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P2P网贷平台公司的法律规制

我国P2P网贷平台公司的法律规制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P2P网贷践行了以互联网支持民间借贷的模式,P2P网贷平台则在这种新型民间借贷中发挥了交易枢纽的作用。这里以纯线上模式P2P网贷平台为研究对象,分析以其为中介所形成的P2P网贷法律关系、P2P网贷平台居间促成交易中的问题与风险,通过对域外经验的比较与借鉴,对我国P2P网贷平台法律规制的完善提出对策建议。

我国P2P网贷平台公司的法律规制

P2P网贷满足了中小企业和自然人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成为我国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在长期监管缺失的环境下,P2P网贷平台经营模式各异,出现了债权让与模式、自担保模式和纯线上模式。2015年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指导意见》、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门颁布的《暂行办法》均明确了我国P2P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此后,所谓自担保模式被视为违法,而债权让与模式如果能够避免P2P网贷平台自身作为债权受让人,而只是作为交易平台提供撮合交易以实现债权转让,其实质上等同于纯线上模式。

P2P网贷践行了以互联网支持民间借贷的模式,P2P网贷平台则在这种新型民间借贷中发挥了交易枢纽的作用。它连接借贷两端:一端是产生借贷需求的资产端,对接借款人;另一端是提供借贷供给的资金端,对接出借人。由于资产端和资金端双重巨大需求,P2P网贷规模不断攀升、平台数量在一定时期迅猛增加。为对P2P网贷平台进行更有效的监管,切实保障借贷双方,特别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10月银监会等三部门发布《备案登记管理指引》。2017年监管部门又陆续发布一系列针对P2P网贷平台和网贷行业的重磅监管文件,其中最重要的两部监管文件分别是《存管业务指引》和《信息披露指引》。《暂行办法》与《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存管业务指引》《信息披露指引》共同组成网贷行业“1+3”制度体系。此后,各家P2P网贷平台将“合规”发展作为主旋律,在借款限额和银行存管方面均有了较大改善。(www.daowen.com)

作为居间促成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交易的信息中介,P2P网贷平台本身是否规范以及规范程度如何均影响甚至决定了整个P2P网贷的规范性以及借贷资金的安全。如何进一步加强对P2P网贷平台的法律规制,是切实保障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利益的切入点,也是促进P2P网贷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其正规金融有益补充作用的重要举措。这里以纯线上模式P2P网贷平台为研究对象,分析以其为中介所形成的P2P网贷法律关系、P2P网贷平台居间促成交易中的问题与风险,通过对域外经验的比较与借鉴,对我国P2P网贷平台法律规制的完善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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