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欲伪装下的“老好人”
5.色欲伪装下的“老好人”
案
“傻姑”怀孕了
“哎,哎,崔家媳妇,你快看‘傻姑’。”一个中年妇女摇着另一个妇女的胳膊,语气里充满着惊讶和好奇。
“咋了,张姐?”崔家媳妇一边答着话,一边顺着张姐努嘴的方向看过去,目光停在那个蓬头垢面、衣服破烂,村里人都避之不及的“傻姑”身上。进入5月,天气开始慢慢热起来了,“傻姑”脱掉了破大衣,露出里面已成布条的秋衣。但能明显地看出,“傻姑”的肚子居然鼓起来了!
“呀,这‘傻姑’怕是怀了吧?!”崔家媳妇禁不住脱口而出。
“呦,你小声点儿,走走,咱们快走,别一会儿再缠上咱俩。”张姐拽着崔家媳妇快步地走开了。
在二道沟这个僻静的小山村,这种让人浮想联翩的“花花事儿”传播起来,速度可是真快。不到天黑,“傻姑”肚子大了的事,村里的老老少少就都知道了。尤其是各家各户的大小媳妇们凑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个不停,有自己发挥想象力“破案”的,有怀疑“傻姑”得了大肚子病的,还有一些平时就厉害泼辣的媳妇儿,暗地里也对自家男人留意起来。
这“傻姑”是什么人?她的肚子鼓起来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大家口中所称的“傻姑”其实是个从小就没有妈妈的苦命孩子,因为先天性智障,20岁的人,智力却和几岁的孩子一样。父亲体弱多病,迫于生活的压力带着她离开家乡四处乞讨。半年前父亲也不知所踪,留下“傻姑”在村里流浪。村民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一看是个傻姑娘,就“傻姑、傻姑”地叫着,时间长了,“傻姑”就成了女孩的名字。
村里有好心的大娘给“傻姑”找了个破旧的小窑洞,算有个安身的地方。平时谁家有口剩饭就给她,好歹不至于饿死。但是,“傻姑”毕竟是智力残疾,不知道脏净,饿了就翻垃圾堆里的吃食,还把捡的破烂都带回窑洞,弄得全身上下臭烘烘的,谁也不愿意接近她。有时候“傻姑”看见别人拿着吃的,就贴上来冲着他傻笑,别人一吓唬,她撒腿就跑。好在村里人知道她傻,也不多计较。
而这“傻姑”肚子怎么就鼓起来了呢?
原来,这“傻姑”还真就莫名其妙地怀孕了,都有四个月了。天气一热,破烂的秋衣已经盖不住“傻姑”那鼓起来的肚皮了。
但是这么一个智障的姑娘,怎么就突然怀孕了呢?
“案子”破了
“傻姑”肚子大了的事儿一传十、十传百,传到了村里治保主任赵大田的耳朵里。赵大田平时负责村里的治安工作,对法律知识略微熟悉一些,心想这可不是什么普通的“花花事儿”,里面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赵大田又一想,现在“傻姑”到底是什么情况,是不是真有“情投意合”的对象、是不是真怀孕了谁也说不好,就决定先不去派出所报案,悄悄地召集了村里几个负责巡逻的人员开会,让大家最近多留意点村里的动静,如果有什么情况马上报告。
嘿,没想到赵大田主任的法子还真管用。刚过了几天,“案子”居然破了!平时负责巡山的老翟头托人向赵大田报告,他居然在小树林后面的洼地里抓住了正在糟蹋“傻姑”的人!
赵大田一方面赶往事发现场,另一方面打电话报了警,等到洼地一看,糟蹋“傻姑”的人竟然是村里独居的老光棍李二!
赵大田顿时火冒三丈,心说好你个李二,平时看你不时给“傻姑”送点剩饭旧衣服,还以为你是个好人,没想到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啊!
此时的李二裤子还没提上呢,被老翟头用裤腰带把手脚捆着。“傻姑”光着下身,坐在地上正傻呵呵地摆弄一张水果糖的糖纸,嘴里还含混不清地念着“糖,糖”。
赵大田马上找了件衣服给“傻姑”盖上,上去就推了李二一下:“李二啊李二,你都60多岁的人了,还要不要脸啊,你看你造的这是什么孽!”
李二臊红了脸:“都是我不好,我是畜生,主任您老人家行行好,我下次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我这打光棍这么多年,找不到女人,鬼迷心窍了也是,求求主任高抬贵手……”
赵大田大声斥责道:“找不到女人就糟蹋别人吗?傻姑她懂什么,你拿个糖就能把她骗了,你这就是强奸!是犯法!”
