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经济制度的适应性调整与协调发展

经济制度的适应性调整与协调发展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经济的协调发展理念是基于结构性问题而提出的,协调发展理念的实施需要一系列的经济制度及政策措施,这不可避免地涉及经济制度在时序意义上的适应调整,制度变迁也就构成了理解中国协调发展问题的重要概念。对经济绩效的评估又导致发展理念的转化以及制度的适应性调整,制度的适应性调整和相应的政策完善是我国贯彻协调发展理念的必然选择。

经济制度的适应性调整与协调发展

我国经济的协调发展理念是基于结构性问题而提出的,协调发展理念的实施需要一系列的经济制度及政策措施,这不可避免地涉及经济制度在时序意义上的适应调整,制度变迁也就构成了理解中国协调发展问题的重要概念。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制度对经济发展是重要的,制度变迁则是特定国家发展进程的共同特征。制度变迁的基本动因是:此前制度的边际收益递减而边际成本递增,当实施和维持此制度的成本超出收益时,就形成了调整此种制度的内在动力。这表明制度变迁导源于人们预期能够通过变革获取更高的绩效或支付更小的成本。由此延伸开来,人们对经济绩效的评价、包括对增长和结构不同维度的权衡将成为制度调整的影响变量,而制度绩效的评估主体以及评估主体的价值取向也会对制度调整产生作用。就变迁路径而言,已有的研究显示:特定国家的资源禀赋条件导致了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而制度变迁总是沿着最能有效规避短缺要素而最能充分利用丰裕要素的方式在展开。例如:Hayami&Ruttan(1985)以1880—1980年的美国和日本数据为基础,构建了一个诱致型农业技术-制度创新理论,该理论强调“由无弹性的土地供给给农业发展带来的制约可以通过生物技术的进步加以消除,由无弹性的劳动力供给带来的制约则可以通过机械技术的进步解决,一个国家获得农业生产率和产出迅速增长的能力,取决于在各种途径中进行有效选择的能力”。美国模式(节约劳动型技术-制度变迁)和日本模式(节约土地型技术-制度变革)随即成为国际农业发展的两种典型方式。

从变迁的实施过程来看,经济制度的适应性调整存在两种开展方式:一是自下而上,即微观经济主体的制度试验在取得良好绩效之后,因国家认可而转变为适用于广泛领域的正式制度安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安徽农村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自发试验,最终转化为中央政府推广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自下而上制度调整的典型案例。二是自上而下,即中央政府制定某项经济制度,地方政府和微观经济主体则实施这些经济制度,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推进了金融制度、贸易制度和财税制度改革等,这些制度变革具有较为明显的自上而下特征。在上述两种方式中,前者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但面临整体性和权威性较弱的缺陷;后者具有较强的整体性,但面临制度与不同地区实践的匹配问题。此外,两类变迁方式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制度安排之间通常存在着互补特征,某项制度的调整能否与其他制度变动相匹配,例如,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需要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和金融市场改革的配套。这意味着:我国在协调发展理念的实施过程中,应强调制度变迁方式和路径的多元性,同时应基于互补性从系统化视角理解经济制度的适应性调整。(www.daowen.com)

综上所述,协调发展是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需要着力回应的命题,理解此命题需要将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与中国的本土化实践相结合。由此出发,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命题、政府、微观经济主体、制度安排、经济绩效、经济制度的适应性调整构成了理解协调发展问题的基本概念。我国作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中大国,在经济维度面临着实现持续发展和共同富裕的根本命题,围绕这一根本命题,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经济制度来影响微观主体的行为选择,这种行为选择产生了相应的经济绩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结构性问题累积正是上述逻辑的衍生产物。对经济绩效的评估又导致发展理念的转化以及制度的适应性调整,制度的适应性调整和相应的政策完善是我国贯彻协调发展理念的必然选择。显然,上述概念的内在关联为理解我国协调发展问题的产生和化解提供了分析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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