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固 定
(一)目的
固定是为限制受伤部位的活动度、减轻疼痛、避免骨折断端移动而损伤血管、神经及周围脏器,且便于伤员的搬运。
(二)用物
骨折临时固定最常用的器材是夹板,有铁丝夹板、木质夹板、塑料制品夹板和充气性夹板。紧急情况下,没有夹板,可因地制宜地选用木棒、镐把、枪托等代替。有时可直接借助于患者健侧的肢体或躯干进行临时固定。夹板固定要同时备有纱布、绷带、三角巾、毛巾等固定带。
(三)方法
1.锁骨骨折 如仅一侧锁骨骨折,用三角巾把患侧手臂悬兜在胸前,限制上肢活动即可。双侧锁骨骨折,可在伤员背后放一T字形夹板,然后在两肩及腰部各用绷带包扎固定。若无夹板,可用毛巾或敷料垫于两腋前上方,将三角巾折叠成带状,两端分别绕两肩呈“8”字形,拉紧三角巾的两头在背后打结,尽量使两肩后张。
2.肱骨骨折 将夹板放于上臂的外侧,并在骨折部位上下两端固定,将肘关节屈曲90°,使前臂呈中立位,再用三角巾将上肢悬吊,固定于胸前。若现场没有夹板,可先用一块三角巾悬吊上肢,再用另一块三角巾折叠成宽带将上臂固定于胸廓上。
3.前臂骨折 协助患者屈肘,拇指向上。夹板置于前臂外侧,长度超过肘关节至腕关节的长度,然后用绷带于两端固定牢,再用三角巾将前臂悬吊于胸前,呈功能位。
4.大腿骨折 取一长夹板放在伤腿的外侧,长度自足跟至腰部或腋窝部,另用一夹板置于伤腿内侧,长度自足跟至大腿根部,然后用绷带或三角巾分段将夹板固定。(https://www.daowen.com)
5.小腿骨折 取长短相等的夹板(从足跟至大腿)两块,分别放在伤腿的内外侧,然后用绷带分段扎牢。紧急情况下无夹板时,可将伤员两下肢并紧,两脚对齐,然后将健侧肢体与伤肢分段固定在一起,注意在关节和两小腿之间的空隙处垫以纱布或其他软织物以防包扎后骨折部弯曲。
6.脊柱骨折 立即将伤员俯卧于硬板上,不能移位,必要时,可用绷带将伤员固定于木板上。
(四)注意事项
1.如有伤口和出血,在骨折固定之前,应先止血、包扎,若伤员已发生休克,进行抗休克处理。
2.在处理开放性骨折时,不能够将外露的骨折断端送回伤口,防止造成严重感染。
3.夹板的大小应与骨折肢体相适应,其长度必须超过骨折肢体的上下两个关节。固定时除了要在骨折部位上下固定外,还要固定上下两关节。
4.夹板不可与皮肤直接接触,在夹板与皮肤之间应垫棉垫或其他物品,尤其在骨突出部位和悬空部位应加厚棉垫,防止受压或固定不牢靠。
5.固定应松紧适度,以免固定不牢或影响局部血运。肢体骨折固定时,一定要将指(趾)端露出,以便随时观察末梢血液循环情况,如发现指(趾)端苍白、水肿、青紫或伤员自觉肢端发冷、麻木、疼痛,提示肢体血运不良,应松开重新固定。
6.固定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搬动,尤其不可强制伤员进行各种难以完成的活动,以免加重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