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的界定与概论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的界定与概论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大陆专家一般认为,“社会保障是指由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项目的总和。”[12]下面列举一些大陆学者对社会保障的界定。陈良瑾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的界定与概论

中国大陆专家一般认为,“社会保障是指由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项目的总和。”[12]下面列举一些大陆学者对社会保障的界定。

陈良瑾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13]

侯文若认为,“社会保障可以理解为对贫者、弱者实行救助使之享有最低生活,对暂时和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行生活保障,并使之享有基本生活,以及对社会全体公民普遍实施福利措施,以保证福利促进而实现社会安定。”[14]

郭崇德认为,“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时,有从国家、社会获得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15]

穆怀中认为,“社会保障是依据保护与激励相统一的原则,由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项目的总称。”[16](www.daowen.com)

郑功成认为,“社会保障是各种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的统称。这一定义包括了如下三个必备要素:一是具有经济福利性,即从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来看,受益者的所得一定大于所费;二是属于社会化行为,即由官方机构或社会中间团体来承担组织实施任务,而非供给者与受益方的直接对应行为;三是以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为根本目标,包括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等。”[17]

李珍认为,“关于社会保障,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它是指一个社会通过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为它的国民提供的安全保障,在正式的制度中涉及国家的作用,而在非正式的制度中则较少或不涉及国家的作用,在这种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的情况不多。在较次广泛的意义上,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以再分配为手段而达到社会安定的目标的一种正式制度安排,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及社会福利制度。这一制度涉及国家的权利和义务的问题,它是工业化的产物,所以我们又称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由于这一制度在理论上是一个干预与自由的问题,所以在经济理论界谈到社会保障时,多是在这层意义上使用它的。在狭义的意义上,社会保障制度仅指社会保险中的退休金制度,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用法,西方学者在谈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时,多是指退休金制度的改革。”[18]

董克用认为,“社会保障是由国家立法实施的,旨在抵御风险,保障国民基本生活需求和水平的制度安排,它包含对缺乏劳动能力的社会群体的社会救助和对具有劳动能力的社会群体的社会保险两部分。”[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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