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妊娠并发症

一、妊娠并发症

(一)妊娠呕吐

【疾病概述】

妊娠早期多数孕妇出现择食、食欲缺乏、轻度恶心、呕吐、头晕、倦怠等症状,多在清晨空腹时较严重,故又称“晨吐”。一般对生活工作影响不大,称为早孕反应。从闭经6周开始,约12周前后自然消失,不需特殊处理。偶有少数反应严重,故对恶心、呕吐频繁剧烈,不能进食,影响工作生活,甚至威胁生命者,称妊娠剧吐。典型的临床表现有停经史,妊娠早期出现食欲缺乏、偏食等,呕吐发作频繁,可导致全身乏力、精神萎靡、明显消瘦,呕吐物有酮味;皮肤黏膜干燥、眼球凹陷;严重者可出现血压下降、体温升高、神经官能症样改变,甚至昏迷。妇科检查为妊娠子宫。尿液检查绒促性素(HCG)阳性,尿酮体+~++,尿中可出现蛋白质及管型。一般按呕吐严重程度分为三种类型:

1.晨吐 妊娠早期常见的一种情况,在清晨可有恶心及轻度呕吐。

2.中度剧吐 恶心、呕吐加重,不局限于晨间,但经对症治疗后症状多可缓解。需要饮食指导和适当休息。

3.恶性呕吐 为持续性恶心、呕吐,导致酸中毒、电解质平衡失调或肝功能异常,需住院治疗以控制代谢紊乱。

【用药原则】

1.晨吐(轻度呕吐) 了解情绪状况,解除其顾虑,并注意精神状态,多加鼓励。指导饮食安排,宜进清淡、易消化的食物,少量多餐,避免进食油腻、甜品。适当休息,减轻工作。予以维生素Bl、B6及维生素C口服。

2.妊娠剧吐(中、重度呕吐) 必须住院,禁食1~3d,给予充分休息、睡眠及必要的药物治疗。

【药物选择】

1.碳酸氢钠 用于成人碱化尿液,口服,首次4g,后1~2g/4h。静脉滴注,100~200ml(0.5g/10ml或12.5g/100ml),用量视病情而定。

2.脂肪乳 静脉滴注,第1天脂肪量≤1g/kg体重,以后剂量可酌情增加,但脂肪量≤2.5g/kg体重。速度最初为每分20滴持续10min,如无不良反应出现,以后可逐渐增加,30min后维持在每分40~60滴。

3.复方氨基酸注射液 静脉滴注,浓度为5%每次250~500ml,为12%每次250ml,缓慢滴注,滴速为每分20~30滴。

4.苯巴比妥(鲁米那) 镇静,口服,每次15~150mg,30~200mg/d。催眠,每次睡前服用30~90mg;肌内或静脉缓慢注射,每次0.1~0.2g,每天1或2次,极量为每次0.25g,0.5g/d。

5.地西泮(安定) 抗焦虑,每次2.5~10mg,每天2、3或4次。镇静,每次2.5~5mg,3/d。催眠,5~10mg,睡前服用。

6.复方氯化钾 静脉滴注,500~1 000ml(每100ml含氯化钠0.42g、氯化钾0.28g、乳酸钠0.63g),用量视病情而定。

7.复方氯化钠 静脉滴注,500~1 000ml(每100ml含氯化钠0.85g、氯化钾0.03g、氯化钙0.033g),用量视病情而定。

8.维生素B6 口服,3/d,每次1~2片;缓释片每天1 或2次,每次1片。注射用每次50~100mg,每天1次。

9.维生素B1(盐酸硫胺) 口服,3/d,每次5~10mg。

10.维生素C(抗坏血酸) 口服,3/d,每次50~100mg;静脉滴注,250~500mg/d,加入到10%葡萄糖液中滴注。

【用药提示】

1.维生素B6、苯巴比妥(鲁米那) 参见“正常妊娠”。

2.维生素B1

(1)不良反应:对肾功能正常者毒性很低,大剂量肌内注射时需注意变态反应,表现为吞咽困难、皮肤瘙痒、面、唇、眼睑水肿、喘鸣等。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分解,与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枸橼酸钠配伍易变质。

(3)其他:尽量少用注射方法,偶有变态反应。大剂量应用时,可干扰血浆茶碱浓度的测定,测定尿酸浓度可呈假性增高,尿胆原可呈假阳性。本品可由正常食物中摄取,较少发生单一维生素B1缺乏。

3.维生素C

(1)不良反应:长期服用2~3g/d可引起停药后维生素C缺乏病,大量应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超过1g/d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超过600mg/d时有恶心、呕吐、胃痉挛。快速静脉注射可引起头晕、晕厥。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2)药物相互作用:口服大剂量(>10g/d)本品可干扰抗凝药的效果。与巴比妥类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本品的排泄增加。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本品代谢为草酸盐。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水杨酸类能增加本品的排泄。

(3)禁用或慎用:有半胱氨酸尿症、痛风、高草酸盐尿症、草酸盐沉积症、尿酸盐性肾结石、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糖原贮积症Ⅰa型(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色病、铁粒幼细胞贫血或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可致铁吸收增加)、镰状细胞贫血(可致溶血危象)患者应慎用本品。

(4)其他: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可进入乳汁。

4.脂肪乳

(1)不良反应:即发型反应有呼吸困难、发绀、变态反应、高脂血症、血液高凝固性、恶心、呕吐、头痛、潮红、发热、出汗、寒战、嗜睡及胸骨痛。迟发型反应有肝大、中央小叶胆汁淤积性黄疸、脾大、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短暂性肝功能改变及脂肪过量综合征。偶见静脉炎、血管痛、出血倾向。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2)药物相互作用:尚未发现与其他药物有相互作用。

(3)禁用或慎用:脂肪代谢严重失调(如严重肝损伤急性休克)、严重肝病、脂肪代谢紊乱及有出血疾病者禁用。对大豆蛋白过敏者慎用。有代谢性酸中毒、严重肝损害、肺疾病、脓毒血症、网状内皮系统疾病、贫血或凝血功能障碍或有脂肪栓塞倾向的患者静脉输入时应十分谨慎。

(4)其他:滴速根据所用的注射剂浓度来掌握。定期检查血脂、血糖、电解质等。肝、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性糖尿病、代谢功能紊乱、脓毒症、未成熟儿和低体重儿等,使用本品时应每天检查脂肪的廓清情况。开始滴注前,要取禁食血样做红细胞沉降率试验,如血浆呈乳状或明显地乳色状,滴注应推迟。不可直接加入电解质溶液,以防乳剂被破坏。

5.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

(1)不良反应:输注过快可引起恶心、呕吐、胸闷、心悸、发冷、发热、头痛、面部潮红、多汗、给药部位疼痛。同所有高渗溶液一样,从周围静脉输注时有可能性导致血栓性静脉炎,肝肾功能不全者可能出现高氨血症和血浆尿素氮的升高。长期大量输注可能导致胆汁淤积、黄疸。大量快速给药可引起酸中毒。由于含有抗氧化剂焦亚硫酸钠,因此偶会诱发疹样变态反应(尤其哮喘患者)、肝功能损害等,此时应中止给药。

(2)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3)禁用或慎用:严重氮质血症、肝性脑病、肝功能不全、肾衰竭或尿毒症、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患者(本品可能促使氨基酸不平衡)、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酸中毒患者慎用。

(4)其他:本品遇冷出现结晶,可将药液置50~60℃水浴中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并冷至37℃再用。本品输液时必须缓慢,尤其当加葡萄糖注射液而呈高渗状态并由外周静脉输注时,必须严格控制滴注速度。本品含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将氨基酸溶液与其他液体或药物混合,会增加理化性不相容和微生物污染的危险,混合过程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并且混合物之间应是相容的。由于高龄患者的生理功能通常减退,在使用中应减少剂量或减慢给药速度。开瓶药液应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能贮存再用。

6.地西泮(安定) 参见“异常分娩”。

7.复方氯化钾

(1)不良反应:口服可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如恶心、呕吐、咽部不适、胸痛(食管刺激)、腹痛、腹泻、甚至消化性溃疡及出血。在空腹、剂量较大及原有胃肠道疾病者更易发生。应用过量或原有肾功能损害时易发生高钾血症,表现为软弱、乏力、手足口唇麻木、不明原因的焦虑、意识模糊、呼吸困难、心率减慢、心律失常、传导阻滞、甚至心脏停搏。

