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不轻生,以信用为重:苏格拉底的法律信仰

不轻生,以信用为重:苏格拉底的法律信仰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元前399年,古希腊雅典检查官墨勒托斯等人,罗织罪名,指控苏格拉底对诸神不敬、蛊惑青年,将他关进监狱,并且判处死刑。在此期间,苏格拉底的朋友和学生准备帮助他逃出虎口,其中一位就是他最好的知己克里同。苏格拉底认为,自己是雅典公民,有义务遵守雅典所制定的法律。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是因为他相信法律的正义性,不愿意以欺骗的方式对待法律,这也是西方法制文化在他身上的体现。

不轻生,以信用为重:苏格拉底的法律信仰

市场经济中,信用这种资源,不仅需要用道德与良心来维护,而且也需要用法律制度来监管。作为每一个在法治规范下生活、工作的公民,都有尊重法律、服从法律的责任与义务。这种责任与义务,体现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价值观念与文化观念。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的故事,应该能给我们以启迪。

古希腊历史上著名的学者、哲学家苏格拉底是一位崇尚真理的智者,他聪颖异常,机智善辩。

公元前399年,古希腊雅典检查官墨勒托斯等人,罗织罪名,指控苏格拉底对诸神不敬、蛊惑青年,将他关进监狱,并且判处死刑。按照当时雅典法律的规定,在去戴洛斯岛朝拜阿波罗太阳神的圣船未归来之前,是不能对苏格拉底执行死刑。因此,苏格拉底至少有一个月的缓刑期。在此期间,苏格拉底的朋友和学生准备帮助他逃出虎口,其中一位就是他最好的知己克里同。克里同想尽办法说服苏格拉底,向他讲述雅典法律如何荒诞不经,如何有失公正,而遵守这样的法律又是如何迂腐。但苏格拉底不为所动,视死如归,誓死不越狱。

苏格拉底的做法,在常人眼里简直不可理喻。既然法律不公正,自己本身又没有罪,凭什么该我死?这种事要是搁在国人头上,绝对会有不同的结果。要我死,对不起,拜拜了,您哪!没人坐着等死,早都脚底板抹油——溜之大吉了。(www.daowen.com)

苏格拉底认为,自己是雅典公民,有义务遵守雅典所制定的法律。作为雅典城邦所制定的法律是指导全雅典人生活的最高准则。即使法律做出的判决不对,也不容许违背法律。因为错是在某些控告人,而不在法制本身。从道德、伦理的角度审视,对人而言,首先要有坚定的信念,而这种信念又必须以诚为本。离开了诚实,对谁都言而无信,也就失去了做人的基础。人们之所以要法律,就是希望在社会交往中有一个衡量与裁决的公正尺度,希望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如果借口某些法律不好,逃避法律的约束,那么,将会导致社会的混乱无序,造成目无法制的强权与暴力。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是因为他相信法律的正义性,不愿意以欺骗的方式对待法律,这也是西方法制文化在他身上的体现。为此,他甚至表示:“就是那些人要使用比现在更加残酷的手段,如监禁、没收财产、杀戮等,我也不愿意逃跑。”

信用是现代商品社会的本质,是金融制度的基础。但是,如果追本溯源,信用的背后还是一种文化的反映,是一个民族素质的沉淀。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把“有权不使过期作废”,“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作为价值取向时,这个社会肯定会由子缺乏公信而无法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肯定会由于公信心的崩溃而产生普遍的投机心理和贿赂心理。这时候的市场绝对是一种被扭曲的畸形的市场,而商品交易只能是一种黑幕交易,或是地下交易。而一旦市场不如赌场(至少赌场还有游戏规则),必然会出现权势者“黑金”泛滥腐败横行;投机者欺世盗名蒙骗公众;造假者蔑视法律为所欲为,整个社会经济系统就将面临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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