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占有作为赔偿的客体及其重要性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占有作为赔偿的客体及其重要性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占有可成为侵权损害赔偿的客体侵权损害赔偿权存在的逻辑前提是:占有能否成为侵权行为的客体。不论哪种损害,都是占有人提出请求的直接依据和最终获得赔偿的根据,即占有人依据侵权行为法提出的请求都是以损害的存在为前提的,这是侵权损害赔偿最重要的特点。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占有作为赔偿的客体及其重要性

(一)占有可成为侵权损害赔偿的客体

侵权损害赔偿权存在的逻辑前提是:占有能否成为侵权行为的客体。对此,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肯定说与否定说。肯定说认为,虽然占有并非民法上规定的一种权利,但“占有为事实,是否为权利,无不争论,我民法特设有保护规定,可认为财产权之一。其侵害为侵权行为,殆无疑义”。[8]否定说认为,侵权行为的客体只能是合法的权利,占有由于不是权利,且存在非法占有和无权占有的情形,所以占有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客体。

德国通说认为,在占有因一项占有权而获强化时,则占有在其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者,对他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负赔偿义务”)的意义上,至少可同视为一项“绝对权”,故在有过失侵害合法占有时,也会导致损害赔偿义务的发生。此外,若赔偿请求权的内容为赔偿因排除占有侵害后果所支出的费用,则可能会与无因管理请求权产生竞合。[9]

我国《物权法》持肯定说,其第245条规定,因侵占或者妨害占有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请求赔偿的权利称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侵害占有的损害赔偿范围(www.daowen.com)

占有作为一种事实,属于法律保护的财产利益,应不受他人任意侵害。占有人可以依据侵权法提出请求,占有人的这种请求是针对自己的损害而言的。对占有的损害包括对占有物的损害,对占有物支出费用的损害,对占有物可预期利益的损害以及对占有人责任的损害。不论哪种损害,都是占有人提出请求的直接依据和最终获得赔偿的根据,即占有人依据侵权行为法提出的请求都是以损害的存在为前提的,这是侵权损害赔偿最重要的特点。

一般而言,侵害占有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范围主要有占有物本身的损害赔偿、占有物使用收益的损害赔偿、支出费用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及取得时效损害赔偿等。由于我国尚未确立时效取得制度,所以侵害占有所发生的损害赔偿范围不包括取得时效损害赔偿。

须注意的是:可以请求侵权损害赔偿的,仅限于有权占有人和善意无权占有人,恶意占有人不享有此种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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