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历史名城的政治地位变迁

中国历史名城的政治地位变迁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殷墟是商代后期全国的政治统治中心,而其他商城一般也都是地方政治中心。与秦汉时期相比,虽然国都和大区中心城市的数量没有变化,但作为高于县城以上一级城市的府、州城市,较之秦汉时期的郡级城

中国历史名城的政治地位变迁

二、区域政治中心变迁与名城政治地位的升降

(一)先秦时期

我国早期城市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期,根据传说、考古和文字记载,直到商代末期,我国计有早期城市可得而言者共26座。就其地域分布范围来看,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及淮河上游地区[7]。这些早期的城市职能比较单一,即以政治职能为主。殷墟是商代后期全国的政治统治中心,而其他商城一般也都是地方政治中心。这种以政治职能为主的早期城市,一直延续到以后几千年的城市发展之中,成为中国城市区别于其他国家城市的最显著特征之一。周代,社会生产力提高,地域经济逐步开发,城市建设得到发展。周初分封71个诸侯国,原与周人并列的各方国也因臣服于周,得到周王朝在礼仪上的承认而成为诸侯国,逐渐增加到1 200个之多;到西周末年,经过诸侯间的互相兼并,仍存有140多个;到战国时期,各国之间相互继续进行战争,诸侯剩下20多个。周代形成了以政治职能为主的三级城邑网络:第一级是“王城”,即国家的首都;第二级是“诸侯城”,即诸侯封国的国都;第三级为“都”,即宗室和卿大夫的采邑。按照宗法与政治相结合的统治原则,以三级城邑为据点,自上而下组成了一个遍布全国的统治网:王城居首,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卿大夫的采邑是基层的统治据点,居于中间的诸侯国都则是区域性的政治中心。历史文化名城中作过周代诸侯国都的约有30个,较大的诸侯国都如燕都蓟(今北京)、燕下都(今河北保定市易县境内)、赵都邯郸、齐都临淄、鲁都曲阜、吴都吴(今江苏苏州)、越都大越(今浙江绍兴)、楚都郢(公元前期在今湖北荆州,后期迁寿春,今安徽寿县)、卫都濮阳、蜀都成都、巴国都江州(今重庆)、魏都大梁(今河南开封)、郑、韩都新郑(今河南郑州境内)、宋都商丘、秦早期都城天水等都是重要的区域政治中心。

(二)秦汉时期

秦灭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形成“首都-郡城-县城”三级城市等级系列,统一之初设有36郡,后陆续增至40余郡,设县数约在800~900个之间。有些郡城沿袭了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都,如广阳郡治蓟城、邯郸郡治邯郸、会稽郡治吴、九江郡治寿春、薛郡治鲁(曲阜)、齐郡治临淄、南郡治郢、蜀郡治成都、巴郡治江州、在原东周国都洛阳设有三川郡。原诸侯国的一些通都大邑也成为郡治,如春秋战国时期楚国著名的商业都会宛(今南阳)为南阳郡治,号为“楚南重镇”的长沙成为长沙郡治,战国时中山国东垣邑(公元前305年归赵,在今河北正定)成为恒山郡治。公元前214年征服百越后,在新占领的地区设立桂林、南海、象郡,建立统治中心,其中南海郡治番禺(今广州)是岭南地区最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但政权交替之际,秦王朝为了强化中央集权统治,防止列国旧势力的复辟,拆除各国都城的城墙,迁移部分人口,再加上战争的影响,使不少昔日繁华都市遭受了破坏,有的原诸侯国都被废弃或建为县治。如位于今郑州城南新郑市区双洎河与黄水河交汇处的郑韩故城曾是著名的古都,郑国在此传23世,历时391年,公元前357年韩灭郑后迁都于此,传8世,历时145年,直至秦始皇十七年(公元前230)被秦所灭,后城废;魏亡后,秦将原魏国都大梁改置浚仪县;春秋时期的宋国都于公元前286年被齐楚魏三分其地,秦统一后置睢阳县(城址在今商丘市睢阳区),属砀郡(郡治在今河南商丘所属永城市境内);在原越国都置山阴县(今绍兴),属会稽郡。

