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很早就开始探索社会转型期间底层民众的生存状态并成为其自发意识和自觉担当,他坚持做“时代的记录者”,努力深入生活现场。综观贾平凹的小说创作,我们大致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商州》《浮躁》《高老庄》《秦腔》为代表的农村题材作品,另一类则是以《废都》《白夜》《土门》为代表的城市题材作品。他的新作《高兴》写了刘高兴等在都市捡垃圾的农村人的命运,同时还涉及了城市底层中的各种人群,民工、乞丐、妓女等。小说向我们展示的是被都市遮蔽起来的一群边缘人的生活。它将农民工在西安城里生存的凄楚苦涩、灵魂的战栗无奈体现的淋漓尽致。另外,在揭示农民工苦难的同时,作者还努力表现了他们坚忍不拔的生存意识和追求精神。
“商州与西安(西京)是他生活和创作的两个根据地,他总是在这两者之间跳跃、转移,他的灵魂也总是在乡村文明与城市文明之间飘荡寻觅,不懈地进行着理想价值的追寻。”[1]作品《高兴》向我们呈现出两个背景:一个是清风镇,一个是西安城。作者的灵魂徘徊于这两者之间,飘荡不定,苦苦追寻。对于西安这座历史文化名城,贾平凹曾在《西安这座城》中如是说:“我爱陕西,我爱西安这座城,我生活在此,死去必定在此,当百年之后躯体焚烧于火葬场,我的灵魂随同黑洞爬出了高高的烟囱,我也会变成一条云游荡在这座城的上空的。”[2]西安是十三个王朝国都的历史,我们没有必要夸耀;八水环绕的地理风水也不用自得为是。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已不在西安,这是我们必须承认的。对于显赫的汉唐,它只能称为“废都”,但是“可爱的是,时至今日,气派不倒的,风范依存的,在全世界的范围内最具古城魅力的,也只有西安了。”[2]不容置疑的是,贾平凹具有浓厚的乡村情结,同时也割舍不掉都市情怀,他笔下的人物不断游走于城市和乡村之间,寻找自我灵魂的安妥之处。乡村没有可固守的堡垒,于是刘高兴来到了城市,都市高楼大厦岂止千万,然而根基又在何处?他苦苦寻找自己卖掉的另一个肾,寻找着另一个自己。他的一个肾在西安城里,所以他觉得自己也便是西安的了,他的灵魂便靠近了城市。刘高兴和《废都》里的庄之蝶,《白夜》里的夜郎,他们都是城市的“外来者”,都是无根的浮萍,所不同的是刘高兴和西安城还有一点点的连系,他的肾在西安。然而他最终注定漂泊、注定追寻,这是他的宿命。
刘高兴是贾平凹以老到的笔力刻画的人物,也是一个在新时代农村小说画廊中充满典型意味的鲜活人物。刘高兴对城市的向往和成为城市人的坚定信念贯穿于小说的始终,这种向往和信念同时又处在极大的渺茫和尴尬之中。他的命运际遇以及心灵轨迹都向我们诉说着浮华社会背后所隐藏着的不安,诉说着这座千年文化古城中贫困农民的生存处境——同时也诉说着他们的信念与忧患。一个清风镇里的光棍汉,把自己的一个肾卖给了西安的一个大老板,于是,他总觉得“肾在西安呼唤我”,竟然“几次梦里见到西安的城墙和城洞的门扇上碗口大的泡钉,也梦见过有着金顶的钟楼……”,这种极其强烈的意识使他产生了浓重的西安情结。刘高兴终于带着五福走出了清风镇来到了西安。按照韩大宝的话说,要在西安站住脚最好的门路就是拾破烂。刘高兴顺其自然地加入了西安城的拾荒一族,俨然就是西安城里的人。即使当他发现自己寻找的韦达并不是买他肾的老板,他对西安仍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爱。在池头村,这个人居环境极差的城乡结合部,用砖头临时搭建的简易屋里,刘高兴很安心地居住着;每天走街串巷,一二十元的收入,刘高兴很满足;吃着豆腐乳,吹着箫,刘高兴生活得悠然自得。当然,刘高兴与《创业史》中的梁生宝,《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平一样,作为一个“新人”形象,他必然要接受读者原先的审美期待的挑战。
纵观贾平凹小说的人物关系,一般并不是兄弟关系而是朋友关系。朋友有时可能只是一个面临共同处境的人,有时是可以相互倾听诉说的人,有时是可以相互理解帮助的人,有时是惺惺相惜的人,有时可能只是一个人生的参照。正如《白夜》中的夜郎与宽哥,《高兴》中的刘高兴与五福也是一样的。他们相互扶持、相互帮助,共同演绎了人生沉浮。《高兴》中的这两个人物形象使人蓦然想到了《堂·吉诃德》中的堂·吉诃德和桑丘,只不过他们是跑到城市里与风车大战的另一种活法。在推进现代化的建设过程中,都市对乡村构成了极大的诱惑,不少农民丢下锄头涌进灯红酒绿的城市。
