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央行等十部门指导意见:P2P网贷平台监管主体明确

央行等十部门指导意见:P2P网贷平台监管主体明确

更新时间:2025-09-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门发布《指导意见》,指出“网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原则上明确了P2P网贷平台的监管主体。对此,监管部门应明确平台退出原则、标准及方式,并成立督导小组或者将督导工作具体委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

1.监管主体

在金融领域,我国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银监会[13]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我国P2P网贷面临长时间的监管缺失,这也是我国P2P网贷平台得以迅速发展的另一个维度的原因。

2025年8月23日,银监会发布《关于有关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指出银监会是P2P的监督管理机构。2025年7月,央行等十部门发布《指导意见》,指出“网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原则上明确了P2P网贷平台的监管主体。2025年8月17日,银监会等四部门发布的《暂行办法》设计了中央与地方双层监管体制。具体而言,银监会负责P2P网贷行为的监管,地方省政府负责网贷机构的监管。《P2P风险整治方案》对中央与地方在P2P网贷整治活动中的职责分工作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P2P风险整治方案》,中央设立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成员由多部委代表组成。银监会是组长单位,相应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设在银监会。银监会负责统筹P2P网贷风险整治,具体负责制定规则、培训部署、划定“红线”,并进行督导汇总。地方各省级政府具体负责本地区P2P网贷的风险整治,并由省金融办与银监会省级派出机构共同设立“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会同其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风险事件应急制度和处置预案等。

20世纪90年代,我国将金融监管权统一收归中央,此举有利于金融监管措施能够被整齐划一地采取,也有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但是,在全国一盘棋下,一些地区的金融资源被转移到经济发达地区用于经济建设,不利于调动其他地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导致一些地方的经济长期处于低迷状态。近年来,随着金融业态的细化,诸如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的监管权限被下放到地方,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各地政府也纷纷设立金融办,对本地区的准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文件,如温州和鄂尔多斯。在这些地区,民间资本相对较多,社会资本需求较大,民间资本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经济是否稳定。2025年2月28日,温州颁布《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将P2P网贷纳入民间借贷管理范围,将其划分到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类型加以监管。鄂尔多斯也是如此。但是,由于大多数P2P网贷平台提供跨地域交易,仅依靠某一地方政府,难以对P2P网贷平台进行有效规制。因此,各地政府之间的协同监管对于P2P网贷平台的规范发展而言至关重要。(https://www.daowen.com)

此外,我国已经成立自律性行业协会,如中国小额信贷联盟(China Association of Microfinance,CAM)。该机构实行会员制,宗旨为通过为会员机构提供服务和支持,提高小额信贷机构的覆盖面和可持续性以及行业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为没有充分享受金融服务的群体(特别是贫困和低收入人口)提供普惠金融服务[14]。再如2025年上海地区成立的“金融信息服务行业专委会”,大部分成员都为P2P单位。2025年,该行业自律协会提出国内首个P2P准入标准,并在实践中发挥了良好作用,使上海P2P网贷行业较其他地区更加成熟和稳定[15]。对于市场可以通过自身调节控制的,应该放开权限,让市场“价值规律”发挥作用;而针对行业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或是指引性要求,应赋予自律性组织自我调节权。具体而言,行业协会可以出台相应文件,对于市场中的不道德行为进行谴责,也可以拟定相关标准作为全行业参考。在P2P网贷领域,美国和英国都承认并相当依赖自律性行业组织的力量。

2.监管内容

较之于对市场主体的准入与退出的监管,我国监管机构长期关注于行为监管。银监会的《暂行办法》对P2P网贷平台划定了“十三条红线”,禁止P2P网贷平台从事自融、自担保、项目拆分、发售理财等产品、股权众筹、吸收存款、设立资金池等。不过,《暂行办法》允许P2P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担保,也允许其与保险公司合作。

事实上,作为市场主体的平台准入和退出也应是监管重点。在我国,P2P网贷平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注册,并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在工信部门进行网站备案。此外,《备案登记管理指引》还要求新设P2P网贷机构在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比较而言,在美国成立P2P网贷平台的门槛较高。美国监管部门不仅要求平台公司在申请登记的时候必须满足资本和资历的要求,还要求平台满足IPO标准。这也是两家最大的P2P网贷平台Prosper和Lending Club基本占据了整个美国市场的原因。市场准入门槛较高使得美国P2P网贷市场格局十分清晰,也为监管部门进行有效监管提供了便利。质言之,美国以准入的高成本,换取了保护债权人利益与市场秩序的低成本。尽管P2P网贷平台性质上属于信息中介,但是毕竟参与资金融通,这也是为何P2P网贷平台在我国诞生时,学者将其定性为“准金融机构”的原因。鉴于P2P网贷与一般行业不同,在这一领域不宜降低甚至还应当提高平台准入门槛。

2025年,银监会等部委联合印发《P2P风险整治方案》,将网贷机构划分为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三大类,制定差别化措施进行分类处置。2025年8月,网贷整治办下发《P2P合规检查通知》提及,截至2025年年底的P2P网贷合规检查应采用分类处置方式。为贯彻落实上述规范性文件,各地互金协会制定和发布退出指引。但每项文件后均标注“试行”“草案”“征求意见稿”等字样。随着网贷行业的合规化,未来暴雷、跑路等恶性退出的网贷平台会越来越少,类似普通公司解散、破产清算的情况会随之增多。对于自然终止经营的平台,需要由规范性文件加以指引。对此,监管部门应明确平台退出原则、标准及方式,并成立督导小组或者将督导工作具体委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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