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类比推理在法律逻辑学中的应用

类比推理在法律逻辑学中的应用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在普通逻辑中,人们一般不介绍类比推理的种类。这种类比推理常用于刑事侦查。当在审案件在法律上无明确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刑法禁止适用类推,但在民事领域法官必须对案件做出裁判,不得以法无规定而拒绝裁判案件,这种情形会使法官可能运用类比推理对法律漏洞进行补充,通常就是根据最相类似的法律规定进行类推适用。

类比推理在法律逻辑学中的应用

单元前面分别介绍了几种必然推理。虽然它们推理形式的结构不同,推理规则也各自有别,但是,它们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只要前提真实,且推理形式正确,那么由前提所得到的结论就必然为真。以下介绍包括类比推理在内的几种或然推理。

(一)类比推理的含义及特征

类比推理是指根据A、B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系列属性上的相似,又已知A 对象还有其他属性,从而推出B 对象也具有其他相似属性的推理。例如:

某市公安局侦破了多起夜间入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并已供认作案经过。侦查人员将此案与相邻的另一市数起未侦破的夜间入室盗窃案进行比对分析,发现这两起案件有许多相似之处:(1)作案时间都在晚上八点至九点半,乘住户外出运动、购物的间隙;(2)被盗门锁均完好无损;(3)只盗窃现金和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4)作案人带有手套,现场未留下指纹痕迹,但现场留有39 码和41 码的男式运动鞋印;(5)两地案件所不同的是在另一市的案件中,作案人为三人,因为在几个案件的现场还提取到40 码的男式运动鞋印。于是,负责案件侦查的刑警由此得出结论:相邻市未侦破的案件也是这伙犯罪嫌疑人所为。最后证实,果然如此。此例运用的就是类比推理。

类比推理过程通常包括三个步骤:首先,找出某两个或两类对象之间相同或相似的属性;其次,确认另一对象所具有的其他属性;最后,依据前两点,推出结论。如果用A 和B 分别表示两个(或两类)对象,用a、b、c、d 分别表示两个(或两类)对象的属性,类比推理的形式可以用公式表示为:

对象A具有属性a、b、c、d

对象B具有属性a、b、c

所以,对象B也具有属性d

从类比推理的推理过程来看,类比推理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从思维进程或思维方向上看,类比推理是从一般到一般或者从特殊到特殊的推理,思维进程不同于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

第二,从前提和结论的联系来看,类比推理不具有必然性。这是因为:首先,类比推理是在两个对象或两类对象之间进行的,在客观上它们虽然具有相似性,但也会具有差异性。如果类比推理中的类推属性d是两个对象的差异性,那么所得结论就不可靠。其次,客观事物具有的属性是多种多样的,有些属性是事物的固有属性,有些属性是事物的偶有属性,如果类推属性d 是A 对象的偶有属性,那么把它推导到B 对象,结论就不具有必然性。

(二)类比推理的类型

传统逻辑所讲的类比推理,一般是指由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系列属性上的相似,推出它们在另一属性上的相似。因此,在普通逻辑中,人们一般不介绍类比推理的种类。考虑到法律逻辑学自身的一些特殊性,此处着眼于法律实践中运用类比推理的一些主要情形,我们在此尝试性地对类比推理做一些区分。这样,类比推理就有以下两种形式。

1.肯定类比推理

肯定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已知的某些相似属性,推出它们在另一属性上也相似的类比推理。上面所介绍的类比推理形式就是这种推理。这种类比推理常用于刑事侦查。在刑事案件的并案侦查中,如果发现某案件与另一个(或一些)案件有相似之处,又知道该案件是某犯罪嫌疑人所为,那么就可以推测另一个(或一些)案件也可能是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并案侦查。

在法律适用中也会运用到这种类比推理。当在审案件在法律上无明确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刑法禁止适用类推,但在民事领域法官必须对案件做出裁判,不得以法无规定而拒绝裁判案件,这种情形会使法官可能运用类比推理对法律漏洞进行补充,通常就是根据最相类似的法律规定进行类推适用。

