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公共产品理论的基本观点:中国高等教育投资结构及其研究成果

公共产品理论的基本观点:中国高等教育投资结构及其研究成果

更新时间:2025-09-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公共产品这一概念的产生较晚,但公共产品思想的起源却非常早。学界一般认为,这一学术思想成为公共产品理论最根本的理论基础之一。公共产品理论自提出以来,就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在当今世界上的任何国家,国防、司法都被认为是最典型的公共产品。

虽然公共产品这一概念的产生较晚,但公共产品思想的起源却非常早。比如,霍布斯在1651 年出版的《利维坦》 一书中就出现了公共产品思想的萌芽,他主张公共产品的利益、效用,往往是由个人享有的,但个人本身却是难以提供的,只能由政府或集体来提供。学界一般认为,这一学术思想成为公共产品理论最根本的理论基础之一。[1]再如,亚当·斯密虽然一直强调自由经济主义,但他也承认,对于国家和社会安全、司法和审判制度以及社会公共事业等,由于存在“搭便车”现象,私人投资缺乏足够的激励,不可避免地需要政府适当介入,用税收手段进行调节,筹集资金来提供这些产品。在他看来,政府应当“建设并维护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通俗地说,亚当·斯密也主张政府应当提供最低限度的公共服务。[2]

1919 年,瑞典学派的代表人物林达尔(Lindahl) 在《公平税收》 中首先提出了公共产品(Public Goods) 的概念。公共产品理论自提出以来,就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对公共产品理论作了开创性研究,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 中明确指出,“公共产品”是指任何主体对它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主体对该产品的消费的一种产品,也就是主张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为公共产品。[3]保罗·萨缪尔森对公共产品所做的界定,一直被视为最经典的表述,作为一种标准定义也被后世学者反复引用。但是,不同学者对公共产品的定义仍不完全一致,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特别是混合产品之间的分界也还不明确。综合学者们的定义,一般认为公共产品具有两个主要特征:

第一,非排除性(unexclusive),也就是说,公共产品的消费是集体进行的,某个主体的消费不排除其他主体的消费,不同于私人产品的拥有者可以完全取得所有权并依法排除他人消费。(https://www.daowen.com)

第二,非竞争性(unrival),也就是说,公共产品一旦提供出来,任何主体的消费与其他主体的消费之间,不存在非此即彼的竞争关系,某个主体的消费并不直接影响其他主体的利益。在当今世界上的任何国家,国防、司法都被认为是最典型的公共产品。

客观地讲,西方公共产品理论虽然观点各异,但不管怎么界定,都是从非排除性、非竞争性的不同组合,以及非排他性的不同方面来展开自己的论述的,这两个特征被公认是最重要的特征。中国有学者对西方公共产品理论进行了批判性思考,[4]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理论为世界各国分析公共领域的投资、教育、财政等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分析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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