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抑制违规从根本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抑制违规从根本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3-05-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招投标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否则,目前这种法律法规多、监管部门多,而招投标违规行为仍以多变手法居高不下的局面得不到根本的改变。建立统一的有形招标投标市场,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的招标投标协会,构筑在统一平台之上的招投标自律机制,是规范招投标活动,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招标投标协会是政府实施招投标行政监督的重要依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抑制违规从根本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如果大部分的招标投标行为都存在上述违规现象的存在,并任其蔓延和扩展,那么不仅是招标项目不能实现提高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省投资的目标,更重要的是对国家的政体、法制社会稳定和经济有序、健康运行与发展产生破坏作用。某种意义上讲,存在上述违规现象的招标投标,比传统计划经济计划配置资源及导致腐败、低效、资源浪费的程度将更加严重。当前,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审视我国招投标市场的现状。一方面在充分肯定招投标市场成绩、主流的基础上,正视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深刻认识其所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采取正本清源的方法,通过政府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克服浮躁情绪,冷静地反思背离招标原理的行为,还其本来面目,重新赋予招投标准确、科学的内涵。实事求是地把握和运用好这一市场竞争机制,在我国投资领域招投标交易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招投标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1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更加科学的招投标体制

2.1.1 法律、法规要统一规范

要重点解决管理体制问题,改变当前管理部门多,重复发文多,法规文件相互矛盾、“撞车”的状况,变多头管理为集中统一管理。改变重审批轻监督的权力思想,坚持事前环环审批,更要强化事后依法监督;防止出现有权的事谁都管,没权的事没人管的倾向。使修改后的 《招标投标法》成为业主依法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实施、政府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的共同的法理依据,并形成三者相互独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招标运行模式。

2.1.2 招投标的监督行为要统一规范

招标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使新的监督管理体系发挥作用,就必须建立一套新的、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和平台。招投标过程是确立经济关系的过程,即交易过程,对这种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必然伴随腐败现象的产生。根据民法的 “镜像”规则,招投标程序、标准和结果必须公开,全面接受所有当事人、媒体、行政和执法等方面的监督。除此之外,还必须建立一个独立于部门行政监督和相互监督之外的廉政执法监督机构和监督机制非常必要,一方面可震慑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行为;另一方面随时根据举报或跟踪招标过程发现的情况,可及时介入招投标活动,排除干扰独立调查、独立办案,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平、廉洁。

(1)完善适应国情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制体系,有效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目前,我国用来规范招投标行为的法律有 《招标投标法》和 《政府采购法》;还有国家各部委颁布的部门法规和各地方政府颁布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更是不计其数。这些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制定的初衷其实就是要保证招投标交易过程与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也是招标投标活动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法宝,是招标投标的灵魂。招标项目是多样的,而招标程序是统一的,政府制定法规的目的应该是对招标程序、招标行为的规范,具体每个项目的规范与否,应该由具体实施招标的代理机构去负责。政府主管部门则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法,来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因此,法规层面上的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全国有一个足矣,政府各管理部门则应结合各专业特点,集中精力依法监管好项目招投标的实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在监督方法上建议政府各管理部门可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在招投标监督过程采取的 “工程师”制度,派一些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经常在下面跟踪检查一些招投标项目,更多地去发现一些技术上的、程序上的更深层次的问题,不断提高监管水平。而不是只停留在宏观的、法律的层面,或者等问题积累多了,集中清理整顿一次。否则,目前这种法律法规多、监管部门多,而招投标违规行为仍以多变手法居高不下的局面得不到根本的改变。

(2)建立统一的有形招标投标市场,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的招标投标协会,构筑在统一平台之上的招投标自律机制,是规范招投标活动,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招标投标协会是政府实施招投标行政监督的重要依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切实发挥行业组织的应有作用,协助政府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加强行业教育培训、收集提供行业信息、制定职业标准规范,推动招标投标行业自律。(www.daowen.com)

协会要教育和引导招标投标参与各方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自身经济效益的关系,通过法律法规的有效约束,使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诚信道德意识;通过协助政府研究科学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办法,提高政府监管水平,激励从业人员把遵守诚信道德变成实际行动,形成自律、自觉、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2.2 建立长效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机制,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2.2.1 建立招投标从业人员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提高执业素质

国家发改委发布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简称 《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招标采购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今后所有招标师都必须 “持证上岗”。根据 《规定》,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招标师和高级招标师两个级别。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高级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投标从业人员,必须重视即将到来的招标师考试;但是,也不能够只盯着考试;而要成为一个合格的、能够被人们认可的招标师,更加需要重视实践中各种关系的处理。例如,对于业主 (委托方),需要认真理解其需求,帮助 (而不是替代)写好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遇到问题,应该共同商议解决 (好的咨询人员,不是代替业主,而是出主意,共同完成任务);遇到业主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尽量分析利弊,尽量说服;对于管理部门,既尊重,也不是盲从。归根到底,要做事,先做人。总之,作为一员采购招标人员,首先自己具有必要的职业道德和自己的做人底线。处处事事为他人着想,真正起到服务作用。那么自己一定会是一名受人们欢迎的采购招标人员。通过实行严格的招投标执业准入、禁入制度,全面提高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使每一位参与招投标的人员都明白,进了这个门就要懂得这个行业的规矩,做到自觉按规矩办事而不敢触犯 “雷区”,构筑起一个统一平台之上的行业自律机制。

2.2.2 教育培训制度化

实际上就是组织经常性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培训,使之形成一种习惯,且需要坚持。要紧紧围绕提高招投标参与各方的法律法规政策素质与实际相结合这一根本,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行业规范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可以通过科学安排教育培训内容,编制一些重点突出、内容简练、易于掌握的行业规范教材,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形式,有计划、有针对地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就可以尽快提高招标投标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招标投标活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涉及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只有通过实践不断完善,才能促使国家经济秩序日趋规范和完善,才能保证我国招投标事业朝持续、快速、稳定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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