李二自知理亏,也不敢再说话。不一会儿,刑警队苗队长带着民警就到了现场,简单地了解情况之后,认为李二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奸智障妇女,现场拘留了李二。队里的女民警像照顾孩子一样哄着“傻姑”,把她送到公安局进行物证的提取和身体的检查。
侦破了案子,苗队长拍着赵大田的肩膀:“赵主任抓了罪犯,有两下子!”
赵大田谦虚地摆摆手:“主要是巡山的老翟头发现得及时”。
这下轮到老翟头不好意思了,急忙红着脸说:“应该的,应该的,抓到人就好。”
后来经过法医鉴定,从“傻姑”体内提取到的精斑确实是李二所留。这样,“傻姑”大肚子的谜团总算解开了。
案中有案
话说回来,毕竟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过了几天,刑警队就派女民警带着“傻姑”去妇产医院做孕期检查。主治医生经过认真的检查,发现胎儿已经没有胎心,应该是母体的羊水出了问题,建议赶紧引产。
民警将情况向苗队长汇报后,决定听从医生的建议,给“傻姑”做了引产手术,将死胎取出。苗队长考虑到案件即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了进一步固定证据,又从死胎上提取了一部分组织,送到鉴定中心进行父母血缘关系的DNA鉴定。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DNA鉴定报告显示,李二竟然不是胎儿的生物学父亲!
什么?!苗队长得知这个消息,也是十分震惊,难道这李二还有同伙不成?事关重大,刑警队在看守所再一次提讯了李二。
“李二,你强奸‘傻姑’的时候有没有同伙?”警察开门见山地问。
“没有啊,警察同志,我鬼迷心窍才犯了错,就那么几次,我哪敢找什么同伙?再说,这种丑事我能让别人知道吗?”李二对于警察的讯问,一再进行澄清。
警察通过观察李二的神情和辩解,再考虑案件的特殊性,认为李二没有说谎,他确实没有同伙。因此可以肯定的是,还有其他人也强奸过“傻姑”!
那么,另一个嫌疑人是谁呢?
苗队长带领侦查员对案情再一次进行研判,强奸案件发生的地点十分隐蔽,这被害人“傻姑”也不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研究了半天,苗队长觉得应该找抓李二的老翟头了解一下情况。因为老翟头抓到李二的地方是小树林,周边也没有山,这平时巡山的老翟头怎么又跑去小树林了呢?还有,抓到李二的时候,老翟头的神情好像也有那么一点不对劲。虽然没有证据,但作为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人,排查一下也有助于侦破案件。
当机立断,苗队长决定亲自找老翟头去探探虚实!
“老翟头,今天找你来,是关于李二强奸的案子,想再找你多了解点情况。”
“苗队长,还有啥情况?这李二不都抓到了吗?”老翟头显得有点急切。
“案子我们还在查,发现了一些新的情况。”苗队长边说边注意老翟头的表现,还特意把“新的情况”着重加强了语气。
“哦,队长,有啥情况您说,您说。”老翟头表情有些慌乱。
“今天主要是找你问问,当天你咋找到现场的?”
“哦,哦,我那天就是跟着李二。”老翟头的话已经露出了破绽。
“你为什么要跟着李二呢?”苗队长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点。
“我跟着李二啊,啊,我就觉得他是想强奸那个女的,我就跟着他,我也不知道,感觉,感觉,我就跟着。”老翟头说话有点语无伦次了。
“你凭什么就觉得李二想强奸呢?”苗队长边问话边盯住老翟头的眼睛。
老翟头显然不敢直视,又不知道怎么答话,短暂的沉默让苗队长心里增添了怀疑。
“老翟头,有什么情况你可要如实向公安机关反映啊。”苗队长又追问了老翟头一句。
“是,是,我知道。”老翟头此时已经有些坐立不安,脸也憋得通红。
“那你说说你怎么发现李二要作案,你以前见过还是知道?”
“啊,见过,不不不,没见过,就是知道,不对不对,我不知道。”老翟头彻底慌了。
“老翟头,有什么情况你可要说实话,说假话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刚才一会儿说你见过,一会儿说你没见过,一会儿说你知道,一会儿说你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苗队长的语气明显严肃和凝重起来。
“是,是,我是见过……”
“见过为什么当时不去报案,见过后你做什么了?案发当天为什么又是你抓了李二?希望你能说实话……”
又是一阵沉默,突然,老翟头跪在地上,带着哭腔说道:“我要向政府坦白……”
水落石出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抓到罪犯的老翟头怎么又成了要向警察坦白的嫌疑人了呢?
经过老翟头一五一十的交代,原来另一个强奸“傻姑”的人竟然就是他!