(2)药物相互作用: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ACEI)相互作用可通过抑制醛固酮导致高血钾;与保钾利尿药合用可引起血钾骤升。

(3)禁用或慎用:高钾血症、对钾离子过敏者禁用。有下列情况者慎用:代谢性酸中毒伴有少尿;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急、慢性肾衰竭;急性脱水,因严重时可致尿量减少,尿K+排泄减少;家族性周期性麻痹;低钾性麻痹应予补钾,但须鉴别高钾性或正常血钾性周期性麻痹;慢性或严重腹泻可致低钾血症,但同时可致脱水和低钠血症,引起肾前性少尿;胃肠道梗阻、慢性胃炎、溃疡病、食管狭窄、憩室、肠张力缺乏、溃疡性肠炎,不宜口服补钾,因此时钾对胃肠道的刺激增加,可加重病情;传导阻滞性心律失常,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时;大面积烧伤、肌肉创伤、严重感染、大手术后24h内和严重溶血,上述情况本身可引起高钾血症;肾上腺性征异常综合征伴盐皮质激素分泌不足。

(4)其他:用药期间需作血钾、心电图、血镁、血钠、血钙、酸碱平衡指标、肾功能和尿量的随访检查。应密切随访血钾,以免补钾过量引起高钾血症。

8.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液)

(1)不良反应:输注或口服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侧心力衰竭。

(2)禁用或慎用:有水肿性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左侧心力衰竭、脑水肿及特发性水肿等)禁用。急性肾衰竭少尿期、慢性肾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高血压、低钾血症、老年人和小儿应慎用。

(3)其他:患者因某种原因不能进食或进食减少而需补充每天生理需要时,可给予本品。

9.碳酸氢钠

(1)不良反应:大剂量静脉注射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肌肉痉挛、疼痛、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于代谢性碱中毒引起低钾血症所致。剂量偏大或存在肾功能不全时,可出现水肿、精神症状、肌肉疼痛或抽搐、呼吸减慢、口内异味、异常疲倦虚弱等。长期应用时可引起尿频、尿急、持续性头痛、食欲缺乏、恶心、呕吐、异常疲倦虚弱等。口服时由于在胃内产生大量CO2,引起呃逆、胃肠充气等。较少见的有胃痉挛、口渴(细胞外钠浓度过高引起细胞脱水)。

(2)药物相互作用: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是具有较强盐皮质激素作用者)、促皮质素、雄激素合用时,易发生高钠血症和水肿。本品与水杨酸盐、巴比妥类酸性药合用,后两者经肾脏排泄增多。与苯丙胺、奎尼丁等碱性药物合用,后两者经肾排泄减少,易出现不良反应。本品也可影响肾对麻黄碱的排泄,故合用时麻黄碱剂量应减少。与抗凝药如华法林和M受体拮抗药等合用,后者吸收减少。与含钙药物、乳及乳制品合用,可致乳-碱综合征。与西咪替丁、雷尼替丁等H2受体拮抗药合用,后者的吸收减少。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的危险性增加。本品可减少口服铁剂的吸收,两药服用时间应尽量分开。本品可增加左旋多巴的口服吸收。钠负荷增加使肾脏排泄锂制剂的用量应酌情调整。碱化尿能抑制乌洛托品转化成甲醛,从而治疗作用减弱,避免合用。

(3)禁用或慎用:本品禁用于吞食强酸中毒时的洗胃,因本品与强酸反应产生大量CO2,导致急性胃扩张甚至胃破裂。有少尿或无尿、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高血压、孕妇、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而未确诊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应慎用本品。

(4)其他:长期或大量应用可致代谢性碱中毒;对6岁以下小儿一般不用作制酸药。有代谢性或呼吸性碱中毒、因呕吐或持续胃肠负压吸引导致大量氯丢失,极有可能发生代谢性碱中毒者,低钙血症的患者应不作静脉内给药。口服本品1~2h内不宜服用任何药物。治疗轻、中度酸中毒时,宜作口服;而治疗严重酸中毒时,应静脉内用药。

(二)流产

【疾病概述】

妊娠不够28周,胎儿体重不到1 000g尚未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因某种原因使妊娠中断者,称为流产。发生在妊娠12周以前自然终止者称为早期流产,在妊娠13~27周自然终止者为晚期流产。流产的发生率为10%~18%。流产不仅影响妇女健康,甚至可因急性出血或严重感染而威胁妇女生命。根据流产情况可分为下列几种:

1.先兆流产 早期主要表现为停经一段时间后有早孕反应,以后有阴道流血,量少,色红,持续时间数日或数周,无痛或有轻微下腹部疼痛,伴腰痛及下坠感。妇科检查子宫颈口闭,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符合,经过治疗及休息后,如胎儿存活,一般仍可继续妊娠。

2.难免流产 流产已不可避免,一般多由先兆流产发展而来,此时阴道流血增多,腹痛加重,羊膜已破或未破。妇科检查子宫颈口已扩张,有时在颈口内可见羊膜囊堵塞,子宫与停经月份相符或略小。

3.不全流产 部分胚胎已排出体外,尚有部分残留在子宫腔内。一般都是从难免流产发展而来。此时由于子宫腔内有胚物残留,子宫不能很好收缩,而流血不止,甚至因出血过多致休克。妇科检查,子宫颈口扩张,见多量血液自颈口内流出,有时见胎盘组织堵塞在子宫颈口或部分组织已排在阴道内,部分仍留在宫腔内,一般子宫小于停经月份,但有时宫腔内充满血块时,子宫仍可增大如停经月份。

4.完全流产 胚胎已全部排出。由于胚胎已排出,故子宫收缩良好,阴道流血逐渐停止或仅见极少量,腹痛消失。妇科检查子宫颈口关闭,子宫略大或正常大小,阴道内仅见少量血液或流血已停止。

5.过期流产 胚胎在子宫内死亡已超过2个月,但仍未自然排出者。如时间不足2个月者,称胚胎发育终止或胚胎死亡。患者主诉有停经及早孕反应,前段时间可有先兆流产的症状,以后子宫却不再增大或反而缩小。如已至妊娠中期,孕妇未感腹部增大,无胎动,妇科检查子宫颈口闭,子宫较妊娠月份小2个月以上,质地不软。未闻及胎心。

6.习惯性流产 自然流产连续产生2次或2次以上者。其临床特征与一般流产相同。早期的原因有黄体功能不全、精神因素、垂体功能不足、染色体异常、精子缺陷等。晚期最常见的原因是宫颈内口松弛、子宫畸形、子宫肌瘤、母婴血型不合等。

【用药原则】

流产是妇产科常见病,首先应重视妊娠期保健与卫生,预防流产的发生。一旦出现流产的症状,则应根据流产的不同类型,给予积极而恰当的处理。

1.先兆流产 应卧床休息,禁止性生活,阴道检查操作要轻柔,根据情况酌情使用对胎儿危害小的镇静药物。黄体酮只适用于黄体不全或尿黄体酮水平低的患者并可给叶酸、维生素E,以促进胚胎发育。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患者每日口服甲状腺素。

2.难免流产及不全流产 诊断明确后立即清宫,可同时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缩宫素,以促进子宫收缩,减少出血。如出血多,甚至伴有休克者,应输液输血,纠正休克。术后加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同时注意治疗贫血。

3.完全流产 一般不需特殊处理

4.过期流产 诊断确定后尽早排空子宫。胎儿死亡过久,释放促凝物质进入血液循环,容易并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术前应检查凝血功能,如有异常则纠正后再清宫。并备血,术中注射缩宫素以减少出血。可以使用药物流产,如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视子宫收缩和孕周情况,调整药物使用剂量和时间。

5.习惯性流产 应作全面检查,查明原因,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6.流产合并感染 可发生败血症、血栓性静脉炎、中毒性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严重后果,应予重视。治疗原则是先用抗生素控制感染后清宫,出血量多或抗生素未能控制感染时,可在抗感染同时清宫,子宫严重感染者,必要时切除子宫。

【药物选择】

1.肝素 深部皮下注射,首次为5 000~10 000U,以后每8h给予8 000~10 000U或每12h给予15 000~20 000U,24h总量为30 000~40 000U,一般均能达到满意的效果。静脉注射,首次为5 000~10 000U,之后100U/(kg·4h),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应用。静脉滴注,20 000~40 000U/d,加至氯化钠注射液1 000ml中持续滴注,滴注前可先静脉注射5 000U作为初始剂量。

