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幽王灭亡东迁和平王-西周史

幽王灭亡东迁和平王-西周史

时间:2023-09-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毛传》以为艳妻即幽王之后褒姒。我们认为幽王时之皇父确为函皇父,与宣王时出征的南仲皇父不同。

幽王灭亡东迁和平王-西周史

《周本纪》载:“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侯、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平王立,东迁雒邑,避戎寇。”

《古本竹书纪年》载:“幽王八年立褒姒之子曰伯服为太子。”(《太平御览》卷一四七引,卷八五又引“伯服”作“伯盘”。《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亦引作“伯盘”,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以作“盘”为是。)

《古本竹书纪年》载:“(伯盘)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鲁”当作“曾”)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引)。《通鉴外纪》引作“幽王死,申侯、鲁侯(“鲁”当作“曾”)、许文公立平王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当作“晋文侯”)所杀,以本非適,故称携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引)。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王子朝告于诸侯,其中讲到“至于幽王,天不弔周,王昬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即洛阳)”。

《古本竹书纪年》载:“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周本纪》集解引,《通鉴外纪》卷三所引略同)(www.daowen.com)

诗经·小雅·十月之交》载有幽王灭亡时的情景:“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烨烨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哀今之人,胡憯莫惩!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家伯维宰,仲允膳夫,棸子内史,蹶维趣马,楀维师氏。艳妻煽方处。抑此皇父,岂曰不时?胡为我作,不即我谋?彻我墙屋,田卒汙莱。曰予不戕,礼则然矣!皇父孔圣,作都于向。择三有事,亶侯多藏。不遗一老,俾守我王。择有车马,以居徂向。黾勉从事,不敢告劳。无罪无辜,谗口嚣嚣。下民之孽,匪(非)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竞由人。悠悠我里,亦孔之痗。四方有羡,我独居忧。民莫不逸,我独不敢休。天命不彻,我不敢效我友自逸。”

这首诗作于幽王六年(公元前七七六年),开头所说这年十月朔日(初一)有日食,这是公元前七七六年九月六日的日食,正当周历十月朔日辛卯。依据南京紫金山天文台张培瑜所编《晚殷西周冬至合朔时日表》的推算,这年十月初一正是辛卯。据此可知,从南朝梁,隋张胄元,唐傅仁均、一行,元郭守敬以来,古历法专家推定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朔日有日食,是正确的。其中讲到“百川沸腾,山冢崒崩”的大地震,正是幽王二年周原地区“三川竭、岐山崩”的情景。作诗的人以此评论当时西周执政者祸国殃民,在日食地震、河沸山崩的时候,还是和褒姒勾结起来为非作歹,搜刮财货,运往中原囤积。

按《十月之交》所说“艳妻煽方处”,《鲁诗》作“阄妻”。《毛传》以为艳妻即幽王之后褒姒。《十月之交》所说“皇父卿士”,许印林(《捃古录金文》所引)、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二三《玉谿生诗年谱序》)都认为皇父即函皇父簋、函皇父鼎之函皇父,“函”与“艳”、“阎”皆同音通用。我们认为幽王时之皇父确为函皇父,与宣王时出征的南仲皇父不同。“艳妻”是诗人对褒姒的贬称,褒姒出于褒国,并不能因“艳”、“函”音同而以为出自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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