能满足,因而,劣等地也必须投入农业生产。如果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以中等地生产条件下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则劣等地经营者无法获得平均利润,最终将会退出农业生产,进而导致农产品供不应求,市场价格上升,直至达到劣等地生产条件下的个别生产价格,保证劣等地经营者获取平均利润。因此,为了满足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必须以劣等地的个别生产价格作为市场价格,即社会生产价格。因此,优、中等土地的经营者就能因为其单位产品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而获得超额利润。这个超额利润是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但其形成的条件不是土地经营者的经营能力,而是土地的自然条件。该超额利润不能归属于土地经营者。在土地有限、所有权存在的条件下,只能归土地所有者所有,作为土地所有权经济实现。

根据级差地租形成条件的差异,可以分为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或称丰度地租、位置地租和资本地租。表2-1、表2-2、表2-3分别说明在土地肥力不同、距离市场远近不同以及投入资本程度不同的情况下,级差地租的形成过程和地租量大小。此过程的分析有两个基本条件:①个别生产价格基础是同等资本或同样利润,且假设平均利润率均为20%;②社会生产价格以劣等地为准。

表2-1 土地肥力不同时级差地租Ⅰ的形成及地租量

对于同样肥力土地,虽然其劳动生产率相同,但由于距离市场远近不同,则会带来生产成本的差异,进而造成单位产品个别生产价格的差异。在保证最远土地经营者获得平均利润的情况下,距离市场近的土地经营者同样可以获得超额利润。

表2-2 距离市场远近不同时级差地租Ⅰ的形成及地租量

表2-3 级差地租Ⅱ的形成及地租量

如马克思所说,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对超额利润的创造没有任何的关系,它不是使这个超额利润创造出来的原因,而是使它转化为地租的原因。亦即,级差地租产生的条件是土地的自然力,产生的来源是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即超额利润,产生的原因则是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双重垄断。正是由于这种优越的土地自然条件被所有者和部分经营者垄断,使部分经营者只得经营劣等地,从而使优、中等地能够获得持久而稳定的超额利润。(www.daowen.com)

表2-4 农业土地级差地租与绝对地租产生条件、来源和原因

2.绝对地租产生条件、来源及原因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级差地租时,假定租种最劣等土地不交纳地租。然而,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无论租种好地还是坏地,都必须交纳地租。这种不管租种什么样的土地都必须交纳的地租称绝对地租。马克思排除了绝对地租来源于农产品流通中的加价或是农业工人工资扣除的可能性。他认为,绝对地租的来源和原因的解释,说明农产品的价值高于生产价格的可能性。为此,马克思从社会资本有机构成入手进行分析,指出:“如果一个生产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也就是说,该资本中投在工资上的可变资本与投在物质劳动条件上的不变资本比率,大于社会平均资本中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比率,那么,它的产品价值必然高于它的社会生产价格。”

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一定阶段,农业生产技术装备落后于工业,农业部门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部门,则农业产品价值高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并形成超额利润,此即为绝对地租的来源。

由表2-5可见,农业部门、工业部门之食品行业、纺织行业和机械行业具有不同的资本有机构成。在竞争市场环境下,最终会在整个工业部门形成平均利润率,即表中所示20%的利润率,同时形成120元的社会生产价格。但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垄断,使得工业部门的资本向农业部门的转移存在一定限制和制约。因为,不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绝对地租,资本就不能转向农业部门,即使最劣等的土地也是这样。由此,造成农业部门可以保留超额利润在农业部门内部,不参与工业部门的平均利润化过程。在剩余价值率为100%时,它们具有不同的利润和利润率,但由于工业生产资本容易转移,农产品的价值为140元,比社会生产价格高出20元。如果农产品按价值140元出售,则农业资本家获得20元的超额利润。

表2-5 绝对地租的形成及地租量

可见,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是农业中能够形成超额利润即绝对地租的条件;而土地私有权的垄断是上述超额利润保留在农业部门内部并使之转化为绝对地租的原因;绝对地租的来源则是产品价值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表2-4)。

马克思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根据当时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实情况和特点,揭示了资本主义绝对地租的来源是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使得农产品价值高于社会生产价格,由此而产生的超额利润。实际上,20世纪中叶以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逐步实现了机械化和现代化,工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的对比状况已经发生了变化。以美国为例,全国农场资产总额从1940年的529亿美元增加至1977年的6 548亿美元,增长了12倍多。农业资本投资达到12.1万美元/人,而工业资本投资平均每个职工不足10万美元。农业需要5~6美元生产性资本才能带来1美元收入,而钢铁业每销售1美元产品只要0.5美元固定资产投资。这表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不仅不低于且已经高于工业资本有机构成。

因此,现代农业绝对地租的来源解释应该寻求新的依据。对此,马克思也曾有所预见。他指出:随着技术的进步,当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等于或高于工业资本有机构成时,绝对地租“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来自市场价格超过价值或生产价格的余额,简单地说,只能来自农产品的垄断价格”。但这个余额不是农民创造剩余价值的转移,而是从农产品收购商手中转移来的,是通过其他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再分配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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