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义的实践观和方法论
第二章 实用主义的实践观和方法论
实用主义的基本理论立场与马克思主义是完全对立的。但是,实用主义者所使用的某些概念以及所提出的某些命题,在外表上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有关概念和命题有类似之处,这最突出地表现在实用主义的实践观和方法论上。实用主义者标榜反对脱离实际的思辨哲学,强调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标榜反对消极无为的机械论、直观论,主张发挥人的认识和实践的能动作用,肯定人们通过自己的行动和实践能够积极影响和改造世界,使之符合自己的需要和目的。他们认为,哲学的任务就是指导人们进行试验和探索,帮助人们确定实践和行动的方法,以便取得有利于人生的实际效果。任何认识都是为实践服务的,任何观念、理论都是人们在实践中取得成效的工具。实用主义者由此声称他们的哲学是一种实践哲学、行动哲学、生活哲学,是一种摒弃抽象理论而专务实际效果的实效主义。实用主义者的这些议论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之强调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学说,在外表上的确有某些类似。实用主义者正是据此来用他们的理论取代马克思主义理论,一些属于其他哲学流派的哲学家也往往以这种类似来混淆实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界限。在这方面,实用主义者胡克的言论最为典型和突出,我们将在评论胡克的专章中另行评述。另一个美国实用主义者柯尔克也声称,在人类实践的性质和作用问题上,马克思的理论和杜威的理论“实际上是同一的”[36]。著名英国哲学家罗素认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二、十一条中所表达的观点同杜威的工具主义观点完全一致。他说:“尽管在措词上有些不同,马克思这个学说实质上同工具主义简直不可分别。”[37]另一著名的英国哲学家波普尔称马克思是“最早发挥了后来称为‘实用主义’的观点的哲学家之一”[38]。逻辑实证主义的主要代表之一佛朗克也认为马克思的实践观“同美国的实用主义联系在一起”[39]。
在实践观和方法论问题上,混淆了马克思主义和实用主义的这种界限,就会把马克思主义歪曲为实用主义,把实用主义当作马克思主义。实用主义等西方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哲学家常常利用这种混淆来作为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手段。那些外表上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实质上奉行实用主义的人更是热衷于玩弄这种伎俩。许多没有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而对实用主义的实质又没有具体了解的人,由于认识论上的原因,也往往可能会犯把实用主义的实践观和方法论当作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其实,只要对实用主义的这些理论加以具体剖析,就可以发觉它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实用主义对实践和认识概念的解释