西汉实行郡国并行制,设郡十五,封诸侯国十。汉武帝时,为了增强抵抗匈奴的力量,曾迁山东、河南居民至河北、山西等地,同时,中原居民也逐渐向未开发区的四川盆地、两湖、江西和两广等地迁移,从而在这些地区新建制了一批郡县。《汉书·地理志》以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疆域政区为限,记载有103个郡(国)和郡所辖的1 587个县(道、邑、侯国),到东汉时期我国县城以上城市共有1 076个[8]。为了强化地方统治,汉代增设了13~14个司隶部、刺史部统领各郡、县,形成了“首都-司隶校尉部、十二州刺史部驻所-郡、国(王国)、属国都尉都城-县、邑、道、公国、侯国治所驻地”的四等级系列,其中刺史部驻所和郡级城市共109个。新建的郡级城市有长江流域的南昌,汉初立豫章郡,公元前201年建灌城,并首建南昌县为豫章郡附郭;雷州半岛的徐闻(今雷州),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平定南越国后置县,为合浦郡治;以及河西走廊的姑臧(今甘肃武威)、得(今甘肃张掖境内)、敦煌等。也有的郡级城市由县城提升而来,如广陵(今扬州)在秦代为广陵县,属九江郡,汉代刘邦封兄子刘濞为吴王,建为吴国都;山阴县(县治在今绍兴)在秦和西汉时是会稽郡(郡治吴县)属县,东汉永建四年(129)以浙江(今钱塘江)为界分郡,江北为吴郡,江东为会稽郡,会稽郡治山阴,山阴乃升级为郡城;又如彭城(今江苏徐州),秦时为泗水郡彭城县,秦汉之际楚怀王心和西楚霸王项羽均曾建都彭城,两汉时期先后为楚国都和彭城国都;商汤都邑南亳旧地(在今安徽亳州)秦代设为谯县,东汉建安后期置谯郡,以谯县为郡治,三国时期因谯县为曹魏皇室本籍,立为陪都,与长安、许昌、洛阳、邺并称“五都”;秦灭巴国后,在原巴子国都设阆中县,东汉末年为巴西郡治,成为川北的政治中心。

(三)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

魏晋南北朝以迄隋唐,我国的城市等级体系有所调整,唐代易郡为府、州,作为一级政区,县为二级政区,并设置道为监察区域,形成“都城-道级驻所城市-府、州级驻所城市-县城”四级系列。唐前期经过百余年的持续稳定发展,人口增加,经济繁荣,城市的数量远远超过历史上其他任何时期。除东、西二京(长安、洛阳)外,贞观初将全国划分为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10个道,故设有10个道治城市,另有州治城市315个,再加上县城,城市总数达1 676个。开元二十一年(733)又将山南、江南各分东西,并增置京畿、都畿、黔中道,形成十五道的格局。道下设州、府,州、府下再设县,开元末年,全国共有州、府328座,县1 573座。与秦汉时期相比,虽然国都和大区中心城市的数量没有变化,但作为高于县城以上一级城市的府、州城市,较之秦汉时期的郡级城市,数量由原来的97个上升为315个,所占全国城市总数的比重也增加了一倍以上,表明城市的规模普遍扩大,地区中心城市大幅增加。道治均沿袭了原各区域政治中心,而作为次级中心城市的州、府治除承袭秦汉时期的郡级城市外,绝大多数由原来的县城上升而来。历史文化名城中就有大同、新绛、代县、淮安、杭州宁波、临海、衢州、歙县、赣州、济南、聊城、郑州、安阳、浚县、武汉(武昌)、钟祥随州岳阳肇庆潮州、桂林、柳州宜宾乐山泸州、延安等在这一时期由县城升为州、府城。唐代在闽粤地区还设置了新的州城漳州、汀州(今长汀)、泉州、琼州(今琼山)等。唐太宗贞观元年(627)析舍城县置琼山县,贞观五年(631),以琼山、万安、临机、富云、博辽5县置琼州,州治定于今旧州镇。高宗总章年间(668—770),闽南、粤东地区动乱,高宗诏令左郎将归德将军陈政率府兵3 000多人入闽,统领岭南行军奋力征战。陈政死后,其子陈元光袭父职,率军平定了闽粤边境。垂拱二年(686)陈元光奏请朝廷批准,在泉州、潮州之间设置漳州,州治设在临近漳江的云霄西林,贞元二年(786)迁至今漳州城区,改称漳州郡。嗣圣元年(684),析泉州(州治在今福州)所辖之南安、莆田、龙溪置武荣州,治所在今南安丰州镇,久视元年(700)州治由丰州迁往东南15里晋江下游北岸,即今泉州市区所在地,泉州开始建城设治,景云二年(711)武荣州改称泉州。开元二十四年(736),福建经略使析福、抚二州山峒置汀州,并置长汀县,县治附于州郭。此后经唐、宋、元、明、清,上述诸城均为州、郡、路、府治所。