2.己烯雌酚(乙菧酚) 用于过期流产,3/d,每次5mg,连用3~5d。

3.维生素E(生育酚) 用于习惯性流产和不育症,每天2或3次,每次50~100mg。

4.玛特纳 口服,每天1片,饭后服用。

5.凯思立片 孕妇及哺乳妇女每天2片,早、晚餐时各服1片,宜含服或咀嚼咽下。

6.米非司酮(息隐) 用于流产,空腹或进食后1h口服,2/d,每次25~50mg,连服2~3d;顿服200mg,每次服药后禁食2h。

7.米索前列醇 用于抗早孕治疗,服用本品36~48h后,一次口服400mg。

8.烯丙雌醇 先兆流产,每次1片,3/d,直至症状消失;习惯性流产,每日服用1~2片直至危象期后的另一个月末,至妊娠的第5个月末。

9.沙丁胺醇(喘乐宁、舒喘灵) 口服,1/d,每次2.4~4.8mg。

10.利托君(羟苄羟麻黄碱、安宝)

(1)静脉滴注:取本品150mg用500ml静脉滴注溶液稀释成0.3mg/ml,于48h内使用完毕。静脉滴注时,应保持左侧姿势,以减少低血压危险。开始时,应控制滴速使剂量为0.1mg/min,并逐渐增加至有效剂量,通常保持0.15~0.35mg/min,待子宫收缩停止后,至少持续输注12h。

(2)口服:每片10mg。前24h剂量为10mg/2h,此后每4~6h 10~20mg,总剂量不超过120mg/d。为了抗早产的需要,可按此剂量维持治疗。

11.哌拉西林 静脉滴注,每天3或4次,4~12g/d。严重感染可用至10~24g/d。

12.头孢噻肟(头孢氨噻肟) 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天2或3次,2~6g/d,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高剂量为12g/d。

13.环丙沙星(悉复欢、环丙氟哌酸) 口服,2/d,每次250mg,感染严重者加倍,最高剂量为1 500mg/d。静脉滴注,2/d,每次100~200mg,滴注时间≥30min。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0.8g/d,分2次静脉滴注。疗程根据感染情况而定。

14.氧氟沙星(氟嗪酸) 口服,2/d,200~600mg/d,根据病情调整剂量;静脉滴注,2/d,每次400mg,适量稀释,持续1h。

15.头孢曲松钠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1/d,1~2g/d或2/d,0.5~1g/d,最高剂量为4g/d。淋病推荐剂量为单次肌内注射250mg。

16.缩宫素(催产素) 5%葡萄糖注射液 500ml,7号针头穿刺,8滴/分调好滴速,再加入2.5U缩宫素,混匀静脉滴注,行缩宫素引产。最大滴速不能超过10mU/min。

17.保胎丸 口服,2/d,每次1丸。

18.滋肾育胎丸 口服,2/d,每次2丸,淡盐水或蜂蜜水送服。

19.黄体酮(孕酮、安琪坦) 肌内注射,1/d,每次10~20mg。

(1)习惯性流产:肌内注射,每次10~20mg,1/d或每周2或3次,持续用到妊娠第4个月。

(2)痛经:在月经之前6~8d,注射5~10mg/d,连用4~6d,疗程可重复若干次。对子宫发育不全所致的痛经,可与雌激素配合使用。

(3)经血过多和血崩症:肌内注射,10~20mg/d,5~7d 为1个疗程,可重复3~4个疗程,每疗程间隔15~20d。

(4)闭经:先给雌激素2~3周后,立即给予本品3~5mg/d,6~8d为1个疗程,总剂量≤300~350mg,疗程可重复2~3次。口服或阴道给药,每次100mg,早、晚(睡前2h)各1次,每周期连续10d(一般在月经周期第17~26天)。

20.绒促性素(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先兆流产或习惯性流产每天或隔天1次,肌内注射,3 000~5 000U,共5~10次。

21.苯甲雌二醇 肌内注射,每天2或3次,每次1~2mg。

【用药提示】

1.黄体酮(孕酮、安琪坦)

(1)不良反应:可有头晕、头痛、恶心、抑郁、乳房胀痛等。长期应用可引起子宫内膜萎缩、月经量减少,并容易发生阴道真菌感染。妊娠期用药可致女胎男性化。

(2)药物相互作用:与药酶诱导药(如巴比妥类、抗癫图示药、利福平、灰黄霉素)合用可降低本品的疗效,不宜合用。

(3)禁用或慎用:肝、肾功能不全、血栓栓塞性疾病、过期流产、心脏病、水肿患者禁用。国际上已不推荐用孕激素治疗先兆流产,尤其是妊娠早期更不宜使用。

(4)其他:因肌内注射时疼痛,若做成栓剂则可避免。与己烯雌酚交替应用于绝经期症候群。肝病患者不能口服。

2.绒促性素(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1)不良反应:用于促排卵时,较多见为诱发卵巢囊肿或轻到中度的卵巢肿大,伴轻度胃胀、胃痛、盆腔痛,一般可在2~3周内消退。少见严重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该综合征是由于血管通透性显著提高而致体液在胸腔、腹腔和心包腔内迅速大量积聚引起多种并发症,如血容量降低、电解质紊乱、血液浓缩、腹腔出血、血栓形成等,临床表现为腹或盆腔剧烈疼痛、消化不良、水肿、尿量减少、恶心、呕吐或腹泻,气促、下肢肿胀等,往往发生在排卵后7~10d或治疗结束后,严重者可危及生命。用于治疗隐睾症时偶可发生男性性早熟,表现为痤疮、阴茎和睾丸增大、阴毛生长增多、身高生长过快。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乳房肿大、头痛、易激动、精神抑郁、易疲劳。偶有注射局部疼痛、过敏性皮疹。用本品促排卵可增加多胎率或新生儿发育不成熟、早产等。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的治疗过程中,尚未见具有临床意义的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报道。未见本品与其他药物不相容性的报道。肌内注射时可以与绝经期促性腺激素混合在同一注射器中用于治疗男性不育症。

(3)禁用或慎用:怀疑有垂体增生或肿瘤,前列腺癌或其他与雄激素有关的肿瘤患者禁用(有促进作用)。性早熟者、诊断未明的阴道流血、子宫肌瘤、卵巢囊肿或卵巢肿大、血栓性静脉炎、对性腺刺激激素有过敏史患者都禁用。但卵巢发育不全、子宫缺失、过早绝经、输卵管闭塞、需体外受精正在进行超排卵者除外。老人、儿童、哺乳期妇女禁用。男性用药时,若促卵泡激素(FSH)水平升高,则本品治疗无效,这表明有原发性睾丸功能障碍。对于体重减轻者,本品无效同时也不适于使用本品。前列腺肥大、哮喘、癫图示、心脏病、偏头痛、肾功能损害及高血压等慎用。发现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及卵巢肿大,胸腔积液、腹水等并发症时应停药或征求医师意见。使用前应向患者说明有多胎妊娠的可能性,使用中询问不良反应和定期进行有关的临床检查。

(4)其他:本品溶液极不稳定,而且不耐热,应用前配制,配成后4d之内用完为宜。注射前需作过敏试验。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以免产生抗体和抑制垂体促性腺功能。如连用8周尚不见效,应即停药。若性早熟或性欲亢进,也应停用。

3.多维元素(玛特纳片、施尔康)

(1)不良反应:推荐剂量服用,未见不良反应。本品含维生素A,可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过量服用可致婴儿产生食欲缺乏、易激动、颅内压增高等不良反应。

(2)药物相互作用:抗酸药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A的吸收,故不应同服。不应与含有大量镁、钙的药物合用,以免引起高镁、高钙血症。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或慎用:慢性肾衰竭,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患者禁用。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其他:按规定剂量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4.碳酸钙(凯思立)

(1)不良反应:常见有便秘、腹泻、反酸、恶心、嗳气、腹胀气,少见有高钙血症、碱中毒、低血镁、尿多、肾结石、肾功能不全、呕吐、胃肠道出血。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能干扰四环素类及喹诺酮类药的吸收和疗效。合用苯妥英时,两者结合成不被吸收的化合物,两药吸收均减少,故两药服用时间间隔最少2h。本品与铁剂合用,铁的吸收降低,故两药服用时间间隔不少于1~2h。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易发生高钙血症。与含钾药物合用时,应注意心律失常。维生素D能增加本品钙的吸收。本品的钙可减少氟化物的吸收。

