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梅 毒
【疾病概述】
由梅毒苍白螺旋体引起的一种较为常见的慢性全身性传播疾病,有的可以多年无症状呈潜伏状态。临床上根据传播途径可分为后天梅毒和胎传梅毒(又称先天梅毒)两类;依据感染时间2年为界,又可分为早期和晚期梅毒;此外有临床表现的称为显性梅毒;无临床症状只靠血清来证实的称为潜伏梅毒或称隐性梅毒。其各期梅毒的临床特点不同,1期症状为硬下疳。2期症状以皮肤黏膜损害为主,全身皮肤与部分黏膜出现各种类型的梅毒疹,常引起全身淋巴结肿大,此期是梅毒最活跃的阶段,3期症状可以侵犯全身组织和器官,破坏性特别大,可致严重的功能损害,造成残废甚至危及生命。
【用药原则】
以药物治疗为主,首选青霉素类药,用药要及时、足量,疗程规范。有过敏史者,采用红霉素、四环素治疗,但红霉素不能防治胎儿先天梅毒,不能使用青霉素者应将发生胎传梅毒可能性与患者说明,建议考虑选择继续妊娠或终止妊娠。
【药物选择】
1.苄星青霉素(长效西林) 临用前加适量灭菌注射用水使成混悬液。肌内注射,每次60万~120万U,2~4周1次;小儿酌减。
2.普鲁卡因青霉素 肌内注射,每次80万U,1/d。早期梅毒连用10~15d,晚期梅毒连用20d。
3.红霉素肠溶衣片 成人,每次0.5g,4/d,早期梅毒疗程15d,晚期梅毒30d。
4.维生素B6 口服,每次10~20mg,3/d,或静脉注射,每次50~100mg。
5.盐酸四环素片 口服,每次0.5g,4/d,早期梅毒疗程15d,晚期梅毒疗程为30d。(https://www.daowen.com)
【用药提示】
妊娠期梅毒首选青霉素,在早孕期和妊娠期末3个月均治疗1个疗程,有过敏史则选用红霉素;用药前均必须先行青霉素皮肤过敏试验,阴性可用。停药超过3d或使用不同批号,使用前需再次做皮试;苄星青霉素肌内注射,连用3周;普鲁卡因青霉素连续20d,必要时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个疗程。孕妇合并梅毒且青霉素过敏仍首选青霉素,可采取脱敏后青霉素治疗,或采用红霉素治疗。但红霉素、四环素、盐酸多西环素不能防治胎儿先天梅毒。服用时宜空腹与水同服,才能获得较高血药浓度。
1.苄星青霉素(长效西林)
(1)不良反应:①变态反应。青霉素所致的变态反应在应用本品时均可能发生,其中以皮疹等变态反应为多见,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和血清病型反应等少见,严重者如过敏性休克偶见;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②二重感染。可出现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二重感染。
(2)药物相互作用: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
(3)禁用或慎用:用药前必须先做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反应者禁用本品。
(4)其他: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制成混悬液,深部肌内注射。
2.普鲁卡因青霉素、盐酸四环素片 参见“淋病”。
3.红霉素肠溶衣片 参见“妊娠合并泌尿系统疾病”中“急性肾盂肾炎”。
4.维生素B6 参见“正常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