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州检察长的慈善资产保护制度优化建议

州检察长的慈善资产保护制度优化建议

更新时间:2025-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有些州支持私人组织、捐赠者或者慈善受益人而不是州检察长作为公益诉讼的代表,但密歇根州州法律明确了州检察长保护慈善资产的职权。州检察长可采取行动确保给予慈善组织的财产被用到慈善的目的,并且可以实施相应措施防止受托人违反自己的职责。总之,密歇根州法律赋予州检察长公共利益代表权和调查权能有效防止慈善资产的损失,确保慈善资产的慈善目的,保证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从而促进美国慈善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密歇根州州法律对该制度的具体规定如下:(1)检察长应代表公众利益保护慈善资产,并且应该确保慈善资产的使用、管理、投资、分配、支出符合法律的规定,符合应有的慈善目的;当慈善资产使用不当,出现转移或浪费的情形以及在慈善资产的支配管理中违背诚信原则或出现其他法律责任时,州检察长应采取行动以防止损失的发生或者尽力补救已发生的损失。(2)如果检察长为确定慈善组织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有理由相信可以展开必要的调查,检察长可进行调查,包括根据联邦法律赋予的行政传唤权行使行政传唤。具体来讲,州检察长保护慈善资产时具有两项基本职责:第一,公共利益代表权;第二,调查权。

1.公用利益代表权

慈善组织与盈利公司不同,盈利公司的股东会在公司的经营运作中获利,而慈善组织不具备与盈利公司相同类型的利益相关方。它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而开展活动的,没有股东或者个人有动力去监督资产的管理是否合理[13]。根据密歇根州慈善法的规定,总检察长可以代表公共的利益进行起诉。州检察长提起公益诉讼的理由有很多,例如没有实现慈善团体最初设定的目标、不适当的自我交易、鲁莽的投资、误导性的筹款、过多的支出等等。虽然有些州支持私人组织、捐赠者或者慈善受益人而不是州检察长作为公益诉讼的代表,但密歇根州州法律明确了州检察长保护慈善资产的职权。因为州检察长代表公权力,具有权威性,且其拥有的资源是其他主体无法比拟的。总而言之,当公共利益受到损失,首席检察官应当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对慈善组织的董事或者管理人的不法行为提起诉讼。同时慈善组织也必须经常向首席检察官报告财物经营状况。例如:设想一个慈善机构的董事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履行其保护义务,没有慎重地管理机构的业务活动,在没有征求投资专家建议的条件下,草率地做出投资决策,结果使机构蒙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密歇根州法律要求,首席检察官会迫使董事从他们的私人资产中划拨出足够的资金给慈善组织,来弥补由于他们的工作失误给慈善组织造成的损失。但如果该董事听取了有资格的投资顾问的合理建议,并进行了适当的调查研究,则不会对董事处以经济处罚。也就是说,在密歇根州,检察长对于慈善组织的财务报告是否公开,开展的活动是否合法,分配财产是否依法进行等问题随时进行监督[14]

州检察长监管慈善资产的职权并不依赖于慈善组织的组织形式[15]。慈善资产可能被非营利组织或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所持有,但只要这些资产是用于慈善目的,州检察长就有权力和义务对其进行监督。州检察长的职责有时被描述为一种政府监督权,这种职权就是为了保护那些一直以来致力于慈善目的的公共财产的利益。慈善资产虽然具有公共性,但并不代表它就是公共的财产,更不是政府的财产。捐助者一开始的捐助目的和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规定都控制着慈善资产的使用,并且政府不能直接接管和管理慈善组织。然而,州检察长对慈善资产进行监督,仅仅是防止慈善组织自我交易和对资产的不善管理,确保捐赠者的捐赠目的得以实现。其实,国家对慈善资产的保护早就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对于慈善资产该如何管理和有谁管理应该由慈善组织自己来确定,国家立法机关无权把慈善资产转换为政府资产,而只应该设立相关机构来防止慈善组织对资产的不善管理和不良利用。于是,美国立法机关就赋予了州检察长这项职责。如果州检察长发现有违反信托义务或者确定有对资产管理不善的事实发生,他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州检察长可采取行动确保给予慈善组织的财产被用到慈善的目的,并且可以实施相应措施防止受托人违反自己的职责。如果已经造成损失,州检察长也可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尽管慈善组织的慈善目的并不是固定的,但慈善组织保护原有慈善目的的条款在慈善组织接受捐赠者财产时仍然有效,这就限制了慈善组织所接受的财产的使用[16]。起草委员会对此得出的结论是,当一个捐助者向慈善组织进行捐助时,他希望该慈善组织能把他的这份“礼物”用在该组织成立或运行时所设立的目的上。作为一个非营利性慈善组织,它可以通过改变章程来改变慈善资产的用途,但修改后的章程并不能改变已收到的资产用作慈善的目的的。也就是说,慈善机构可以通过修改章程细节来扩大其用途,但这种修改是要受到限制的。根据法律文件规定,州检察长是否强制执行一个限定性的慈善目的,取决于具体的事实。当慈善目的变化很小或者符合已修订的法律的规定,州检察长是不太可能要求强制执行原来的慈善目的的。例如,当一个慈善组织起初建立时所设立的目的是救济贫穷男孩变成既救济贫穷男孩和女孩时,州检察长一般不会再关注捐赠者起初的捐赠目的了[17]。(https://www.daowen.com)

2.调查权

法律虽赋予州检察长调查权,但这项权力并不是任意行使的。州检察长在进行调查前,必须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证明其调查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采取进一步的合理行动。通常情况下,州检察长不会主动行使调查权,只有在举报人对慈善组织进行举报时才会被动行使[18]。州检察长的调查范围也是有限的,仅包括慈善组织是否自我交易、慈善资金的使用是否违法、是否违背当初的慈善目的等。

通常,即使州检察长发现某个慈善组织确实存在违法问题也并不必然向法院提起诉讼。州检察长会首先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慈善组织的责任主体通过支付损害赔偿金的方式弥补了慈善组织的损失,或者其向州检察长提交一份自觉守法的保证书,当这份保证书获得批准后,州检察长便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协商方式可以避免许多资产浪费到司法诉讼上,保证了更多的资产用于慈善用途。当然,如果州检察长和慈善机构无法达成共同的意愿,法院将会成为最后的仲裁者。

总之,密歇根州法律赋予州检察长公共利益代表权和调查权能有效防止慈善资产的损失,确保慈善资产的慈善目的,保证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从而促进美国慈善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