五福长了张憨脸,有些蠢,他不讲卫生,不自信。他本想进县城打工,却不想被刘高兴带到了西安城。他一直想着乡里,认为“还是乡里好!在乡里能把乡里恨死,到了城里才知道真正的快乐是在乡里”。他无法用幻想弥补生活中的不足,无法在想象中做出一锅美味可口的糊糊面,他所能看到的是——生活只有一把盐。五福对自我卑贱身份的认同根深蒂固,对土地的无限眷恋也使他难以摆脱乡村的束缚,农民工所经历的苦难也就在所难免。五福的死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疼痛感。“在惨剧面前,恐怖与战栗占据了我们每一个细胞,我们的感情张力已经达到了极限——‘我们在发抖’,除了死亡,再没有其他方式可以充当生命苦难的赎救者……”[3],五福用自己的死超脱了苦难的轮回!(https://www.daowen.com)
刘高兴一进城就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高兴,暗想把刘哈娃永远地抛回给清风镇。他聪明、乐观、爱清洁,对任何事物总有自己独到的看法,而且他会吹箫,是一个注重精神享受的人,他比城里人还要城里人。他去一个饭馆收破烂,那老板的父亲竟认为他是隐于城市的高人。事后,刘高兴流泪了,不是因为五福的咒骂,而是因为他在那一刻突然地为自己感到悲哀。有那么多的人认为他不是拾破烂的,但他却偏偏就是拾破烂的。他的眼泪像“没有拧紧的水龙头”,又像“是被砍了一刀的漆树,流出浓稠的汁”,泪划过脸,脸上便有了明显的痕道,这不是一般的痕道,这是刘高兴的灵魂在生活的压力下苦苦挣扎的痕迹,充满着艰辛和沧桑。他想活成个有尊严的真正的城里人,然而现实让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被铺在厕所便池里的那一块瓷片。
“西安多繁华,修一个公园就花十亿,体育馆开一个歌唱会就几百万,办一个这样展览那样展览就上千万”。是的,我们看多了一个庆典几千万,一个晚会上百万,整个西安城到处张扬着盛世的繁荣。贾平凹《高兴》却让我们从刘高兴这些拾荒者的生存状态和精神状态里看到了盛世时的另一种人生。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拾荒族在城市钢筋水泥混凝土中摸爬滚打,日子过得依旧十分艰辛。擀面条没有案板只能在床上的芦席上擀,这是一种怎样的酸楚。他们的生活如同搅拌了面糊糊的疙瘩汤,没有油炝的葱花,也没有辣子,没有蒜,有的只是一把盐!但是他们并不颓丧。刘高兴相信“心想事成”,所谓“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只要想着西安城便是西安城里的人了,想着饭香胃口也就开了,那么,想着美好的生活呢?
五福是《高兴》中不可或缺的一个人物,我们可以说,在某些方面五福就是刘高兴丢在清风镇里的影子。他与刘高兴不同,作为城市边缘人的他只是一味地想着怎样赚钱养家。他攒了九十七块钱,又借了黄八三块,凑成一百便存了起来。他希望过的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安稳日子,可结果却未能如他所愿。从城市生活开始的那天,他们每天早出晚归,维持着微薄的收入。饭是一天一顿,病是断然不敢看的,被轻视和欺辱似家常便饭。废品收购站的人瞧不起他们,盘剥他们,连房东也借机占他们的便宜。生存的困境还未脱离,而尊严早已破碎。他们该如何维持自己所剩无几的自尊?他们将怎样保全那被践踏被凌辱的灵魂?找到了,他们又将如何安妥灵魂?在当代作家笔下,有形形色色的乡村和城市,有坚守乡村的各色人等,有如鱼得水的都市男女,也有徘徊于城市和乡村之间,进退维谷的飘泊。刘高兴正是游走于城乡之间,“寻找安妥灵魂的所在”。[4]这是拾荒者必然的人生经历。
当然,作者在展示农民工生存境遇的同时,更注重对他们内心的揣摩。《高兴》让我们体会到了农民工精神上沉重的创伤,听到了他们灵魂痛苦追寻的声音。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余华的作品已经表现出了人类的苦难遭遇及承受能力。其作品《活着》中体现的尤其突出。福贵追求的是纯粹的“活着”的生存,而刘高兴所追求的则是“高兴”的生存。贾平凹《高兴》无疑是将这种苦难遭遇和承受能力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贾平凹时刻关注着当今的城市和乡村,在他的笔下,有着许许多多游走于城乡之间不安分的灵魂。刘高兴游走于城市和乡村之间,他对于繁华的西安城来说始终是个“外来者”。盛世生活不属于他,属于他的只是堆积如山的破烂垃圾,他唯一的选择就是在肮脏的地方干净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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