(3)禁用或慎用:高血钙或高尿钙、严重肾病、肾结石、结节病、胃肠道出血、梗阻、脱水、低氯、碱中毒、心室颤动、心脏病患者禁用。肠蠕动减弱者应慎用。

(4)其他:用作抗酸药应于饭后1~2h及睡前服。若为供给钙剂,应与食物同服。为取得较好效果,药片应嚼碎或将其药粉混悬于水中服用。避免将碳酸钙与谷物或其他高草酸盐食物同服,因它们可与钙结合为难溶不易吸收的复合物。胃酸降低或缺乏时,本品不易溶解,钙吸收减少。

5.烯丙雌醇(多力妈)

(1)不良反应:偶见体液潴留、恶心及头痛。

(2)药物相互作用:慎与酶诱导药合用,因为此类药物可能会降低本品的药效。

(3)禁用:严重肝功能障碍,Dubin-Jonson及Rotor综合征,妊娠毒血症或有疱疹病史者。

6.沙丁胺醇(舒喘灵)

(1)不良反应:偶见多汗、头晕和手指震颤。剂量较大时可出现心悸和室性期外收缩。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普萘洛尔同用,因后者能拮抗本品的支气管扩张作用。

(3)禁用或慎用:有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患者及孕妇应慎用。

(4)其他:心率加快严重者应停药。本品久用可产生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

7.利托君(羟苄羟麻黄碱、安宝)

(1)不良反应:本品对β2受体的激动作用选择性不强,它同时也作用于β1受体,故可发生心悸、胸闷、胸疼和心律失常等,反应严重者应中断治疗。本品能通过胎盘屏障使新生儿心率改变和出现低血糖。静脉注射时可有震颤、恶心、呕吐、头痛和红斑及神经过敏、烦躁、焦虑不适等不良反应。口服可有心率加快、心悸和震颤、恶心和颤抖、皮疹和心律失常等反应。

(2)药物相互作用: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可出现肺水肿,极严重者可导致死亡。

(3)禁用或慎用:本品禁用于妊娠不足20周和分娩进行期(子宫颈扩展>4cm或开全80%以上)的孕妇。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禁用。本品可以升高血糖及降低血钾,故糖尿病及使用排钾利尿药的患者慎用。

(4)其他:溶液变色或出现沉淀或结晶,则不可再用。

8.哌拉西林(哌拉西林钠、氧哌嗪青霉素)

(1)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少,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腹泻、恶心、呕吐,罕见假膜性肠炎。个别可见胆汁淤积性黄疸。大剂量应用,尤其在尿毒症,可出现青霉素脑病,但极少见。个别可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及血清尿素氮和肌酐升高。

(2)药物相互作用: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可对铜绿假单胞菌、沙雷菌属、克雷伯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普鲁威登菌及其他肠杆菌科细菌和葡萄球菌属的敏感菌株发生协同作用。哌拉西林与头孢西丁联合应用,因后者可诱导细菌产生β内酰胺酶而对铜绿假单胞菌、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和肠杆菌属出现拮抗作用。和某些头孢菌素联合应用也可对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克雷伯菌属和变形杆菌属的某些敏感菌株发生协同作用。哌拉西林和羧苄西林、阿洛西林、美洛西林、替卡西林一样,与能产生凝血酶原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胃肠道溃疡或出血的药物合用时,将有可能增加凝血机制障碍和出血的危险。这些青霉素类药能抑制血小板的聚集,所以与肝素、香豆素类、茚满二酮等抗凝药合用时可使出血危险增加。非甾体抗炎药,尤其是阿司匹林、二氟尼柳及其他水杨酸制剂及其他血小板聚集抑制药或磺吡酮与哌拉西林等青霉素类合用时也将增加出血的危险性,因为这些药物的合用将发生血小板功能的累加抑制作用。此外,大剂量水杨酸可产生凝血酶原缺乏症、胃肠道溃疡和出血的可能,与哌拉西林等青霉素类的药联合应用也将使出血机会增多。

(3)禁用或慎用:有交叉过敏反应,故有青霉素过敏史者应避免使用本品。用本品前必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患者有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者皆应慎用。

(4)其他:本品不可加入碳酸氢钠溶液中静脉滴注。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混合后,两者抗感染活性均明显减弱,故不可将两药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9.头孢噻肟

(1)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为3%~5%。有皮疹和药物热、静脉炎、腹泻、恶心、呕吐、食欲缺乏等。碱性磷酸酶或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暂时性血清尿素氮和肌酐升高等。白细胞减少、酸性粒细胞增多或血小板减少少见。偶见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极少数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

(2)药物相互作用:与阿洛西林或美洛西林等同用时,可降低本品清除率。与氨基糖苷类、其他头孢菌素、强利尿药(呋塞米)同用,可增加肾毒性。与丙磺舒合用可延迟本品排泄,提高本品血药浓度和延长半衰期。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肌内注射禁用于对甲哌卡因或酰苯胺类局部麻醉药有过敏史的患者及早产儿、新生儿和小儿。对头孢类、青霉素类有过敏史或双亲、弟兄有易发生变态反应体质、严重肾病、胃肠道吸收不良或靠输液维持营养及老年患者和全身情况差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4)其他:给药期间和停药后至少1周内不能饮酒。

10.环丙沙星(悉复欢、环丙氟哌酸)

(1)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晕、头痛、嗜睡或失眠。变态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引发渗出性多形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有光敏反应。偶可癫图示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静脉炎;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关节疼痛。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清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2)药物相互作用: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本品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清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故合用时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环孢素与本品合用,可使前者的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丙磺舒可减少本品约50%自肾小管分泌,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本品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清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4)其他:应用氟喹诺酮类药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11.氧氟沙星(氟嗪酸)

(1)不良反应:参见“环丙沙星”。口服氧氟沙星剂量低于环丙沙星,因此消化道反应等较环丙沙星少见。光敏反应亦少见。其不良反应在同类药物中相对较低。

(2)药物相互作用:在氟喹诺酮类药中,氧氟沙星对菘碱类和咖啡因的代谢影响最小。与抗凝药之间的相互作用不明显。

(3)禁用或慎用:对氧氟沙星有过敏史者或对喹诺酮类任何一种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4)其他:使用口服或注射剂时,对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

12.肝素

(1)不良反应:毒性较低,主要不良反应是用药过多可导致自发性出血,故每次注射前应测定凝血时间。如注射后引起严重出血,可静脉注射鱼精蛋白进行急救(1mg鱼精蛋白可中和150U肝素)。偶可引起变态反应,血小板减少常发生在用药初5~9d,故开始治疗1个月内应定期监测血小板计数。偶见一次性脱发和腹泻。尚可引起骨质疏松和自发性骨折。肝功能不全者长期使用可引起抗凝血因子Ⅲ耗竭而产生血栓形成倾向。

(2)药物相互作用:肝素合用碳酸氢钠、乳酸钠等纠正酸中毒的药物可促进肝素的抗凝作用。肝素与玻璃酸酶混合注射,既能减轻肌内注射痛,又可促进肝素吸收,但肝素可抑制玻璃酸酶活性,故两者应临时配伍使用,药物混合后不宜久置。肝素可与胰岛素受体作用,从而改变胰岛素的结合和作用,已有肝素致低血糖的报道。卡那霉素、阿米卡星、柔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硫酸庆大霉素、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多黏菌素B、多柔比星、妥布霉素、万古霉素、头孢孟多、头孢哌酮、头孢噻吩钠、氯喹、氯丙嗪、异丙嗪、麻醉性镇痛药等与本品有配伍禁忌。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加重出血危险。①香豆素及其衍生物,可导致严重的凝血因子Ⅸ缺乏而致出血;②阿司匹林等非甾体抗炎药,包括甲芬那酸、水杨酸等均能抑制血小板功能,并能诱发胃肠道溃疡出血;③双嘧达莫、右旋糖酐-70等可能抑制血小板功能;④肾上腺皮质激素、促皮质素等易诱发胃肠道溃疡出血;⑤其他尚有利尿酸、组织纤溶酶原激活物(t-PA)、尿激酶、链激酶等。

(3)禁用或慎用:对肝素过敏、有自发出血倾向、血液凝固迟缓(如血友病、紫癜、血小板减少)、溃疡病、创伤、产后出血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妊娠后期和产后用药,有增加母体出血危险,须慎用。

