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西方生态美学史:自然美学的转化形式

西方生态美学史:自然美学的转化形式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俄罗斯哲学家、生态环境研究家古谢娃在她的文章《生态美学是自然美学的转化形式》中论证了生态美学是自然美学的一种转化形式,并试图探究生态美学能够得以普及的原因。著名的“自然主义者”和“社会活动家”的这一争论实质上是在其中一个变体中就此问题展开的讨论。在这方面,道德思想也是这种生态美学的一大特征。在该文章的最后,关于生态美学与自然美学相关的“转变

西方生态美学史:自然美学的转化形式

俄罗斯哲学家、生态环境研究家古谢娃(Гусева А.Ю.)在她的文章《生态美学是自然美学的转化形式》中论证了生态美学是自然美学的一种转化形式,并试图探究生态美学能够得以普及的原因。通过对这篇文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关于以下问题的思考:什么是自然美学、生态美学和转化形式,以及如何确定可以使用“转化形式”这一概念作为美学研究的一部分。

首先,古谢娃认为,“转化形式”的概念来自马克思的哲学词典,俄罗斯哲学家莫斯科国立大学哲学系教授玛玛尔达什维利(Мамардашвили М.K.)曾对此概念进行了详细分析。玛玛尔达什维利认为“转化形式”的概念和问题是现代逻辑发展和文学科方法论的基本要素,是描述复杂系统所必需的非理性算子,执行填充和替换系统元素的功能:“改造后的形式通过补充和调解其切断的链接来调节系统,并用一种新的关系取代它们,这种关系为系统提供了生命力。”[123]古谢娃由此得出结论:在现象学态度的基础上可以将“转化形式”的概念有效地应用于社会历史社会学文化研究。这样一来,在美学研究中“转化形式”这一概念也颇具有效性。当然这其中也有一定的潜在风险—对“转化形式”过于宽泛的解释使得它几乎能够应用于相对应的任何现象,反而容易破坏这一概念。

古谢娃指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转化形式’是一种模式的变种,但有一个更精确的、能帮助我们弄清楚这一概念的说法是一种特殊的逻辑形式—隐喻的人道主义概念(主要是针对文学和文化)。”[124]基于转化形式和隐喻概念的类比,作者转向对生态美学的分析,声称隐喻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现象,而且还适用于与我们经验中自然维度相关的概念结构。当我们注意到无关于感知和思考标准的新的联系或者为我们自己创建这种联系时,我们会发现,审美经验不仅限于官方艺术世界,它可以发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任何时候。正如二十世纪美学的发展所表明的那样,美学不仅是一种“艺术哲学”,还是一种哲学科学的感性表达。换句话说,美学是关于人对世界的感性价值态度及其精神和实践发展方式的一门科学,因此,审美研究的主题不仅是艺术,更是一个人世界价值观发展的整个领域,以及通过美的范畴对它们进行的集中评价。基于对美学的这种理解,世界上所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都应被视为具有美学意义的对象。

但在这里,古谢娃又考虑到,我们还面临着一个关于自然美学作者身份的重要问题:大众意识将自然美学理解为一些美丽的自然形式,即作者身份的问题得到了非常明确的解决—自然形式的美不具有作者,它只是客观存在,而且它本身也应该被欣赏。或者说,所谓的“作者”是被一种更高的权力所授予的,在这种情况下,话语通常建立在“神圣美”的概念之上。然而,也存在着不同的审美立场:只有当一个人去评价自然现象具有美学意义时,自然美学这一概念才真正成立。著名的“自然主义者”(Природники)和“社会活动家”(Общественники)的这一争论实质上是在其中一个变体中就此问题展开的讨论。“自然主义者”表明了美丽“本身”的存在,并且用“在自然界存在人类感知不到和无法评价的美”来证明这一观点。“社会活动家”则声称,美只存在于人与世界的关系现象中,也就是说,在自然界中没有“本身”的美。这场辩论用美学术语表达了对本体论问题的讨论—即本质论主义者和现象学观点支持者的争论:“自然主义者”认可美的“实质性”,代表了第一种观点;而“社会活动家”将美的概念与意识的活动联系起来,接近现象学的立场。(www.daowen.com)

关于这个问题,古谢娃引用了一个来自俄罗斯国内对自然美学的经典研究中相当广泛、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解释:“美学一词在其对自然的应用中似乎稍显含糊。首先,自然作为一种存在现实,每个人都理解它,这不需要任何艺术,也不需要美学。然而,另一方面,尚且不谈普通的人类意识,所有的艺术,无一例外地坚持谈论自然之美,谈论自然中的和谐、节奏、抒情或某些自然景观特征的伟大时刻。这种现象表明,自然美学确实存在,它是无限多样的,可以在人类心灵带来兴奋和安宁的时刻,产生庄严和伟大的感觉。自然对人的审美影响是肯定的。但是,自然美学不能建立在随意的印象和个人品位之上,而且像任何科学一样,它需要逻辑定义、分类和原则……如果把自然抽离在人类诠释之外,即不是作为一种模式,而只是作为一个客观的事物组织,这是机械、物理、化学、生物学所做的,而不是美学。这种诠释只是自然法则的集合,而人们已经思考并在此基础上以某种方式将自己定位于世界了。自然模型不会简化为数学或机械公式,这是一种精神化的结构,能激起一个人的热情、人生理想和创造性。自然美学必须表明,在这样一种美学的体系中有一种创造性的和精神性的、人性的和历史性的、有生命力的、合理性的或不合理的,但总是在发展变化的东西。”[125]这种解释应该是更接近现象学而非实体主义的立场,因为它是人类感知中自然审美建模的问题。换句话说,自然美学是哲学人类学的一种形式。

然后,古谢娃研究了与自然美学相关的生态美学的这种“转变形式”具体是什么的问题:自然美学谈到自然现象的美丽、崇高、风景如画,这些品质都是人类注意到的,但我们不会问它们从哪里来,只是把它们当作不言而喻的东西;对于自然美学而言,关于审美评价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的复杂性问题,尚未成为一种中心的、极其重要的矛盾。为此,有可能存在社会先决条件和前提—在浪漫主义时期,人类才刚刚开始认识到自己是自然的主人,在当时看来资源似乎是无尽的。而在早期的生态美学思想中,情况则开始有所转变—它恰恰是对自然的不完美的认识,其形成是为了在理论上证实在文化和技术环境中“延伸”自然生命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作者认为,在早期生态美学的理念里,人还是绝对的主体,而自然现实作为被转化的对象,是一种极其深刻和富有智慧的存在,但同时也是弱者,需要被保护和培养。在这方面,道德思想也是这种生态美学的一大特征。虽然我们能够很明显地发现古谢娃所说的这种生态美学只不过是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其本质还是将人类看作自然的主人,但这种认识的转变已经是一种质的进步了。

在该文章的最后,关于生态美学与自然美学相关的“转变”是在哪些方面得以实现的,古谢娃总结道:“在形式和内容方面发生了以下转变,即自然美学将某些意义(美或丑、如诗如画或图形艺术等)‘读取’为自然客体;而生态美学致力于在人类技术环境中保持对自然形态的模仿。也就是说,即使那些在这样的环境中保存下来的自然客体也只是作为一种自然界的‘人造品’而继续存在,因为它们的存在得到了人类的特别支持。因此在工具性方面生态美学的转化性正是通过‘保留’或‘恢复’某些主要自然现实所表现出来的,并且相当明显地认识到这种‘初始状态’不仅是不可挽回的,而且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存在。”[126]也许正是生态美学在应用领域的这种不相容性才推动了这一学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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