实用主义者对实践和认识的解释与他们对经验概念的解释是一致的。按照他们的观点,在经验中不仅包含了感性知觉,也包含了概念、判断、推理等一切理性认识的形式,包含了它们之间的各种关系,这样,认识论就被统摄和归结为经验论。上面我们曾提到,他们要求取消传统哲学的认识论,而仅仅谈论经验。在他们那里,实践也被当作是经验,他们有时甚至把二者当作同义语。他们的实践观也同样可归结为经验论。上面曾谈到,实用主义者认为他们的经验论与传统哲学的经验论的根本区别,主要就在于不把经验看作是知识,而看作是生活、行动,即实践(因为生活、行动就是实践)。杜威说,和以往哲学不同,在实用主义那里,“经验的‘真资料’应该是动作、习惯、主动的机能、行为和遭遇等适应途径,感官运动的相互协调”[40]。因此,实用主义者对经验概念的解释决定了他们对实践概念的解释。由于在他们那里,经验是一个极为广泛而又含糊的概念,除了包含了一切认识形式和与认识相关的实践以外,还包含了情感意志和下意识的心理本能活动,因此他们对实践的解释也是广泛而又含糊的。有时,他们把实践归结为作为有机体的个人适应环境的活动,这种活动是孤立的个人的生物学的活动;有时,他们把人们的日常生活,包括人们的希望、欲求的满足当作是实践的主要内容;有时,他们把个人的心理活动,包括做梦、精神错乱以及下意识的本能活动,都归属于实践的项目之内。
1.皮尔士和詹姆士的实践观
实践一词究竟指什么?不仅不同的实用主义者的说法不尽一致,即使同一个实用主义者(例如杜威)在不同的场合下也会有不同的说法。大体上说来,皮尔士比较着重于把科学家的观察、实验活动当作是实践的主要内容。他认为观念的真假,即在于是否由科学的观察和实验所证实。对一个概念下定义就是阐述对它所指对象进行观察和实验的各种方式。皮尔士注意不把这种证实与谋取个人的成功和利益等同起来,而倾向于把证实当作是证明一个观念符合它所指谓的对象。皮尔士还用这种观点去反对直觉主义和先验论。他的这种观点显然包含了某些合理的因素,因为在人的现实的社会实践中,的确包含了皮尔士所强调的观察和实验。他之所以提出这种观点与其说是因为他是一个实用主义者,不如说是因为他是一个注重实验和观察的自然科学家。不过,实用主义的基本哲学立场使皮尔士即使对科学实验的实践也不能作出真正客观和科学的阐述,他往往忽视了科学实验的社会性。在他那里,科学家是作为孤立的个人去进行科学观察和实验的。而且,皮尔士也像其他实用主义者一样,把作为科学的观察和实验的对象仅仅当作是经验的对象,它们的实在性超不出经验的范围,而他对经验的解释又归根到底倒向了主观唯心主义。因此,他对科学实验的解释归根到底仍然倒向了主观唯心主义。至于在科学的观察和实验以外的活动,例如人的日常生活和行为,他也将它们列入实践的范围,也企图对此作出比较客观的解释(例如他强调这种实践的公共性)。但他所说的这些生活实践,最后也仍然未越出主观经验的范围。
与皮尔士相比,詹姆士对实践概念的解释的主观唯心主义倾向就更加明显了。他把实践等同于他所鼓吹的“纯粹经验”。他认为纯粹经验可以分化为认知的主体和被认知的对象,然而他不承认对象可以离开主体而独立存在。在他看来,它们不过是主体在某一时刻所思考的那些东西的总和,是存在于主体之内的。这样,他所说的包含了主体客体两个方面的经验、实践就变成了主体的内在活动了。我们在实用主义的经验论一章中曾谈到,詹姆士的经验概念不仅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而且带有强烈的反理性主义、唯意志主义和信仰主义倾向,因为他把一切非理性的心理本能活动、情感意志甚至是荒诞无稽的神秘的精神活动,都归属于经验之内,他对实践和认识的解释显然也具有这种特征。如果说皮尔士还强调科学实验是实践的主要内容的话、詹姆士则把资产阶级庸人的日常生活,包括投机倒把、买空卖空以及为了追逐私利而从事的一切阴谋勾当、骗人的宗教迷信等,都当作是实践,而且是最主要的实践。
2.杜威论实践和认识
关于皮尔士和詹姆士对实践和认识的解释,在上面我们只简略提及,对杜威的观点则需要详加剖析。因为它在实用主义者中最有代表性。一般说来,杜威对实践和认识的解释兼有詹姆士和皮尔士的特点,他既像詹姆士那样把人的一切活动,包括心理本能活动都列入实践的范围,从而表现出了明显的主观唯心主义和非理性主义倾向;又像皮尔士那样强调科学观察和实验的作用,竭力使他的理论具有客观和科学的色彩。在杜威那里,实践(行动、行为)概念也像经验概念一样是不确定的、含糊的。他时而把实践等同于生活,而生活又包含了作为主体的人的一切外部的物质活动和内部的精神活动;时而把实践当作人借助于工具所进行的活动,把科学实验作为这种活动的样板。不过总的来说,即使在他对实践和认识作出反理性主义解释时,他也仍然企图使人感到具有科学根据。杜威在解释人的实践和认识时所援引的科学主要是生物学和行为主义心理学。他用生物学的观点来解释人,用行为主义心理学来解释人的实践和认识。下面我们就对此作进一步的评述。
