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保险理赔中的代位求偿

保险理赔中的代位求偿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保险理赔中,有时是由于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益转让给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由保险人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代位求偿既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经济利益,又能有效地促使有关部门加强风险管理,减少经济损失。

保险理赔中的代位求偿

保险理赔中,有时是由于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益转让给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由保险人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代位求偿既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经济利益,又能有效地促使有关部门加强风险管理,减少经济损失。

保险人在行使代位求偿权时有几点需要注意:

(1)代位求偿只适用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中的医疗费用险,不适用死亡保险金、残废保险金的赔付;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利时,不得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4)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www.daowen.com)

(5)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求偿权;

(6)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行为无效;

(7)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的权利,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保险赔偿金;

(8)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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