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的治疗和预防
第六节 艾滋病的治疗和预防
近几年来,全国范围内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主要表现为政策的制定、经费的投入、多部门和全社会参与的程度明显提高,预防和关怀治疗的措施得到了落实。在一些低水平流行的地区,防治工作主要集中在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以大众为主要对象的宣传教育方面,而在流行较早、疫情较严重或疫情发展较快的地区,防治工作发展为针对高危人群开展干预试点,并在青年人中进行健康教育和对艾滋病患者的关怀工作。
我国政府对艾滋病预防给予了重视,2004年2月成立了国务院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副总理吴仪任主任。
从1996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了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第一批为500万元人民币,1998—2000年连续3年,每年投入1500万元人民币。2001—2003年,经费额度增加到了每年1亿元人民币。2001年,国家计委从国债中安排12.5亿元,地方配套10亿元用于加强中西部地区的血站基础建设和设备投入。2002年,国家计委又先后安排国债资金29亿元人民币,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省、地、县3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提高预防控制能力。2003年财政部与卫生部专门研究再增加经费预算,用于重点地区的医疗救治和综合防治工作。在2003年9月召开的联合国大会艾滋病高级别会议上,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代表中国政府承诺对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药物。在城市对艾滋病患者中的低收入者,由国家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药物。在农村,国家免费为农民提供抗病毒治疗药物。同时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100多亿元,加强传染病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建立艾滋病防治专业技术队伍。
地方各级政府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艾滋病防治经费。全国超过半数的省份设立了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各级政府投入艾滋病的费用总和与中央政府的投入大致相等。其中,2001年、2002年投入最多的省份为河南省,每年达到1400万元。广东省从2002年起,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经费。2001年,全国省级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省份有5个。
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协调机制,加强了宣传和教育,对血液制品、一次性材料等制订管理条例,开展针对高危人群干预活动等。(https://www.daowen.com)
2002年,在卫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的密切协作下,国务院批准了对进口抗病毒药物实施5年免征关税、增值税,使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在中国市场的价格有较大幅度下降,平均降低幅度达1/2~2/3。
与此同时,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积极组织国内制药厂生产过专利保护期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国产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建立了快速审批的“绿色通道”。目前,药监局已经批准了两家国内制药企业生产的4种抗病毒药(AZT、d4T、DDI、NVP),可以组成2种联合治疗方案,使每位患者每年的药品费用降到了3500~4000元人民币,大大提高了抗艾滋病病毒治疗的可获得性。为了对重点地区的艾滋病患者开展科学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卫生部还下发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项目管理规范(试行)》。
2003年开始,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了第1批51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以国产抗病毒药物为主的治疗、关怀、健康教育、干预、阻断母婴传播、自愿咨询与检测等综合防治活动,并且在1年内将试点县扩大到127个。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助下,卫生部门已经制定了艾滋病治疗方案和针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的关怀策略框架,并在抗病毒治疗方面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具备了在一定范围进行抗病毒治疗的条件和能力。同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中西医结合艾滋病治疗方案和关怀模式。
近年来,有关机构和组织在中国部分艾滋病高流行地区开展了一些针对感染者和患者的社区发展项目,包括减少贫困,提供教育、营养、谋生和健康方面的支持等。例如,中英、中美项目在一些社区进行了如下尝试:免收感染者家庭小孩上学的学费、免除农业税和允许获得小额度贷款等。
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是可以被切断的,艾滋病病毒并不是通过像空气、水和虫叮蚊咬等不可避免的接触传播的,它是通过人们的某种行为传播的,因此通过改变这些行为就可以有效控制其传播。我国已开展了一些干预项目的试点工作,效果是显著的,目前最紧迫的工作就是应在全国范围内扩大和推广这些有效的干预项目,改变高危行为,控制艾滋病病毒通过性途径传播,减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受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