人是实践和认识的主体,对人的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对实践和认识的解释。杜威在外表上反对对人作神秘的、超自然的解释,而要求从自然主义出发解释人,即把人当作是一种自然物,是自然的一部分。他说:“人,包括他的全部认识,应当作为一个自然界中的‘自然的’东西被考察。”[41]具体地说,杜威所谓对人作自然主义的解释,就是把人当作是一种生物有机体。杜威也提了一个他所谓“受到近代科学进步的鼓舞”的“设准”:“人:作为有机体”[42]。这个设准表达了他对人的理解的最基本的观点。杜威对人的这种自然主义解释与公开的神秘主义、唯心主义确有所不同。在杜威等人用这种观点对公开的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批判中,存在着某些积极的因素。但是,从根本上来说,这种观点歪曲了人的本质。人作为自然界中的生物之一,的确是一种有机体。人的一切实践和认识都是通过人的有机体来进行的,离开了人的有机体来谈论人的实践和认识,当然是荒唐的。但是,人之作为人存在,不只是因为它是一种有机体。人与一切其他动物有着根本的区别。因为人首先是一种社会的动物。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具有的生理的、心理的属性,而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杜威等实用主义者对人的解释的错误,就在于把人当作是生物有机体,而抹杀了人的社会性。
当然,杜威等人有时也奢谈人的社会性。胡克在讲到杜威关于人与其他物体及其他生物的区别时说:“和一块石头不同,人会呼吸、恐惧、爱,并对他的环境作出一种有选择的反应。和其他有机体不同,人通过符号的使用有选择地对将来作出反应,就像将来已在目前。人是使用符号的动物,他生活在社会中,而社会的历史是由文化流传的。”[43]在这段话中,胡克虽然讲到了人“生活在社会中”,然而,他所理解的社会根本不是指以共同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即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人们的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只是指单个的人的集合。人生活于社会中就像生物有机体生活于其群体中一样。杜威在讲到“社会”一词的含义时说:“它有时和‘个体的’相反对,有时又是由‘个体’组成。”[44]他认为这些含义都模糊不清,因此主张以后不要再使用“社会”这种字眼。可见,杜威所谓人的社会性与现实的人的社会性是根本不同的。至于杜威承认人之有情感(爱、恐惧)和智慧(会使用符号等),这当然表明他并没有把人与动物等同起来。但他仍然丢掉了人与动物的区别中的最本质的东西,即人会劳动,人生活于社会之中。这就决定了他不能正确解释人的社会实践的真实含义。
杜威究竟怎样解释人的实践呢?总的来说,就是把它们归结为有机体的行为。杜威在其活动的后期索性丢掉“实践”的假面具,建议以后不要再用“实践”一词,而代之以“行为”一词。他的实践观就是行为观。
什么叫做有机体的行为呢?杜威认为这就是有机体对环境的刺激所产生的反应,即有机体对环境的适应。杜威经常谈到有机体的行为就是经验,经验就是生活,而生活就是适应环境。环境对有机体产生一种刺激,有机体为了生存便对它作出一种反应,作出这种反应就是有机体的行为、实践,就是有机体的生命力的表现,也就是有机体的生活。因此,在杜威眼中,“刺激—反应”既是作为有机体的人的经验的基本公式,也是其行为、实践(包括认识)、生活的基本公式。
这种“刺激—反应”的过程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呢?杜威的学生胡适在《实验主义》一文中曾举了三个例子。一个是粪坑里的蛆滚来滚去,滚上滚下,滚到坑壁,会转弯子。另一个是蜜蜂飞进屋里打几个回转要飞出去,“嗤”的一声飞向玻璃窗,头碰玻璃,跌倒在地。它挣扎起来再飞向玻璃窗。但不乱撞了,而是在玻璃上爬来爬去,想找出路。再一个是一个人走进一个无边际的大森林,迷了路,走不出来。他便爬上树,用望远镜四面观望,仍找不到出路。便坐下来思索,忽听到远处有流水的声音。他想到水流必出山,人跟着水走,也必定可以出山。于是便跟着流水出了山。这三者都是有机体受到环境的刺激后作出的反应。胡适也谈到这三种适应有高低程度的不同。但它们作为有机体,就适应环境这一点来说,在本质上是相同的。[45]
