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
国家结构形式是调整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的形式,即调整国家整体与其所属的区域之间的关系的形式。
国家就其本质而言,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机器,是一种有组织的暴力。由于这种暴力机器不能建立在空中楼阁里,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土地上面,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古代那种小国寡民已经很少,国家的领土范围日益扩大,因而每一个国家对它所赖以建立的那块土地必须加以划分,以便进行统治。这就进一步产生了怎样划分以及划分之后如何处理国家整体和各个部分之间的权限等问题。国家结构形式就是为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出来的。
国家结构形式直接牵涉到统治阶级对它所控制的领土的划分与国家权力的分配和运用。它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于国家的本质。
现代国家有两种国家结构形式,即单一制和联邦制。单一制国家以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划分其内部组成,它有三个显著特点:第一,全国只有一个宪法,一个中央机关体系;第二,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均受中央的统一领导,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力;第三,不论中央与地方的分权达到何种程度,地方的权力均由中央以法律文件规定或改变,地方权力没有宪法保障。联邦制国家以成员国形式划分其内部组成,它的显著特点是:第一,联邦和成员国都有自己的宪法和中央机关体系;第二,联邦公民同时也是成员国公民;第三,联邦权力遍及全国,但联邦和成员国之间的权限划分由宪法规定,联邦无权任意改变。
现代的两种不同历史类型国家均有单一制,而且都以单一制作为国家结构的主要形式。就资本主义国家而言,因为它是继封建制国家之后建立起来的,而封建制国家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从封建割据到统一的中央集权,在资产阶级夺取政权时,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已经形成,资产阶级可以因袭旧制,建立自己的单一制国家。同时也因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要求把商品流通的阻碍缩小到最低限度,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能够适应这种要求。就社会主义国家而言,从无产阶级的利益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实际需要出发,马克思主义者在原则上主张单一制,反对联邦制。列宁说过:“我们在原则上反对联邦制,因为它削弱经济联系,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一种不合适的国家形式。”[30]他甚至还说:“联邦制在原则上是从无政府主义小资产阶级观点中产生的。马克思是主张集中制的。”[31]
现代的两种不同历史类型国家均有联邦制,但联邦制是一种例外的国家结构形式。这种例外的产生取决于以下几种因素:
第一,殖民主义因素。一般地说,国家的发展趋势都是走向中央集权的单一制,但是,许多国家由于受殖民主义的侵略干扰,改变了它们发展的过程。殖民主义的影响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大量的移民改变了殖民地人口结构,而这些移民因缺乏长期的共同生活,难以产生建立统一国家的热情,他们在观念上也不愿建立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统一国家,宁愿建立一些权力分散的小国。二是殖民主义者采用地方分权政策,他们只求搜刮殖民地的财富,榨取殖民地人民的劳动成果就已心满意足,他们乐于采用本国的统治方式,以便有效地达到目的。这种地方分权政策虽以保证殖民总督的最高权威为条件,但给各地区以较大的自主权,因而使殖民地的传统习惯受到巨大的影响,使它在脱离宗主国而独立之后,难以建立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三是殖民主义者采用分而治之的政策,他们割断地区之间和民族之间的有机联系,而且故意挑起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在地区、民族的相互斗争中,巩固其殖民统治。这种分而治之的政策,更加使殖民地在脱离宗主国之后难于建立统一集中的单一制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尼日利亚、马来西亚、缅甸、印度、喀麦隆、美国等,都是在这些殖民主义因素的影响下建立的联邦制国家。(https://www.daowen.com)
第二,民族因素。民族是一个人们的稳定的共同体,它由很多因素所构成,其重要因素之一是有共同的地域。国家结构形式中关于区域的划分是以一国领土范围内的地域为基础的。因此民族因素对国家结构形式必然产生巨大影响。在通常情况下,一个民族独自发展成为国家,一般都是单一制。如果许多民族联合成为一个国家,要建立单一制,就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其中一个民族得到巨大的发展而且强大得足以成为各民族的核心力量;二是各民族受核心民族的长期影响,并且自愿地结合于其旗帜之下。缺乏这两个条件,就只能建立多民族的联邦制国家。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原则上反对联邦制,但也承认联邦制可以作为一种向单一制过渡的例外的形式。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引用了恩格斯在《爱尔福特纲领草案批判》里关于国家结构形式与民族问题的联系的论述。列宁指出:“恩格斯同马克思一样,从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革命的观点出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共和国。他认为联邦制共和国或者是一种例外,是发展的障碍,或者是由君主国向集中制共和国的过渡,是在一定的特殊条件下的‘前进一步’。在这些特殊条件下,民族问题就提出来了。”[32]这就是说,为了解决民族问题,在特定条件下,社会主义国家可以采取联邦制作为向单一制过渡的一种形式。苏联、南斯拉夫的联邦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起来的。
另外,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民族因素也可能影响国家结构形式。加拿大联邦制的建立就和它境内存在着英、法两个民族的后裔有很大的关系。
第三,经济因素。从原则上说,经济的发展要求建立单一制国家。但有两种经济方面的因素阻碍单一制国家的建立。一是同民族的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松散,而这种松散状态一直延续到近代国家已经产生,且经济联系的加强过程比较缓慢。例如19世纪的德国已经具备近代国家的雏形,但当时的政权掌握在封建诸侯的手中,他们割据称雄,俨如独立国家,这种地区之间的松散联系使德国在1815年不能建立单一制国家,只能建立德意志联邦,直到1867年才组成北德意志联邦,1871年才组成德意志联邦。另一阻碍建立单一制国家的经济因素是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的富有地区为了避免打富济贫,不愿与经济落后的贫穷地区建立单一国家,宁愿建立联邦制国家。前面所说的德意志联邦的建立有这方面的原因,而巴西联邦的建立,这方面的原因更为突出。巴西的沿海较内地发达富有,脱离葡萄牙独立之初虽然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帝国,但不能协调地区之间的矛盾,不得不转而采用联邦制。
第四,地理因素。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不起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但山川阻隔对国家的统一集中、对单一制国家的建立却是很大的障碍。以墨西哥为例,它国内的地理环境差别极大,有荒凉的沙漠,有富饶的绿洲,有热带雨季森林地带,有终年积雪地区,这种地理环境使这个国家分为许多具有特性的地区,为消除这种分散隔离状态给国家发展带来的影响,不得不建立联邦制。又如马来西亚,它的东部与西部为六百公里的海洋所隔离,要建立单一制国家也有许多困难,只能建立联邦制。
以上所说的产生联邦制的各种因素往往互相交织。如美国联邦制的产生就既有殖民主义因素,又有经济因素;加拿大联邦制的产生既有殖民主义因素,又有民族因素;印度建立联邦制则几乎含有上面所说的四种因素在内。不过互相交织的诸因素对任何一个联邦制国家的产生所起的作用并不是相等的,它们各有主次。
如果把产生联邦制的因素和国家性质结合起来加以考察,便可发现,社会主义的联邦制国家都是为解决民族问题,为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而建立起来的,民族因素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至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联邦制的建立,则多是殖民主义因素的作用,即使有民族因素的作用,也只是为了解决民族之间的冲突,不是为了求得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