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事件
“7·26”事件
时间:1995年7月26日,22∶10
地点:四川万县
目击者:苏承坡
飞行物特征:有灰色云雾
1995年7月26日晚22∶10,我在万县京剧团宿舍顶层上和十来个人乘凉。这时突然听到另外一幢楼上的人惊呼:“飞碟飞碟”我们立刻抬头观看。首先看见的是北方夜空中有一环形的灰白色云雾,然后看见了环形云雾上方中心处的飞碟。突然,飞碟向下喷射出火光并做垂直上升运动,这时的景象与火箭飞行时尾部带有喷射尾完全一致。随后在喷射尾下方出现一圈较小的环形灰白色云雾,这时的景象与火箭发射升空时地面附近出现的那种云雾一致,只是显得稀薄一些。最后又出现了一团更小的灰白色云雾遮住了飞碟。几分钟后灰白色云雾消逝,夜空一片晴朗。当时在场的人都非常激动,许多人都兴奋地说:“刚才我看到了飞碟”
南京紫金山天文台的两位科学家认为,“7·26”事件中的不明飞行物“可能是某国发射的飞行器燃烧爆炸引起的现象,特别可能是运载火箭燃烧爆炸事件”。但时至今日,仍未见任何国家有新闻报道说,1995年7月26日该国的火箭发射失败。而且常识告诉我们,火箭或人类飞行器在空中爆炸的时间不会超过5分钟。
两位天文学家写道,火箭体“爆炸后向外喷射的物体很多,而且可能是许多极小极小的尘粒,这些细小的尘粒反射阳光时,能把太阳光分解为单色光,就像雨后空气中的小水滴反射阳光成为彩虹一样,由于红光容易被我们看见,故有的观测者看到呈红色的云彩”。又说:“我们估计这个飞行器的飞行高度有几百千米左右。”既然人们有幸观看到几百千米左右的空中出现的飞行器爆炸后形成的红色云彩,那么这个飞行器该有多大呢?10吨?100吨?实际上,即使是重达上千吨的飞行器爆炸后也绝不会在几百千米高空形成红色云彩,并被人们从容地欣赏5分钟。我们曾通过电视看到了美国航天器发射失败后在空中爆炸的镜头,爆炸后的最大残片在空中划出一道闪亮弧线后瞬间就消失了。但两位天文学家在解释“7·26”事件时似乎根本没有考虑地球引力的存在且不认为有最大残片。他们写道,飞行器“爆炸后向外喷射的物体很多,而且可能是许多极小极小的尘粒。”极小极小的尘粒,给人十分深刻的印象,但这是人类飞行器爆炸后的事实吗?飞行器爆炸后要形成极小极小的尘粒的首要条件是,爆炸强度必须十分巨大;其次,飞行器的任何一个部位必须同时爆炸;第三,任何一个部位的爆炸强度都必须达到能粉碎该部位的程度;最后,这些尘粒必须细小到能被几百千米以上的空气托上5分钟,或者这些尘粒虽然降落但具有整体降落性质。显然,天文学家对“7·26”事件的解释是不完整的,因为这种解释引出了更多的疑问。
我认为我们看见的的确是飞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