胡适的这些议论完全符合杜威的原意。例如杜威一方面大谈人对环境的适应不同于动物,另一方面又肯定它们实质上一致。因为它们都是一种生物学的适应。他说:“低级有机体所实现的适应……在人这里逐渐成为合目的的适应,于是引起了思维。反思是对环境的间接的反应,而间接因素可能是巨大的和复杂的。然而它的起源仍在于生物的适应行为。”[46]
从这种观点出发,杜威把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和改造都说成是有机体对环境的刺激所产生的反应。他说:“人的行动作为有机体—环境的事情”。“认知(包括对宇宙的认知及其设准):作为那样的有机体—环境的行为。”[47]这就是说,人的一切实践和认识都可归结为人对环境的生物学的适应。
就感觉来说,杜威认为它只是有机体的一种遭受和享用,它是对人的认识的一种刺激,仅仅起到激发起人的反省和推理作用。杜威说:“感觉绝不是那种知识的什么成分,无论是好、是坏、是优、是劣,或完全与否。它们毋宁是归结到知识去的研究活动的一个激发者、鼓动者、挑战者……它们全然不是认识的方法,它们只是反省和推理的刺激。”[48]
至于反省和推理,即思维,也同样不是对于客观对象的一种认识,而只是作为主体的有机体对其环境的一种反应,是主体的一种行为方法或者说工具。杜威说:“人们曾对心灵和思维下过很多定义,我只知道一个定义,触及到问题的核心——即对有怀疑的事物进行反应。”[49]“思维是用来控制环境的工具,这是通过行动而完成的一种控制。”[50]思维是“对于一个特定的刺激的反应”[51]。显然,杜威对思维的这种解释,同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把思维看作是对于事物的本质的认识,是根本不同的。杜威所谓反省和推理对于人的实践的指导和调节作用,不是指人们根据对于事物的本质的认识去改造或改变事物,而仅仅是把它们当作一种权宜的工具。正因为如此,尽管人们对于自己的行动抱有某种预想的目的,但对于以某种观念和思想为指导去行动能否达到预想的目的是毫无把握的。他们的行动、实践实质上只能是盲目的,只能是一种尝试,一种冒险,一场赌博。杜威把人的实践和认识归结为人对环境的生物学的适应的议论是很荒唐的。然而,杜威却煞费苦心,企图把它说成是一种有科学根据的理论。他所援引的“科学”,主要是以美国心理学家华生(John Broadus Watson 1878—1958)为代表的行为主义心理学。杜威一再供认他的哲学受到行为主义心理学家的影响,甚至把行为主义当作其哲学的主要科学根据。他在《实验逻辑论文集》(1916)中径直声称,他的工具主义是“一种关于思维和认知的行为主义理论”[52]。他认为“认知简直就是某种我们所作的东西,分析归根到底是物理的和活动的,意义就其逻辑值来说是对事实加以处理的观点、态度和方法”[53]。总之,一切均可归结为人的行为。他的晚期著作《认知与所知》一书更完全是按照行为主义的基调写的。在这里,科学、哲学等一切人类知识,都被归结为对有机体的行为的研究。他在该书的总结中说:“我们把认知、推理、数学和科学的冒险事业,直到它们的最高的抽象作用,都看作是人类活动——地地道道地是人类的行为——而且我们把这些特殊的认知行为的研究看作是处在行为探索的一般领域中的。”[54]
以华生的《一个行为主义者看来的心理学》(1913)发表为标志而产生的行为主义是一种取消对心理意识的研究的心理学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传统哲学和心理学所研究的心理意识现象是无法直接观察到的、不可捉摸的。为了使心理学成为科学,华生认为,应当抛弃对心理意识的研究,转而研究可以直接观察到的有机体的行为,也就是有机体对环境的刺激所产生的各种反应(如肌肉反应、腺体反应等)。人的一切意识和精神活动现象(包括感觉、思维等)都表现于人的机体的行为。人的知识、智慧也都具有行为的特征,离开了有机体的行为来谈论知识、只有通过行为才能表现出来。智慧,在华生看来不过是一种虚构。有人曾对行为主义观点作过这样的说明:“据说人们是有智慧的,这是可能的。