肯定类比推理的形式可以用公式表示为:

对象A具有属性a、b、c、d

对象B具有属性a、b、c(www.daowen.com)

所以,对象B也具有属性d

2.否定类比推理

否定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已知的某些属性的相异,推出它们在另一属性上也相异的类比推理。例如:

在《折狱龟鉴》中记录了一起杀人焚尸案的侦破过程。判官张举在验尸时发现死者口腔、鼻腔、气管及肺部内没有烟灰、炭末等异物,不符合烧死的特征,于是疑为谋杀。而犯罪嫌疑人矢口否认,咬定是死者不慎失火烧死。为验证死者是否被烧死,张举将一头先闷死的猪和另一头活猪一起火烧,再将两头死猪解剖,发现其中活猪烧死后口腔、鼻腔、气管及肺部内均有烟灰、炭末等异物,而死后被焚的另一头猪其口腔、鼻腔、气管及肺部内均没有烟灰、炭末等异物。于是张举断定:受害人并非失火烧死,而是被谋杀后焚尸。

上述案例中,判官张举所运用的推理就是否定类比推理。否定类比推理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对象A具有属性a、b、c、d

对象B不具有属性a、b、c

所以,对象B也不具有属性d

(三)类比推理的逻辑错误

在运用类比推理时所犯的逻辑错误称为“机械类比”,是指仅仅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为数很少且又不具有典型性的共同属性,推出类比事物在另一属性上也相同的结论或者将两个(或两类)在本质属性上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进行类比而得出结论的逻辑错误。例如,下面这个案例在科学史上是很著名的。

宣扬“上帝创造世界”的人曾经将钟表和宇宙进行类比,指出二者具有内部结构复杂、各部分之间结合巧妙、运转自然协调等“共同属性”。而钟表之所以有这些属性是因为有一个设计、制作它的钟表师,由此证明宇宙也有一个设计、创造它的造物主——上帝。显然,宇宙和钟表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事物,且推出属性与所谓的已知“共同属性”并没有内在联系。这是一个典型的“机械类比”。

(四)类比推理结论可靠性程度的提高

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为了充分发挥类比推理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就要提高类比推理结论的可靠性程度。

第一,尽可能多地寻找两个(或两类)对象的相同或相似属性。一般来说,前提中确认的相同属性越多,其结论可靠性程度就越高。在思维实践中,尽管客观事物的暴露程度不同,人的知识结构、认识水平不同,对某些事物的属性是否为本质属性也一时难以确认,但只要我们注意增加类比对象的相同点或相似点,类比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会提高。因为两个(或两类)对象的相同属性越多,就意味着它们在类别上越接近。这样,推出的属性就越有可能为它们的共有属性,推理结论的可靠性程度也就越高。

第二,尽量找出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本质属性进行类比。类比对象的相似性如果是该对象的本质属性,并且与推出属性有内在联系,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越高。

第三,相似属性与类推属性之间要有内在联系。类比事物相似属性有多少,只是一个量上的问题,它们只能反映事物的现象,而很难最终决定事物的本质。只有当相似属性与类推属性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就会使事物在本质属性上相似。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结论的可靠性程度。

第四,注意寻找类比对象间的差异性,防止“机械类比”错误的出现。事物间的差异性是导致类比推理结论或然性的原因之一,这就要求人们在运用类比推理时,不可忽视事物间的差异。否则,就可能得出错误结论。例如,某高校学生宿舍白天多次被盗,后侦破为A 团伙所为。此前,该地区另一高校学生宿舍也多次白天被盗,且一直未被破获。有侦查人员认为,两类案件发生在同一地区,作案时间相同,作案手段相同,都系团伙作案,两案可能出自同一团伙之手。后来有证据证明,前一案件非A 团伙所为,因为另一高校案件发生之时,A 团伙成员都不在该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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