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效学相互作用

一、药效学相互作用

当一种药物改变机体组织对另一药物的敏感性或反应性时即可引起药效动力学的药物-药物相互作用,这些药物可能出现相反的(拮抗)或相加的(协同)药理效应。包括药物在同一受体部位或相同的生理系统上作用的相加、增强或拮抗,而导致疗效减弱或产生异常的效应和毒性。

1.相同受体上的相互作用 药物效应的发挥一般可视为它与机体中存在的受体或效应器相互作用的结果,不同性质的药物对于同一受体可起到激动或抑制两种相反的作用。因此,作用于同一受体的药物联合应用,在效应上可产生加强或减弱的不同结果。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其抗菌作用增强,但耳毒性、肾毒性作用也同样相加;利福平和异烟肼合用,可防止结核菌产生耐药,但由于它们都具有肝毒性,两者并用加重肝损伤。

2.相同生理系统的相互作用 这类药物合用的相互作用是通过受体以外的部位或相同生理系统而实现的药物效应的减低或增强。如镇静催眠的作用,可被合用抗组胺药、麻醉性镇痛药、抗抑郁症药等增强。

3.某些药物的相互作用 可能是由于使体液成分和水、电解质平衡发生变化,如排钾利尿药的长期应用可造成低钾血症,与非去极化型肌松药合用可能产生持久性肌肉麻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