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清真”二字的探讨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对“清真”二字的探讨

刘古正

伊斯兰教在我国又称为“清真教”,回族穆斯林,也被称为“清真回回”,伊斯兰教天命五功的“念”,叫念“清真言”,礼拜场所叫“清真寺”,穆斯林制作的食品叫“清真食品”,制作经营清真食品的地方叫“清真餐厅”或“清真食堂”等等。“清真”二字至今已广为沿用,且也为社会上所公认。“清真”二字的重要意义,兹作如下探讨。

一、信仰的清真。“清”指真主清净无染。穆斯林要“认清”。宇宙万物,俱为真主所造,俱受真主支配。真主赋予人以观察思维能力,对宇宙万物分析研究。一个小小原子,有谁能创造一个?大到太阳系、太阳之热能,又是哪里来的呢?地球公转、自转,是谁指挥的呢?千姿百态的生物世界,互相制约又互相促进的生态平衡,又是谁安排的呢?人体的各类器官,各个系统,不停地活动,既有专职,又密切协作,心脏的巨大推动力和大脑的思维等等又是谁赋予的呢?包括自然界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都有其规律,人们可以去发现并加以利用,但不能创造也无力消灭,只有真主能,除真主外,“一切非主”,这就是“清”,就是“认清”。“真”,指真主独一真实。就形体说,真主无所不在:就大能说,真主无所不能。人们用眼睛看到的一切,用仪器观测到的一切,都是非原有而是受造的,凡属受造的,都是受支配的。造者、支配者,“只有真主”。而真主是原有无始的、无终的、独一的,任何物不能与之举伴。对此,承认与否,是信仰上的分界线和分水岭,不能含混,也无调和的余地。

二、行为的清真。行为的清真,是建立在信仰清真的基础之上,受信仰清真的指导。这就要遵奉《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古兰经》是真主的启示,而“圣训”是接受真主启示的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记录。《古兰经》和“圣训”为穆斯林昭示了对真主、对事物和对他人行为上的规范。遵办之,即能走上正道而不致迷路。

伊斯兰是今、后两世并重的宗教,且视今世为后世的栽种之所,今世是后世之因,而后世是今世之果。它对人生和社会绝不是消极态度,是积极态度向上、乐观有为、富有理想的。“行善”“止恶”,是经典所要求的,如谨守拜功,孝敬父母,济助贫困,善待孤儿,命人行好,止人干歹,疏财仗义,为正义而出征等。反对丑、恶、坏、假,反对赌博,要待人以诚,助人为乐,处事公道,排忧解难,节制私欲,以礼待人,不损人,不歹猜,不高利,不暴利,讳公德,等等,以达到行为上的“清”。这与古人说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求上可说是一样的。

伊斯兰强调行为的动机和目的。对真主的命令、禁止,要出于心诚,不是沽名钓誉,这就是行为的“真”。政府提倡的“五讲四美”其中“心灵美”最为重要,若心灵不美,其他三美则伪矣!

达到行为上的清真,遇事就有准则,生活会有理想和方向。智慧和力量就能用在正道上,今世无亏损,后此无忧惧,这是可望而又可即的。

三、饮食的清真。伊斯兰对于饮食,是有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要求的,从食物来源,到食物性质,到饮食卫生,从物质营养,到精神需要,都是讲求的。其中对肉类食物尤为重视。如自死的动物、动物的血液、猪肉、不是奉真主之名而宰的、勒死的、跌死的、触死的、兽类吃剩的,均在禁食之列。死在水中的鱼虾也不可食,而出水后死去的,则可以食用。变质的食物不可食用。

牛、羊、驼、鸡、鸭、鹅等畜类和禽类,其性皆善,各具美德,人多赞之,在奉真主之名宰后,除其中某些脏器,如睾丸、膀胱、前后便等不可食用外,都是穆斯林常为食用的。凡以爪捕食的动物,因其性残,皆禁食其肉。

按教规,凡可食用的食物,在制作之前,要用洁净无染的水冲洗双手、炊具、餐具、把需要冲洗的原料冲洗干净。冲,是用净水由上往下浇;洗,是随水浇到之处用手搓擦,使污物随水而去,水到手到。生肉宜用凉水浸泡,除去余血。做完以上这些,然后再烹饪、加工制作。(https://www.daowen.com)

酒在禁饮之列。因其性烈,刺激神经,使人理智紊乱,忘记真主,干出种种丑事,“酒后无德”,其危害之大,人所共知。

先贤刘公介廉曾说:“饮食惟良,必慎必释。良以作资,乃益性德。”概括了饮食的清真。

四、财帛的清真。人生于世,离不开财物。财物的取得,应从正道。伊斯兰教不许牟取暴利、高利,不许投机倒把不许剥削别人。总之,要在不亏损他人,而又有益于社会的事务中寻求财帛,否则是不净之财。

赃款赃物,性质丑恶。使用赃款赃物,人性亦恶,如果愈演愈恶,终至受法律制裁,即或能够幸免,至末日,这些“哈拉木”的财帛,也必向真主控诉,并证实其人的罪恶行径,真主至公,必不亏负一物,定有公断。此即财帛之清。

就使用方面说,所谋求之财帛,取之于正道,也必将用之于正道,就是“无益不用”。要用于有益于本身、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的事情。比如:资助正义的战争、孝敬父母,由近及远周济贫困的人,帮助孤儿、旅客和不肯以穷示人的困难信士。同时,更要求用和善的态度,以最好的财物,以不宣传为目的,做此善功,才能得到真主的承认,而获得回赐。此即财帛之“真”。

纳天课。天课是五功之一。原文“札卡特”,本意是“净化”。有余财的人,主动从余财中取出一部分,奉还给应得的人,这样做了之后,余下的财帛,就是洁净的,受真主的保佑,使用平安而无罪。因为即便是通过正当与合法的途径得来的财帛,也唯恐难免不纯净的。

天课是每年结算一次,结算方法是一年过后,除了正当生活所需,富余财产的总值(不包括生活住房、家具、家藏珍品)够黄金二两的价值,即应纳天课。天课率是2.5%,有多少,交纳多少,不累计,不减免。

天课制培养了穆斯林好施不吝的美德,同时防止贫富两极化。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有利于生产。对富有穆斯林确实是一种考验和特慈。信士悟此,当高赞“真主至大”!

一个穆斯林如果认真学习和领会了先贤遗留“清真”二字的重大意义,而又力行之,就好似一颗珠宝,放在哪里,就在里闪闪发光。如果众多的穆斯林都认真遵守了“清真”二字的要求,其美好的懿行,就像万紫千红的朵朵鲜花,美化着大好河山,并时时放出宜人的芳香,熏陶着周围人们的身心,使今世逐渐成为互敬互喜、互无亏害的安乐社会,共享真主普慈之宏恩。至归真复命之后,信士们则可无忧无虑,成为两世吉庆的人。此真主对穆斯林又一特慈也。

(原载《中国穆斯林》1986年第3期)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