其实,这个老翟头也是在巡山时无意间发现李二哄骗并强奸“傻姑”的事情。当时老翟头躲在草丛里,目睹了李二整个强奸过程,开始还羞得面红耳赤,后来只觉得自己也有些蠢蠢欲动……
原来,老翟头的老伴去世得早,儿子外出打工不在身边,也不愿意老爹再续弦。老翟头52岁,身体还算硬朗,就是平时独自生活,总觉得失落寂寞,生理和情感都没有得到满足。目睹了李二的“好事”,老翟头也觉得欲望在身体里慢慢地升腾,于是就动起了歪心眼儿,心想这女人是个傻子,不认识人,连话都说不全,就是把她睡了有谁能知道?李二这老光棍不就偷偷摸摸地干这“美事”吗?
等着李二做完坏事走远后,老翟头也将魔爪伸向了“傻姑”……
后来,村里开始查“傻姑”大肚子的事情,老翟头心里有些慌了,这丑事要是败露了怎么办?想了半天,对了!我去抓李二不就完了吗?抓他个现行,自己不就“清白”了吗?
主意拿定,老翟头就开始每天偷偷跟踪李二。终于有一天,李二又管不住自己,趁着四周没人,拿个糖块哄骗“傻姑”去了小树林。老翟头趴在地上,等着李二准备穿裤子离开之际,猛地跑上前抓住了李二,还一边大声地喊人,报告了赵大田……
这案中案总算是水落石出,苗队长也长舒了一口气。为了进一步查明案情,刑警队拘留老翟头后马上提取了他的血样,再一次进行了DNA鉴定。
这一次,老翟头可真正逃脱不了啦!DNA鉴定报告明确地写着,老翟头是“傻姑”肚子里胎儿父亲的概率大于99.9999%。从证据上讲,这就确认了老翟头奸淫“傻姑”的犯罪事实。
一波三折的曲折案情总算画上了句号。一个是乐善好施、照顾弱者的“好人”,一个是见义勇为、抓人破案的“好人”,原来都是色欲伪装下的“假好人”!这不免让善良的人们所愕然和愤怒。
最终,两个“老好人”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同时,法律也是公平、公正的,司法机关在处理老翟头时,认定了他主动、如实交代罪行的自首情节,依法给予了从轻处罚。
法
强奸不仅是一种违反刑法的犯罪活动,更是丧失道德底线的无耻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强奸犯罪是被告人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或者利用特定关系,如职权、抚养、从属关系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还有一种就是通过诱骗等方式,与痴呆、智障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后一种情况下,被害人表面上可能并不反抗甚至自愿发生,但实际上被害人并不具备性的自我防卫能力,只是一种“不知”或“不能”反抗的状态。按照法律规定,这两种行为都构成强奸罪。
对于强行奸污有正常意识和防卫能力的女性,被害人尚有反抗和制止进一步侵害的可能性。但对于侵害没有辨别能力的智障妇女,被害人本身就属于弱势群体,而且处于不知反抗的状态,更谈不上案发后能够提供有力证据或者指认、控诉加害人。因此,这种强奸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大,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也更深。正如本案当中的李二、老翟头,利用“傻姑”智力残疾的特殊情况将其奸淫,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这个案件中,还涉及有关自首的一些法律知识。老翟头强奸“傻姑”的事实公安机关尚未掌握,老翟头在苗队长对他进行询问的过程中,主动且如实交代了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为自首,而对于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理
在这样一起严重侵害智力残疾妇女的恶性强奸案当中,我们既同情“傻姑”的不幸遭遇,更痛斥李二、老翟头的卑劣行径。但更重要的是,案件当中所涉及的情与理应当引起我们的思考和重视。
客观地讲,李二、老翟头是长期没有两性伴侣的中老年人,虽然犯下严重的罪行,但我们在“怒其不争”的同时也有一丝“哀其不幸”的感觉。应当说犯罪的发生与他们生理需要和感情需求的常年压抑,导致不能控制自己的“色欲”有直接的关系。但不可否认的是,家属的关爱和引导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
据统计,中老年人犯罪当中,性侵犯罪是比较突出的类型之一。虽然从生理构造方面来看,随着年龄的增长,性机能会逐步消退,但并不意味着丧失。相反,在长期独居环境下的中老年男性,一方面生理需求长期不能得到满足,另一方面情感需要也长久缺失,如果对性欲的释放没有适当和合理的途径,就可能引发性侵犯罪。
比如本案当中,李二没有老伴和子女,老翟头在丧偶后未能再娶,致使他们的性需求长期受到压抑,出现了“傻姑”这样一个毫无防护能力的智障妇女,让他们产生了侥幸心理,丧失了对法律的敬畏和对道德的坚守,不仅遭到人们的唾弃,也使得自己的晚年生活与高墙铁网为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