(4)其他:60岁以上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妇女对该药较敏感,用药期间容易出血,应减量并加强用药随访。

13.苯甲雌二醇、己烯雌酚(乙底酚)、头孢曲松钠 参见“异常产褥”。

14.维生素E(生育酚) 参见“正常妊娠”。

15.米非司酮(息隐) 参见“异位妊娠”。

16.米索前列醇、缩宫素(催产素) 参见“正常分娩”。

(三)早产

【疾病概述】

我国将早产定义为末次月经第1天开始计算,妊娠在妊娠28周至不足37周(196~258d)终止者。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将早产定义为新生儿体重≤2 500g。1961年,WHO增加了早产孕龄的标准,规定孕龄<37周为早产。随着早产儿及低体重儿治疗学的进步,日前其生存率已有明显提高。因此,一些国家或地区将早产的定义提前为妊娠20~28周。临床表现主要是子宫收缩,可伴腰酸胀痛或下腔坠痛、阴道流液或少量阴道流血。最初子宫收缩不规则,逐渐官缩间歇时间缩短,收缩时间延长,发展为规律性子宫收缩,如子宫收缩间隔5~6min,持续30s以上,同时伴有宫颈管消退和扩张,阴道有血性分泌物排出时,可诊断为早产。诊断早产应与正常妊娠晚期的生理性子宫收缩区别,后者一般为不规则、无病感,且不伴以宫颈管消失等改变。妊娠28~37周如出现每次5~8min的规律子宫收缩,并且宫颈消退≥75%,宫口扩张≥2cm者,诊断为早产临产。根据早产可分为以下两种:

1.先兆早产 主要表现为妊娠晚期有阴道流血,量少,色红,无痛或有轻微下腹部疼痛,伴腰痛及下坠感。妇科检查子宫颈口未开,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符合,经过治疗及休息后,如胎儿存活,一般仍可继续妊娠。

2.难免早产 早产已不可避免,一般多由先兆早产发展而来,此时阴道流血增多,腹痛加重,羊膜已破或未破。妇科检查子宫颈口已扩张,颈管变短,有时在颈口内可见突出的羊膜囊。

【用药原则】

1.如胎儿存活,无胎儿窘迫、胎儿畸形,无胎儿发育迟缓、无宫内感染、胎膜未破、宫颈口扩张≤4cm,无先兆子宫破裂,应设法尽可能延长妊娠。

2.早产合并胎膜早破患者,应进一步行阴道检查确诊,做官颈阴道分泌物培养,并检测卵磷脂和鞘磷脂比值或磷脂酰甘油等,了解胎儿肺成熟度;通过B超确定胎龄,胎先露及羊水量;妊娠≥36周,观察6~12h未自然临产者,则行引产;妊娠≤36周者,则行期待疗法。

3.如胎膜已破,早产已不可避免,应尽可能提高早产儿的存活率。

【药物选择】

1.硫酸镁 25%硫酸镁20~30ml加入5%葡萄糖溶液500ml中静脉滴注,1.5~2g/h,根据病情需要重复,用量不超过20g/d。

2.硝苯地平(心痛定) 口服,15~30mg/d,每次5~15mg,如果病情紧急,或嚼碎服或舌下含服每次10mg。(https://www.daowen.com)

3.青霉素(苄青霉素、青霉素G、青霉素钾) 参见“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中“急性阑尾炎”。

4.利托君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5.沙丁胺醇 喘息发作时,用雾化吸入,很少用注射给药,预防发作则口服。成人,口服,每次2~4mg,每日3或4次。小儿,1~2mg/d,分3或4次。气雾吸入,发作时1或2喷,为0.10~0.20mg,可在4h后重复,24h内不超过8次。

【用药提示】

1.硫酸镁 参见“正常分娩”。

2.硝苯地平(心痛定、拜新同)

(1)不良反应:常见有外周水肿、头痛等,少见患者出现胸痛、腿痛、感觉异常、鼻出血及尿频等;较少见有蜂窝织炎、寒战、面部水肿、低血压、腹痛、消化不良、复视等;罕见过敏性肝炎、贫血、抗核抗体阳性关节炎、白细胞减少等。

(2)药物相互作用:与硝酸酯类合用对控制心绞痛发作有较好的耐受性;与β受体拮抗药合用时,个别患者可诱发和加重低血压、心力衰竭和心绞痛;本品可增加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因此在初次使用、调整剂量或停用本品时应监测地高辛的浓度;与西咪替丁合用,本品的血浆峰浓度增加,应注意调整剂量;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需监测血压;本品可使双香豆素、洋地黄苷类、苯妥英钠、奎尼丁、奎宁、华法林等的自由浓度发生改变。

(3)禁用或慎用:孕妇、Ⅱ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窦房结阻滞、心源性休克、严重主动脉瓣狭窄患者禁用,哺乳期妇女忌用。低血压、心力衰竭、接受透析的恶性高血压患者及肝、肾功能不全者和老年人应慎用。

(4)其他:肝肾功能不全、正在服用β受体拮抗药者应从小剂量开始用药,以防诱发或加重低血压、增加心绞痛、心力衰竭和心肌梗死发生率,突然停药会产生撤药反应。老年患者服用本品后,其半衰期延长,应从最低剂量开始服用,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3.青霉素(苄青霉素、青霉素G、青霉素钾) 参见“妊娠合并消化系统疾病”中“急性阑尾炎”。

4.利托君、沙丁胺醇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四)胎膜早破

【疾病概述】

胎膜在临产前破裂称胎膜早破。发生率占分娩总数的6%~12%。胎膜早破常致早产、围生儿死亡、宫内及产后感染率升高。至少临产之前1h以上,发生阴道流水,pH>7,涂片有羊齿状结晶,B超检查示羊水减少。可分为早产胎膜早破(37周之前发生的胎膜早破)和足月胎膜早破(37周之后发生的胎膜早破)。

【用药原则】

根据破膜时间、孕周长短及孕妇的一般情况决定药物的使用。一般破膜后常于24h内临产。注意保持外阴清洁,破膜超过12h者,应给予抗生素以预防感染。若孕周<35周,未临产,胎儿未成熟,而孕妇要求保胎者,可在积极监护和预防感染的前提下,绝对卧床休息,给予子宫收缩抑制药,继续妊娠,争取得到促胎肺成熟和促宫颈成熟的时机,有利于围生期胎儿的预后。但出现羊膜炎的体征(母、胎心率加速,胎心可达160/min,子宫压痛、有子宫收缩、羊水臭、阴道有脓性分泌物排出,白细胞计数可达15×109/L以上,C-反应蛋白浓度>20mg/L)应立即引产,必要时行剖宫产。对胎位不正、头盆不称、骨盆狭窄及其他产科并发症者,应根据情况作相应处理。孕龄28周以前根据胎儿父母意见个体化处理。孕龄28~31周采用期待疗法,使用糖皮质激素促肺成熟,如地塞米松注射液6mg肌内注射,每12h一次,连用4次,或者10mg肌内注射,每12h一次,连用2次;倍他米松12mg肌内注射,每12h一次或者羊膜腔内注射10mg。孕龄32~34周胎儿存活概率较高,但新生儿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及其他疾病发病率高,使用糖皮质激素及抗生素后终止妊娠。孕龄≥35周,超过24h未临产者,胎膜、胎盘感染或围生期胎儿患病率及病死率均相应增加,为减少感染机会,防止母儿并发症,应使用抗生素同时积极引产。

【药物选择】

1.抗生素预防感染 使用头孢或青霉素类抗生素。

2.有规律子宫收缩时使用子宫收缩抑制药

(1)硫酸镁:首次负荷剂量为25%硫酸镁10ml+10%葡萄糖溶液20ml,缓慢静脉注射,5~10min推完,继之25%硫酸镁60ml+5%葡萄糖溶液1 000ml静脉滴注,按1~2g/h滴入。子宫收缩抑制后维持4~6h。

(2)沙丁胺醇:口服,每次2.4~4.8mg,每天2或3次。

(3)利托君(安宝):100mg+5%葡萄糖溶液500ml,每分钟5滴起,每隔10~15min增加5滴,至子宫收缩停止或者胎心率≥140/min为止。头24h内为10mg/2h,此后每4~6h 10~20mg,总量不超过120mg/d,子宫收缩停止12~24h后逐渐减量。

