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的最显著特征,就是以户籍制度为依托进行治理。户籍制度之所以能有效发挥作用,是因为其有三种功能。
(一)人口信息登记
人口信息登记一般包括人口的出生、死亡、婚姻、迁移,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内容的登记。[12]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拥有自己的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只不过叫法不同,欧洲称民事登记制度、美国是生命登记制度、在日本则是“住民票”或“户籍随人走”制度。[13]因此,中国大陆户籍制度的人口信息登记功能与发达国家并没有什么本质差异。但是,中国大陆的户籍制度除了人口信息登记的功能之外,还被赋予了很多其他功能,并因此而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人口登记制度区别开来。如欧洲国家实行的是民事登记制度,由中央和地方民事登记中心对公民的重大生命事件如出生、死亡、结婚、迁移等进行记录;不同于中国户籍制度的是,在欧洲国家,公民是可以自由迁移的,迁入至流入地后,到负责部门进行简单的登记后,便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所提供的各种社会保障。正是由于户籍制度的附加功能约束了人口的自由迁移流动,导致中国大陆户籍制度长期为公众指责和学术界诟病。
(二)资源分配依据(https://www.daowen.com)
户籍制度不仅用于登记人口信息,在中国大陆更是被作为资源分配的依据。从计划经济时代开始,国家就在户籍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城乡分割的原则,在城乡实施两套截然不同的福利分配体系。在城镇,国家建立了一套以终身就业为基础的、由单位直接提供各种福利和服务的社会政策体系。在农村,国家则很少介入农民的公共福利,农民主要依靠集体经济提供公共福利。拥有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的人在社会福利分配方面,享有不同待遇,且这些待遇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差距,这就形成了二元制福利体系。改革开放后,虽然户籍制度松动了,农村人口可以到城镇务工,但由于无法获得流入地的户籍,所以自然被排斥在流入地的社会福利分配体系之外。
(三)社会管理手段
除了用于登记人口信息和作为资源分配的依据,户籍制度还被作为社会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在计划经济时代,人口是不可以随便外出务工的,只能永久待在户籍所在地。改革开放之初,人口虽然可以外出务工,但是需要携带婚育证明、就业证明、暂住证等一堆证明,否则就很可能被当作盲流被收容遣送。2025年收容遣送制度废除后,不少城市陆续以居住证替代过去的暂住证,劳务移民所享受到的城市居民待遇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拓宽。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户籍制度的完全废止指日可待,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仍然习惯性地把户籍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如近年来,一些地方以户籍为区隔,实行商品房限购、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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