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现代国防法规形式详解

我国现代国防法规形式详解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国防法规的形式既要和国家整个社会主义法律的形式结构相一致,又要形成自己内部的和谐统一。我国国防法规的形式应是形式统一、结构合理、层次完整的有机整体。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或修改。国际军事约章是国防法调整对象在国际法中延伸的一种表现形式。系指宪法规定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有关国防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

我国现代国防法规形式详解

我国国防法规的形式,亦称国防法规的渊源或国防法源。我国国防法规的形式既要和国家整个社会主义法律的形式结构相一致,又要形成自己内部的和谐统一。国防法规的形式,是指按照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制定的具有不同名称、不同形式、不同层次和不同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我国国防法规的形式应是形式统一、结构合理、层次完整的有机整体。根据我国现行的或即将制定的国防法规,我国国防法规的形式从纵向上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宪法有关条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是最高的法律形式。在我国宪法中,确定了国家的基本国防体制和军事制度,明确了国防建设的任务、方针和原则,确认了我国武装力量的性质、地位、作用,确定了军队和军人的各项基本权限和义务。这些都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国防和军事的重要内容。我国宪法和其中有关国防和军事的条款,是制定国防法的依据和准则,对国防法来说具有权威性、纲领性、全局性、指导性和不可违背性。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或修改。我国宪法中关于国防与军事的条款同宪法一样,具有在全国范围内一体遵行的最高法律效力。

2.国防法律

国防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准则和它所规定的军事条款精神,按照严格的立法程序,对国防、武装力量建设和作战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颁布的法律、法令等。如为保证平时和战时的兵员征集,军人服役和退役,民兵预备役建设及在校学生的军事训练而制定的兵役法,就属于国防法律。国防法律通常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由国家主席颁布,凭借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具有在全国一体遵行的法律效力。

3.国防法规

国防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和武装力量最高统率机关根据宪法、国防法律的有关条款,对军队和后备力量的体制、编制、作战、训练、执勤、工作、活动和纪律等方面制定和颁布的条例、条令等。例如,为总部机关制定的工作条例;为作战训练制定的各种作战条令、军训教令和卫戍条令;为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制定的内务条令、队列条令、纪律条令;为加强人事管理制定的军官和士兵服役、退役以及军人福利、军属优待和烈属、牺牲病故家属抚恤条例;为保障部队物资供应制定的武器装备、给养被装供应和薪金、工资、津贴条例;为加强部队训练和人员培养制定的部队训练和院校工作条例等。按照宪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国防法规通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单独或共同制定和颁布,具有在全国一定范围内和在军队中一体遵行的法律效力。(www.daowen.com)

4.国防章程

国防章程,是由国家职能机关和军队职能机关为了贯彻执行国防法律和国防法规的有关条款,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和颁布的细则和章程等。按照我国宪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国防规章通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单独或共同制定和颁布,具有在全国一定范围内和在全军或军队一定范围内一体遵行的法律效力。

5.国际军事约章

国际军事约章,是指国家之间就国防、军事、战争等方面的相互权利和义务订立的书面协议。国际军事约章包括战争法规、非战公约、军事条约、安全环境公约、裁军和限制军备条约等。国际军事约章的具体形式有:条约、和约、公约、要约、专约、协定、协议、宣言、声明、议定书等。国际军事约章是国防法调整对象在国际法中延伸的一种表现形式。凡是我国参加、缔结、签署、批准、承认的国际军事约章对我国和我军均具有约束力。所以国际军事约章也是我国国防法的渊源之一。

6.国防法律解释

国防法律解释,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所作的解释。这种解释又称正式解释或有权解释(有的国家称官方解释)。国防法律解释按其解释的主体可分为:(1)国防立法解释。系指宪法规定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有关国防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国防立法解释的法律规范本身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国防司法解释。系指立法机关授权司法机关在将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或事项时,对有关法律所作的解释。这种解释对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3)国防行政解释。系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对有关法律规范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这种解释对所解释的法律规范具体应用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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