3.早产新生儿肺发育不成熟,使用肺表面活性物质药物

(1)猪肺磷脂注射液(固尔苏):推荐首次剂量为100~200mg/kg体重,气管内滴注。可以根据临床情况,再次给予1 或2次重复剂量,每次给予100mg/kg体重,且两次给药间隔12h。一旦诊断呼吸窘迫综合征,应尽早应用此药。

(2)注射用牛肺表面活性剂(珂立苏):气管内给药40~100mg/kg体重,通常在患儿出生后12h内给药,不宜超过48h,给药效果越早越好。

【用药提示】

1.猪肺磷脂注射液(固尔苏)

(1)不良反应:短暂的不良反应包括心动过缓、低血压、氧饱和度降低和气道阻塞等。

(2)禁用或慎用:目前尚未发现特殊禁忌证。

(3)其他:在使用本品之前,要纠正酸中毒、低血压、贫血、低血糖和低体温状态。可以改善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但不能降低其他早产并发症相关的病死率和发病率。本品使用前须先加温到37°C,并上下转动药瓶以使药液混合均匀。将1次剂量(100~200mg/kg体重)药液沿气管插管直接滴注入下部气管。给药后行1min手工通气,给氧浓度须与给药前机械通气时的氧浓度一致。注入给药后也可立即行机械通气,使本品在肺内分布。给药后将患儿联入机械通气机时的起始设置须与给药前相一致。然后根据患儿临床状态和血气分析及时调节呼吸机设置。由于给药后血氧分压PaO2和血氧饱和度可以迅速提高,有必要密切观察动脉血气的变化。为防止高氧的危险,有必要连续监测氧分压和氧饱和度。本品只可在医院内由经验丰富的临床医师使用。病房内应有对婴儿机械通气及监测的设施。

2.注射用牛肺表面活性剂(珂立苏)

(1)不良反应:临床上给药过程中由于一过性气道阻塞可有短暂的血氧下降和心率、血压波动,发生不良反应时应暂停给药,给以相应处理,病情稳定后再继续给药。根据临床试验,本品给药过程中由于气道部分阻塞发生临床症状者共占33.3%,其中发生一过性发绀21.1%,呛咳8.8%,呼吸暂停3.5%,以上症状在药液注射完毕、手控通气1min、药物分布于肺泡内后即消失,未见变态反应及其他不良反应。给药后肺顺应性可在短时间内好转,应及时调低呼吸机通气压力,以免发生肺过度通气或气胸;吸入氧浓度也要根据血氧变化相应调整。根据本品临床试验结果,用药3d后血液生化检查表明对肝、肾功能无重要影响。

(2)药物相互作用:早产儿的母亲产前应用糖皮质激素,可促进肺结构和功能的成熟,增加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提高本品的治疗效果。

(3)禁用或慎用:本品无特殊禁忌,有气胸患儿应先进行处理,然后再给药,以免影响呼吸机的应用。

3.利托君(安宝)、沙丁胺醇(舒喘灵)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4.硫酸镁 参见“正常分娩”。

(五)前置胎盘

【疾病概述】

胎盘附着于子宫下段或覆盖在子宫颈内口处,位置低于胎儿的先露部,称为前置胎盘。前置胎盘是妊娠晚期出血的主要原因之一,为妊娠期的严重并发症,如处理不当,能危及母儿生命安全。其发生率为1/200~1/55,多见于经产妇,尤其是多产妇。妊娠晚期突然发生无痛性反复阴道出血,即可疑为前置胎盘,如出血早,量多,则完全性前置胎盘的可能性大。根据失血量的不同,多次出血呈贫血貌,急性大量出血可发生休克。腹部检查与正常妊娠相同。失血量过多胎儿宫内缺氧,发生窘迫。严重者胎死宫内。临产者,有阵发性子宫收缩,如在耻骨联合上方或两侧听到与母体脉搏一致的吹风样杂音,可考虑胎盘位于子宫下段的前面,如位于后面则听不到胎盘血流杂音。一般只做阴道窥诊及穹窿部叩诊,避免任意行颈管内指诊,必须在有输液、输血及手术的条件下方可进行。如诊断已明确或流血过多即无必要做阴道检查。目前多采用B型超声检查,已很少做阴道检查。可分为完全性前置胎盘(亦称中央性前置胎盘,子宫颈内口全部为胎盘组织所覆盖)、部分性前置胎盘(子宫颈内口部分为胎盘组织所覆盖)和边缘性前置胎盘(胎盘附着于子宫下段,边缘接近但不超过子宫颈内口)。

【用药原则】

控制出血、纠正贫血、预防感染,正确选择结束分娩的时间和方法。原则上以产妇安全为主,尽量避免胎儿早产,以减少其死亡危险性。

【药物选择】

药物的选择主要分为产前和产后两部分。

1.产前 妊娠36周前,胎儿体重<2 500g,阴道出血量不多,孕妇全身情况好,胎儿存活者,可采取期待疗法,绝对卧床休息。

(1)镇静:苯巴比妥(鲁米那)每次0.015~0.03g,或氯氮图示(利眠宁)10mg,或地西泮(安定)5mg,口服,3/d。

(2)抑制子宫收缩:①沙丁胺醇(舒喘灵),口服,每次2.4~4.8mg,每4~6h一次,子宫收缩停止后给予维持量。②硫酸镁常用剂量为25%的浓度60m1加入5%葡萄糖溶液1 000ml中,以1~1.5g/h静脉滴注,直至子宫收缩停止。③硫酸沙丁胺醇,首次为4.8mg,口服,如无不良反应,半小时后再予2.4mg,8h后再给予2.4mg,可重复使用直至子宫收缩停止。该药心血管不良反应小而抑制宫缩的效果好。④利托君(羟苄清麻碱)100mg+5%葡萄糖溶液500ml中,每分钟5滴,待子宫收缩抑制后,至少持续静脉滴注12h,再改为每次10mg,4/d。

(3)钙离子通道阻滞药:硝苯地平(心痛定),口服,每次5~10mg,15~30mg/d,舌下含服作用较快。

(4)促胎肺成熟:若妊娠<34周,根据临床表现,估计是否近日终止妊娠。可每次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2/d,连用2~3d,或给予倍他米松2.5~5mg/d,连服2~3d.以降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率。如情况紧急,可宫腔注射地塞米松10mg。

(5)纠正贫血:硫酸亚铁,口服,0.3g,3/d,饭后服用。多糖铁复合物(力蜚能)50mg/d,必要时输血。

(6)抗生素预防感染。

2.产后 终止妊娠适于入院时大出血性休克、前置胎盘期待疗法中又发生大出血性休克、近预产期反复出血、临产后出血较多等。

(1)缩宫素:静脉注射或者肌内注射,每日使用量不超过60U

(2)卡前列甲酯(卡孕栓):0.5~1mg,口含或者纳肛。

(3)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欣母沛):250μg肌内注射。

【用药提示】

1.多糖铁复合物(力蜚能)

(1)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或胃灼热等消化道反应,但一般较轻不影响治疗。

(2)药物相互作用:四环素类药、青霉胺等可与本品生成不溶性络合物,互相妨碍吸收,避免合用。维生素C、枸橼酸、氨基酸、糖和乙醇等能促进铁的吸收。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其理化性质大多相似,故在代谢中常有相互干扰,如长期较大量补锌可影响铁的代谢。鞣酸盐、磷酸盐、茶叶和含鞣质较多的中药等不利于铁吸收,避开服用。

(3)禁用或慎用:血色素沉着病及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慎用。

(4)其他:剂量应个体化,根据缺铁性贫血的严重程度和饮食的缺铁程度来决定。

2.羟乙基淀粉(706代血浆、贺斯)

(1)不良反应:极个别可能出现过敏样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注并采取常规急救措施。长期每天给予中等及高剂量本品,常常导致一种难治性瘙痒,持续数月会使患者情绪紧张。有极少的病例报告有肾区痛,应立即停止输注。应用更高剂量时,由于血液稀释会发生出血时间延长,但不会引起临床出血,应监测血细胞容积下降和血浆蛋白质的稀释。

(2)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3)禁用或慎用:有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衰竭、严重凝血障碍、过量液体负荷和严重的液体缺乏、脑出血、明显高血容量和淀粉过敏者禁用。有肺水肿及慢性肝病的患者应慎用。

(4)其他:若患者患有耳神经障碍,如突发性耳聋、耳鸣或听觉损伤时,其给药剂量与瘙痒发生频率之间有相关关系。应仔细监测凝血指标,如有必要应给予成分血。妊娠早期只在适应证很强时可以应用。

