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调配注意事项

四、静脉用药调配注意事项

1.静脉用药调配所用的药物,如果不是整瓶(支)用量,则必须将实际所用剂量在输液标签上明显标示,以便校对。

2.不影响质量、可以多次重复使用的剩余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置于准备区的冷藏柜内,尽量缩短该药在室温下存放的时间。

3.若有两种以上粉针剂或注射液需加入同一输液室,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和药品性质顺序加入;对肠道外营养液和某些特殊药物的调配,应制订相关的加药顺序操作规程,并执行。

4.调配过程中,输液出现异常或对药品配伍、操作程序有疑点时应停止调配,报告当班负责药师查明原因,与处方医师协商调整用药医嘱;发生调配错误应及时纠正,重新调配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