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庭审现场:被害人承认借贷真实无欺骗

庭审现场:被害人承认借贷真实无欺骗

更新时间:2025-09-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7年6月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老许的案件。本案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王树江同志担任合议庭审判长,由黑龙江法院网进行现场直播,要求全省法院系统的员额制法官同时在线观看。庭审中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主审法官对证人(被害人)的询问环节:证人(被害人)当场承认自己是被另一位被害人胁迫才向公安机关报的案,自己和老许之间是真实的民间借贷,老许并没有欺骗自己。

2025年6月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老许的案件。本案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王树江同志担任合议庭审判长,由黑龙江法院网进行现场直播,要求全省法院系统的员额制法官同时在线观看。这么大的场面给我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但更激起了我的无限斗志。我深知本案要做无罪辩护的困难点很多,主要包括:①老许于2025年4月16日被刑事拘留,2025年5月22日被捕,2025年6月27日被取保候审,被限制人身自由共计1 168天;②一审法院是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级别较高,且以诈骗罪判处许立华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③老许确实存在将在建工程多次“抵押”的行为,且暂时无力清偿巨额债务。虽然面对诸多现实困难,但我有信心通过老许的案件为推动我国的司法改革尽一份绵薄之力。

庭审的过程紧张有序,我的辩护要点主要有:①本案涉及的相关借款行为及事实属于老许的民间借贷行为,且系职务行为;②老许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有合法的授权;③一审法院据以定案的两个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存在严重瑕疵,依法不应采信;④采取签订在建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为民间借款提供担保的“非典型的担保方式”,并不符合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要件;⑤诈骗的“受害人”在破产案件中进行债权申报的行为说明涉案的相关借贷关系属民事法律关系;⑥相关生效判决确认涉案欠款系民间借贷,而非诈骗犯罪。

本案采取了以法律性辩护为基础,以道德性辩护为补充的辩护策略。首先,从法律性辩护的视角指出本案在实体和程序上存在的瑕疵,初步动摇了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有罪确信。其次,运用道德性辩护的方式,从被害人(权利义务相对人)和证人存在道德瑕疵、刑事追诉给所有利益相关方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的社会效果、产生社会不安定因素、违背社会公众的普遍价值判断标准等方面进行辩护。(https://www.daowen.com)

庭审中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主审法官对证人(被害人)的询问环节:证人(被害人)当场承认自己是被另一位被害人胁迫才向公安机关报的案,自己和老许之间是真实的民间借贷,老许并没有欺骗自己。(另一名被害人则因发放高利贷,勒索敲诈他人被人击毙。)

庭审结束时,法庭外大雨滂沱,稍解郁闷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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