3.缩宫素 参见“正常分娩”。

4.甲基多巴

(1)不良反应:①镇静、头痛和乏力多于开始用药和加量时出现,通常是一过性。②较常见的有水钠潴留所致的下肢水肿、口干。③较少见的有药物热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变化(可能属免疫性或过敏性)、精神改变(抑郁或焦虑、梦呓、失眠)、性功能减低、腹泻、乳房增大、恶心、呕吐、晕倒,偶有心绞痛加重和心力衰竭。④少见的有延长颈动脉窦敏感性和直立性低血压时间,体重增加,窦性心动过缓,肝功能损害,胰腺炎,结肠炎涎腺炎,舌痛或舌黑,便秘,腹胀,排气,高泌乳素血症,骨髓抑制,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抗核抗体、红斑狼疮细胞、类风湿因子阳性,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心肌炎,心包炎,血管炎,狼疮样综合征,帕金森病,反应迟钝,不自觉舞蹈症,脑血管供血不足症状,精神错乱如多梦、镇静、衰弱、感觉异常,尿素氮(BUN)升高,关节痛并可伴关节肿胀、肌肉痛、鼻塞,表皮坏死,皮疹,闭经,男性乳腺发育、泌乳。⑤罕见的有粒细胞减少症,停药后即恢复正常;致命性肝细胞坏死。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可增加口服抗凝药的作用。本品可加强中枢神经抑制药的作用。三环类抗抑郁药、拟交感胺类药和非甾体抗炎药可减弱本品的降压作用。本品可使血泌乳激素浓度增高并干扰溴隐亭的作用。与其他抗高血压药合用有协同作用。与左旋多巴合用可加强中枢神经毒性作用。与麻醉药合用须减少麻醉药的剂量。与锂制剂合用时须防备锂剂的毒性作用。

(3)禁用或慎用:活动性肝脏疾病,如急性肝炎活动性肝硬化禁用。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禁用。肾功能不全、哺乳妇女、嗜铬细胞瘤患者慎用。

(4)其他:遮光、密闭保存。

5.沙丁胺醇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流产”。

6.米索前列醇 参见“正常分娩”。

7.卡前列甲酯(卡孕栓)、地西泮(安定) 参见“异常分娩”。

8.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欣母沛)

(1)不良反应:本品注射液的不良反应一般为暂时性的,治疗结束后可恢复。本品用于流产或产后出血出现的不良反应,并非全部明显地由本品引起,按出现次数递减列出如下。呕吐、腹泻、恶心、面部潮红或红热、寒战或颤抖、咳嗽、头痛、子宫内膜炎、呃逆、痛经样疼痛、感觉异常、背痛、肌肉痛、乳房触痛、眼痛、嗜睡、肌张力障碍、哮喘、注射部位疼痛、耳鸣、眩晕、血管-迷走神经综合征、口干、过度通气、呼吸窘迫、咯血、味觉改变、尿路感染、败血症性休克、斜颈、昏睡、高血压、心动过速、宫内避孕器引起的子宫内膜炎、神经质、鼻出血、睡眠障碍、呼吸困难、胸紧迫感、喘息、子宫颈后壁穿孔、虚弱、发汗、目眩、视力模糊、上腹痛、过度口渴、眼睑抽搐、作呕、干呕、喉干、窒息感、甲状腺危象、晕厥、心悸、皮疹、感冒、小腿痉挛、子宫穿孔、焦虑、胸痛、胎盘部分滞留、呼吸急促、喉部充塞感、子宫小囊、虚弱、轻微的头痛、子宫破裂、肺水肿。使用本品用于流产后,出院的患者出现需进一步治疗的最常见的并发症为子宫内膜炎、胎盘部分残留、子宫大量出血;每50位患者中约有1位会发生上述情况。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可能会加强其他子宫收缩药的活性,故不推荐与其他子宫收缩药合用。

(3)禁用或慎用:对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过敏的患者;急性盆腔炎的患者;有活动性心、肺、肾、肝疾病的患者禁用。

9.硫酸亚铁

(1)不良反应: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本品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黒粪。

(2)药物相互作用:维生素C与本品同服,有利于吸收。本品与磷酸盐类、四环素类及鞣酸等同服,可妨碍铁的吸收。本品可减少左旋多巴、卡比多巴、甲基多巴及喹诺酮类药的吸收。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或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等患者慎用;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4)其他:不应与浓茶同服。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地塞米松

(1)不良反应:可有烧灼感、皮肤刺激感。偶可发生变应性接触性皮炎。长期外用局部可出现毛细血管扩张、多毛、皮肤萎缩、创伤愈合障碍等。长期外用于面部可出现痤疮样疹、酒渣样皮炎、颜面红斑、口周皮炎等。长期外用于皮肤皱褶部位,如股内侧可出现萎缩纹,尤其在青少年容易发生。

(2)药物相互作用:巴比妥酸盐衍生物与苯妥英钠可促进机体对皮质激素的代谢。与水杨酸衍生物合用时,若减少本品用量,会使血中水杨酸盐浓度增加而引起水杨酸中毒。本品可降低抗凝血药及口服降糖药的作用,与利尿药(保钾利尿药除外)并用时,可引起低钾血症。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及基质过敏者或对其他糖皮质激素过敏者禁用。细菌性、真菌性及病毒性皮肤病忌单独使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考虑用药利弊,慎用本品。

(4)其他: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儿童及面部、皮肤褶皱部位(如腹股沟、腑窝)连续使用不应超过2周。若用药部位发生烧灼感、瘙痒、局部红肿,应立即停药。本品不可用于眼部。

11.苯巴比妥(鲁米那) 参见“正常妊娠”。

12.氯氮图示(利眠宁)

(1)不良反应:有嗜睡、便秘等不良反应,大剂量时可发生共济失调(走路不稳)、皮疹、乏力、头痛、粒细胞减少及尿闭等症状,偶见中毒性肝炎及粒细胞减少症。本品以小剂量多次服用为佳,长期大量服用可产生耐受性和依赖性,男性患者可导致阳萎。久服骤停可引起惊厥。

(2)药物相互作用:本品能加强吩噻嗪类镇静药(如氯丙嗪)和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如帕吉林)的作用。与吩噻嗪类、巴比妥类、乙醇等合用时,有加强中枢抑制的危险。

(3)禁用或慎用:老年人用药后易引起精神失常,甚至晕厥,故应慎用。肝、肾功能减退者宜慎用。哺乳期妇女及孕妇应忌用,尤其是妊娠开始3个月及分娩前3个月。

13.硝苯地平(心痛定)

(1)不良反应:头痛、面部潮红,心率加快,距小腿肿胀,皮肤瘙痒。

(2)药物相互作用:与其他降血压药合用,可增加降血压效果。可导致同时服用的奎尼丁浓度下降,地高辛类清除减缓。

(3)禁用或慎用:严重低血压,严重心力衰竭及肝功能不良者慎用。孕妇、心源性休克禁用。

(六)宫内发育迟缓

【疾病概述】

孕龄≥37周的胎儿,出生体重<2 500g或低于孕周正常平均体重的2个标准差或低于同孕龄正常体重的第10百分位数,也称胎儿生长受限(fetal growth restriction,FGR)。一般可分为三类。

1.内因性匀称型宫内发育迟缓

(1)体重、头径、身高相称,但比孕周小。

(2)各器官细胞数少、脑重量轻。

(3)半数新生儿有畸形,危及生存。

(4)主要病因为先天性或染色体病变。

2.外因性不匀称型宫内发育迟缓

(1)外表有营养不良或过熟表现。

(2)头围身高不受影响,但体重明显轻、发育不均,不成比例。

(3)常有缺氧,代谢不良表现。

(4)病理性胎盘,但体积不小,DNA含量正常。

(5)各器官细胞数正常,但体积小,肝中细胞团数目少。

(6)出生后易发生低血糖。

(7)围生期缺氧,常有神经损伤。

(8)分娩后躯体发育正常。

3.外因性匀称型宫内发育迟缓(为上述两类的混合型)