不过政治行政地位下降、由区域政治中心退居县城的也有其例。如春秋战国时期的鲁都曲阜,秦代为薛郡治,两汉为鲁国治,三国及北魏为鲁郡治。魏晋以后作为一方政治中心地位显著下降。南北朝时虽然先后仍作过鲁郡、任城郡的治所,但远不能与春秋战国时的曲阜甚至两汉的鲁县相比。隋代废郡,曲阜改属兖州。自唐以后至于明清始终只是兖州或兖州府属下的一个普通的县,再也没有恢复到二级政区治所的地位。同样命运的还有临淄,这座春秋战国时代以繁华著称的都会秦代为齐郡治,两汉为齐国都,至曹魏时尚为青州刺史治所。自南北朝、隋、唐、宋、元迄明、清,临淄为县。战国时的赵都邯郸,秦汉时为郡治和封国都城,魏晋至民国则为县城。(www.daowen.com)

(四)宋元明清时期

宋代行政建制改变了隋唐传统,设路于府、州之上,相当于唐代的道制,宋初分全国为21路,其后分合不一。唐代将京都所在地的州升为府,宋代府的设置渐多,通常设于较大而重要的州,但府、州基本同级,县仍为基层行政单位。此外,宋代商业、手工业发展,在坑冶、牧马、铸钱、产盐等处所设置监制,在军事要冲设置军制,监、军多与府、州同级,也有的与县同级。这样,全国自上而下形成了“首都-路城-府、州城(监、军城)-县城”四级城市等级系列。宋代共有府30个,州254个,县1 234个,共计1 518个,由于宋朝统治的疆域较唐代小,城市总数也略少于唐代。总的来说州、府城设置较前代变化不大,不过宋代城市经济发达,城市的内部结构发生了大的变动,市场更加繁荣。

元朝疆域空前扩大,给行政管理带来困难,因此元王朝推行行省制,除京师附近的河北、山东、山西、内蒙等地区称“腹里”,作为中央特区直隶于中书省外,又于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等地设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行省”后来发展成行政区的名称,省制作为中国地方最高行政单位在元朝确立,也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今省区的规模。路则降为二级地方行政单位,隶属于省。府或隶属于省,或隶属于路。州属于路或府。县仍为基层行政单位。这样元代我国城市系列又进一步演化为“首都-省会-路城-府城-州城-县城”六级等级系统。据《元史·地理志》载,元代有路185个,府33个,州59个,县1 127个。行省和路的治所均设在一些区域地理位置适中,交通较为便利,经济较为发达,原来具有相当城市基础设施的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开封、西安、成都、重庆、昆明、武昌、长沙、广州、福州、杭州、扬州、宁波、南京、南昌等城市在元代均为行省或路的治所,政治行政地位的确立和提高使这些城市得到很大发展。

明、清两代的行政体系设置继承了宋、元体制,明设布政使司,清置省(均相当于元代中书省制),下及府、州、县等。无论在内地,还是在边远地区,这种政治上的高度中央集权和政令统一的全国行政中心城市网已经基本形成,与之相对应,全国“首都-省城-府(州)城-县城”的行政中心城市网也更加完善。明清时期的城市等级系列情况如表3-1所示,省会一级的区域政治中心除东北、西北边疆地区外,基本都是前代的省治或路治,变化不大。

中国古代的城市行政等级体系发展具有相当的连续性,我国现有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上大多长期作为一级或次级区域政治中心,虽然迭经改朝换代时战乱和人为的破坏,但由于其稳固的行政地位,往往很快又能得到恢复和发展,从而保证了名城的历史文化积累;另一方面,在不同时代,它们的行政等级又会有所起伏,个别的甚至会大起大落,这又使得名城的文化积累具有时代性的特点。

表3-1 明清时期城市等级系列组合状况[9]

img29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