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可持续的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方法

可持续的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方法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6]周耀林认为,“可移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指运用各种方法延长可移动文化遗产寿命的专业性活动。”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针对藏品的专业活动,但专业活动内容并不完全相同。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各类活动中,技术占据主导地位,与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等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不可忽视的。

可持续的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方法

“保护”一词使用得非常广泛,例如水土保护、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湿地保护、知识产权保护、计算机保护等。不同领域对“保护”的认识或多或少有所差异。在文化遗产领域,常用的表达“保护”含义的英语词汇有caring、protection、preservation、conservation、safeguarding等,这更加增添了定义的难度。详细地辨析这些词汇的含义游离了本书的主题,但在“文化遗产已由过去的偏重保存(preservation),发展为同时关注使用的保护(conservation)”[22]的背景下,有必要对其中使用频率较高的、被西方国家认为“最值得推荐使用的一词——conservation”进行分析[23]。保护(conservation)的各种界定中,代表性观点有:

“保护在线”(conservation online)将“保护”看做“在处理和储存过程中运用化学物理手段,以确保书籍、手稿、记录和其他文献的长久保存。”[24]

国际纪念碑和遗址保护委员会(ICOMOS)认为,“保护意味着危险的预防及其保险。”[25]其中,“危险的预防”是全面的保护体系内的一切所需的方法,旨在从每一处危险着手保护可移动文化遗产;“危险责任保险”意味着可移动文化遗产在遭遇破坏、恶化、改变或损失的情况下,能够确保得到的补偿,例如武装冲突、动乱和其他公共秩序的混乱所导致的,不论这种补偿是通过国有保险、商业保险还是国有和商业双保险。

加拿大文化财产保护协会和专业保护工作者协会(Canadian Association for Conservation of Cultural Property and of the Canadian Association of Professional Conservators)提出,“保护是维护文化财产的所有行为,其目的是通过尽可能少的干预,研究、记录、保持和修复具有文化意义的、体现为物理和化学属性的文化财产,以便为未来提供利用”[26]

澳大利亚文化材料保护研究所(AICCM)指出,无论哪个国家,有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始终是处于第一位的,它是“施加于遗产对象的技术、方法和手段,通过保护其物理材料确保遗产的价值”。[27]

美国历史艺术作品保护研究所(AIC)将“保护”定义为,“专注于为未来所进行的保管文化财产的职业。保护活动是在研究和教育的支撑下,对文化财产进行检查、登记、处理和预防”。[28]

英国有关组织比较了“保护”和“修复”之间的差异,认为“保护与修复不同。保护的目的是保管并阐述存在之物,而不是替换损失的或者失去的部分(这通常称为修复)。”[29]

埃及遗产委员会认为,“保护是看管遗址以维持其文化意义的所有过程。根据情势,它包括维护(maintenance)、保护(protection)、保存(preservation)、修复(restoration)、重建(reconstruction)与适应(adaptation),且通常是以上两者或两者以上的结合。”[30](www.daowen.com)

图书馆、媒体与档案保存术语词典》将“保护”定义为,“对图书或档案材料、工艺品、博物馆藏品的处理,以保持其化学的稳定性,或增强其物理性能,尽可能维持原件的长久性。”[31]

不少保护专家也试图对“保护”进行定义。长期供职于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的保护资深专家Gaêl De Guichen指出,“保护是任何旨在提高那些完好如初的或遭受损害的藏品的预期寿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人类活动。例如,从瓷器上去掉盐粒,纸质文件的去酸,消毒,去湿,减少光照等”[32]。英国的Stan Lester提出,“在材料遗产和艺术领域的‘保护’指具有文化、艺术和历史价值的物品的保护,例如,通过稳定化、加固,或者移去加固之物和降解因素,或者通过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采取的预防行为。”[33]中国台湾“故宫博物院张世贤认为,保护(保存)是“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让古往今来的人类文化资产保持现状,延长存世的年限。”[34]谢凝高提出,“……遗产保护的含义就是保持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多样性,保证其价值免遭突发的或者累进的破坏因素威胁,使其能够可持续发展并传留后世永续利用”[35]

综上所述,国际上从事遗产保护研究的机构和个人对“保护”的认识存着一定的差别。正如Gaêl De Guichen认为的那样,“保护和修复是用于表示两类目的不同的活动的字眼。从专业活动方面看,它们的含义从来都没有明确过。不同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解释它、定义它。结果各国之间存在着理解上的分歧。即使在同一国家,理解上也存在差异。”[36]周耀林认为,“可移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指运用各种方法延长可移动文化遗产寿命的专业性活动。”[37]

尽管国内外对于保护的界定存在着差异,但对于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而言,它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延长可移动文化遗产的寿命,以便为未来提供利用。

(2)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针对藏品的专业活动,但专业活动内容并不完全相同。

(3)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各类活动中,技术占据主导地位,与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等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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