(1)头围、身材、体重均减少,有营养不良现象。

(2)缺氧不常见,但代谢不良常见。

(3)胎盘小,DNA减少,但外表无异常。

(4)各器官体积均小,细胞数减少,肝脾更严重。如出生后还受营养不良影响,脑细胞可少达60%。

【用药原则】

宜尽早住院治疗,妊娠32周前开始疗效较佳。常规卧床休息,调整饮食,吸氧、左侧卧位。另需补充营养物质,如复合氨基酸、脂肪乳、维生素C、叶酸、维生素E、维生素B族、钙剂及微量元素等。β肾上腺素激动药、硫酸镁等能舒张血管、松弛子宫,改善子宫胎盘血流,促进胎儿生长发育。丹参能促进细胞代谢、改善微循环、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利于维持胎盘功能。若治疗后疗效明显,可继续妊娠;效果不佳,或因其他情况需要终止妊娠时,应提前入院,因胎儿脑缺氧的耐受力差,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小剂量阿司匹林预防性用药,可改善胎盘的血液循环,预防发育迟缓。

【药物选择】

1.复合氨基酸胶囊 每次l~2粒,每日2或3次,或遵医嘱。可取胶囊内容物用温开水或果汁送服。

2.叶酸 口服,每次5~30mg,1/d;肌内注射,每次10~20mg。

3.葡萄糖酸锌片 口服,每次1~2片,2/d。

4.钙尔奇D片 口服,每日1~2片或遵医嘱。

5.复方丹参注射液(香丹注射液) 4ml加入到5%~10%葡萄糖溶液100~500ml,静脉滴注;亦可加入25%葡萄糖溶液20m1内静脉推注;肌内注射,每次2ml.每日1或2次,2~4周为1个疗程。

6.小儿氨基酸注射液 静脉滴注,35~50mg/(kg·d),滴速为每分钟10~12滴。

7.青心酮(秃毛冬青Ⅱ号) 肌内注射,每天1或2次,每次80mg,4周为1个疗程;静脉滴注,每次80~120mg,加入到5%~10%葡萄糖溶液250~500ml静脉滴注。

8.阿司匹林 用于解热、镇痛,每次0.3~0.6g,3/d,必要时,每4h一次;用于抑制血小板聚集、预防血栓,每次40~300mg,1/d。

【用药提示】

1.小儿氨基酸注射液(爱咪特、安米诺)

(1)不良反应:输注速度过快时可产生恶心、呕吐、心悸、发热等症状,周围静脉注射速度过快时偶可发生静脉炎;有时引起代谢性酸中毒、血氮过高等;有时伴有不能耐受的反应;输注局部尚可引起血栓。

(2)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3)禁用或慎用:肝性脑病或有其先兆的患者、严重肾衰竭或尿毒症的患者、氨基酸代谢障碍患者禁用。

(4)其他:开瓶药应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能贮存再用。应用时,需按时监测代谢、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等,防止并发症。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一般不宜超过每分钟40滴。

2.复合氨基酸胶囊(和安)

(1)不良反应:本品含维生素A,可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过量服用可致婴儿产生食欲缺乏、易激动、颅内压增高等不良反应。

(2)药物相互作用:抗酸药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A的吸收,故不应同服。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其他:按规定剂量服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叶酸(维生素M、维生素Bc) 参见“正常妊娠”。

4.葡萄糖酸锌片

(1)不良反应:有胃不适、恶心、呕吐、便秘、腹痛等消化道刺激症状,一般减少药量或停药后反应可减少或消失,也可有过敏性皮疹。

(2)药物相互作用:禁忌与四环素、多价磷酸盐、青霉胺等药物同时服用。忌与面包、纤维素和植物酸盐等同时服用。

(3)其他:不宜空腹服用。如需长期服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锌服用过量可影响铜、铁离子的代谢,患者不可随意滥用,应在确诊缺锌时使用。

5.钙尔奇D片

(1)不良反应:可见便秘、嗳气。长期服用可能引起维生素D中毒伴有高钙血症、早期症状包括便秘、腹泻、持续性头痛、食欲缺乏、金属味觉、恶心、呕吐、乏力等。

(2)禁用或慎用:对本类制剂中成分过敏者、高钙血症、维生素D增多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者、肾功能不全者禁用。禁与洋地黄类药联合使用。有动脉硬化、心、肾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症、对维生素D高度敏感者应慎用本品。

(3)其他:按各品种的说明书要求给药。因制剂中钙和维生素D3的配比不同,适合于不同的年龄组应用。应注意幼儿对维生素D的敏感性个体差异很大。

6.青心酮(秃毛冬青Ⅱ号) 少数有口干、头晕等不良反应。个别有氨基转移酶升高,短期内能恢复正常。

7.阿司匹林

(1)不良反应: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较少见或罕见的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支气管痉挛性变态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皮肤变态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2)药物相互作用:不应与含有本品的同类制剂及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本品不宜与抗凝血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及溶栓药(链激酶)同用。抗酸药如碳酸氢钠等可增加本品自尿中的排泄,使血药浓度下降,不宜同用。本品与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等)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本品可加强口服降糖药及甲氨蝶呤的作用,不应同用。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在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或慎用: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4)其他: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d,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d,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以上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者请立即就医。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复方丹参注射液(香丹注射液)

(1)药物相互作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硫酸庆大霉素、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妥布霉素、硫酸萘替米星(尼泰欣)等注射液;生物碱盐类,如盐酸罂粟碱、利血平、盐酸洛贝林(盐酸山梗菜碱)、硫酸阿托品、硫酸麻黄碱、硝酸士的宁等注射液;人工合成的含氮杂环类有机盐类化合物,如盐酸雷尼替丁、维生素B1(盐酸硫胺)、维生素B6(盐酸吡多辛)、盐酸氯丙嗪(冬眠灵)、盐酸异丙嗪(非那根)、乳酸环丙沙星、普萘洛尔等注射液;蛋白质和重金属盐类等不宜在同一容器中与本品混用。

(2)禁用或慎用:对本类药物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3)其他:本品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七)胎儿窘迫

【疾病概述】

胎儿在子宫内因急性或慢性缺氧危及其健康和生命者,称胎儿窘迫。是胎儿围生期死亡及新生儿神经系统后遗症的常见原因,居围生期胎儿死亡原因的首位。表现为胎心率异常、羊水粪污染及胎动减少或者消失。目前正常胎心率的范围不一致,我国的标准为120~160/min。诊断胎儿窘迫时不能单凭一次胎心听诊的结果,应该综合其他因素考虑。若持续胎心听诊<120/min或>160/min,应疑胎儿缺氧可能。需结合医疗条件排除疑似并做出诊断。有条件者做胎心监护,了解胎儿胎心基率、基线变异及周期变化。主要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

1.急性胎儿窘迫 多发生在分娩期,因脐带脱垂、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程延长或子宫收缩过强及不协调等引起。

2.慢性胎儿窘迫 常发生在妊娠晚期,多因妊娠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严重贫血、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及过期妊娠等所致。

【用药原则】

主要是分析妊娠期有无相关并发症,判断窘迫类型,结合孕周胎儿成熟度及窘迫的严重程度,采取对症处理。

【药物选择】

积极处理相关疾病,针对病因治疗,给氧,使母体血氧含量增加,以改善胎儿缺氧状态。静脉注射三联药物(即50%葡萄糖溶液60ml+维生素C 500mg+尼可刹米0.375g)。葡萄糖可保护脑组织,提高对缺氧的耐受力;维生素C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及脆性;尼可刹米为中枢兴奋药。近年有认为尼可刹米可增加胎儿耗氧量,为避免加重胎儿缺氧情况,不主张使用。早产婴儿缺乏肺表面活性物质时,容易发生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是早期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为预防此症,在新生儿出生后可以立即给予。具体促胎肺成熟药物的使用参见“妊娠并发症”中“胎膜早破”。

【用药提示】

1.维生素C 参见“妊娠并发症”中“妊娠呕吐”。

2.尼可刹米

(1)不良反应:有出汗、恶心、呕吐、咳嗽、喷嚏、皮肤潮红、皮疹等。剂量过大时可出现血压升高、心悸、震颤、肌肉僵硬或抽搐、心律失常、高热。严重者可致癫图示样惊厥,随之出现昏迷。惊厥发作反过来加深昏迷,且对呼吸兴奋药和其他中枢兴奋药无效。惊厥发作可静脉注射苯二氮图示类或硫喷妥钠加以控制。大剂量可引起血压升高、心悸、出汗、呕吐、震颤及肌僵直,应及时停药以防惊厥。

(2)药物相互作用:与其他中枢兴奋药合用,有协同作用,可引起惊厥。

(3)禁用或慎用:抽搐及惊厥患者禁用。

(4)其他:作用时间短暂,应视病情间隔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