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水生态保护法治的始步和基石是建设涉水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进入21世纪以来,作为“千湖之省”湖北的首府,武汉市日益重视涉水公共事务管理和生态公益保护,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武汉市水生态保护法治建设实现了有法可依的法制绩效。目前武汉市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水资源管理、水体保护和水务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
武汉市相继出台或修订了《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武人常〔2001〕24号)、《武汉市城市排水条例》(武人常〔2002〕36号)、《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武人常〔2005〕14号)、《武汉市水土保持条例》(武人常〔2009〕9号)、《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武人常〔2011修订〕)、《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武人常〔2011〕21号)及《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武人常〔2015修订〕25号)7部地方性法规。这些涉水法规尤其以《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最为突出,在规范内容与问责考核方面严格遵行用水总量控制、水域纳污总量控制和用水效率控制三条红线。同时,武汉市加强涉水政府规章的建设,颁布了《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武政〔2005〕165号)、《武汉市地下水管理办法》(武政〔2007〕174号)、《武汉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管理规定》(武政〔2007〕182号)、《武汉市湖泊整治管理办法》(武政〔2010〕207号)、《武汉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武政〔2015〕258号)、《武汉市江滩管理办法》(武政〔2015〕259号)及武汉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2017)等一系列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这些都为武汉市水生态保护法治实践提供了规范依据。[3](https://www.daowen.com)
此外,武汉市涉水规划体系以其宏观性的指导效用成为武汉市水生态法治宏观管理不可或缺的蓝本。为此,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00—2030)》、《武汉市水环境治理与保护规划(2005—2020)》、《武汉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武汉市节约用水“十二五”规划(2011—2015)及远景展望》、《武汉市水土保持规划(2011—2020)》、《武汉市城市节水规划(2002—2010)》、《武汉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2006—2020)》、《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2004—2020)》、《武汉市农田水利建设总体规划(2009—2020)》及《武汉市主城区污水收集与处理专项规划(2010—2020)》等一系列涉水专业规划。2025年武汉市组织编制了《武汉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武汉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武汉市污水专项规划》等[4]规划。这些涉水规划是武汉市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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