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工具,财政资金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支持各项“三农”政策的顺利实施。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确保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的要求,并提出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的长效机制,通过更多财政资金撬动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乡村振兴。由于农村要素市场和商品市场发育均不够完善,农村各产业的生产经营风险相对较高,金融机构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成本高、风险大,在农村开展金融业务的积极性不足,金融资本不愿意进入农村。财政政策通过调整政府内部的资源配置结构,引导非政府部门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并借助税收优惠、增加投资和补贴等方式调整财政资金的转移力度,从而促进产业发展、优化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增长。因此,在理清政府和市场边界的基础上,财政资金主要发挥以点带面的杠杆作用。
乡村振兴意味着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等各领域的配合发力。这些领域有较强的公共物品属性,其良好发展会为全社会带来非常大的正外部性,而助力其发展的投资者却难以在短期内获得明显收益。因此,这些领域必须得到财政资金长期稳定的支持。财政资金须充分发挥杠杆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流入,扩大投资规模,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财政资金通过设立专项建设基金和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借助补贴和奖励手段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直接投资和奖补措施,引导各类机构提供半公益性的基础设施服务及建立其他公共产品服务平台。在扶贫方面,财政资金通过各类补贴支持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采纳农业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并对贫困户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通过在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弥补传统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空缺。同时,财政资金可利用各类补贴机制促进农村综合改革,鼓励农村要素市场产品创新,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构建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体系,通过财政补贴、担保和税收减免降低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运营成本,鼓励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发展业务。此外,在农业综合开发领域,财政资金在发力于农村一二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农村要素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发挥杠杆作用,吸引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向农业综合开发领域渗透。
2008—2025年,国家财政用于农林水的各项支出不断增加,从4397.6亿元增加至16768.4亿元(见表10-1)。八年间,农业、林业、水利和南水北调4项支出之和增长了2.24倍,扶贫支出增长了6.1倍,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均增长了1.4倍。2025年,财政支农投入继续增加,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优化中央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支出结构,集中用于重大水利工程、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等,规范推行PPP模式(公私合营模式)。2025年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中,农业领域项目68个,投资额达627亿元。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方面,中央财政投入185.7亿元,进行加强规范引导,健全奖补机制。在扶贫方面,2008—2025年八年间,财政扶贫支出占农林水各项支出的比重从7.3%增长至13.6%。202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0%以上,财政资金利用各种补贴发展产业扶贫,对扶贫贷款实施补贴,并着力于支持在贫困地区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在农业综合开发方面,支持完成粮改饲面积超过1300万亩,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1200万亩,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242万亩,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耕地地力保护。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6亿元,扶持159万农户购置机具187万台(套),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促进了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的提升。同时,着力推进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25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新增2165万亩,并支持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示范,启动了4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在农村综合改革方面,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份扩大到23个,安排50亿元资金支持试点[1];通过贴息、PPP等方式,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筹建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推进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等。
表10-1 国家财政用于农林水各项支出(https://www.daowen.com)
(续表)
数据来源:《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7》。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发挥杠杆作用的路径作出明确要求,提出切实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财政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等,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加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强化担保融资增信功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鼓励地方政府试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等等。各地也因地制宜积极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以河北为例,河北在2025年投入5亿元、在2025年投入10亿元的省级财政资金到开发区建设当中,通过投融资平台建设和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撬动了493亿元的社会资本,使48家开发区得到了支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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