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它。我们所看到的只是躯体的机械行为。这些躯体以一定的方式引导自己。我们的任务仅仅在于观察这种行为并对它进行研究。除此以外别无其他。”[55]行为主义心理学在反对把人的心理意识绝对化、神秘化的各种公开的唯心主义哲学和心理学上起过某些积极的作用。但是从总体上来说,它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它抹杀了人的社会性和人类意识的特点,从而抹杀了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用行为主义的观点来研究哲学,势必歪曲物质和意识、客观和主观、实践和认识的对立统一关系。行为主义把人们通过实践而得到的一切认识(感觉、思维)以及根据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所进行的实践都归结为有机体对环境的反应。这就是把人的认识和实践都降低到动物的本能活动的水平。因此,尽管行为主义打着科学的招牌,其实是反科学的,尽管它标榜反对唯心主义,其实却陷入了唯心主义。很显然,当杜威等实用主义者把行为主义作为科学根据来解释人的实践和认识时,他们同行为主义者一样,也倒向了反科学的唯心主义方面。这种关于实践和认识的行为主义理论当然不能正确地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而会既取消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又取消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的实践。
二、实用主义论实践和认识的能动作用
实用主义关于实践和认识的理论的一个最突出的观点,是强调人的实践和认识的能动作用,反对消极直观的认识论。这种观点本来是与他们对实践和认识的行为主义解释相抵触的。但他们却将二者糅合在一起。办法是用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意志主义来解释和补充行为主义。上面谈到,实用主义者对实践和认识的解释是含糊的、不准确的。当他们强调自己的观点的“科学性”,并援引生物学和心理学来作论证时,他们就倾向于把人的实践和认识归结为有机体对环境的生物学的适应。当他们强调自己的理论与传统的直观论、机械论不同,实现了所谓哲学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时,他们就倾向于用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意志主义来解释实践和认识。这种把不同的甚至相互抵触的观点糅合在一起的折中主义倾向,正是实用主义实践观的重要特色之一。
1.杜威对实践和认识的能动性的强调
实用主义者究竟怎样强调人的实践和认识的能动性呢?下面我们继续以杜威的言论为例,来加以剖析。
杜威认为,尽管人作为一种生物,其一切活动归根到底都是适应环境。但人之适应环境毕竟与蛆虫、蜜蜂之类动物的本能适应不同。人是有情感、意志和智慧的。他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运用反思和推理等手段,为自己制订出行动的计划和方案,以期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与动物不同,人不是消极地、被动地适应自然,而可以积极主动地去改造自然,使自然服从于人的目的。人不应当在自然和社会面前显得无能为力,仅仅接受自然的所予,而应当主动地去塑造和改变自然。杜威说:“人所必须解决的问题是适应他周围所发生的变迁,以便使这些变迁朝着为他将来的活动所需要的方向走。如果人的生活是由环境来供养,那它只能是环境的平平稳稳的发散。人必须奋斗,就是说必须利用环境所给予的直接支持,去间接地造成别种变迁。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生活是通过控制环境来进行的。它的活动必然要改变他周围的那些变化;它们必然使有害它的事件变成无害的事件,使无害的事件变成有助的因素或变成新面貌的苞蕾。”[56]杜威这段话的中心思想,就是认为人不应当只是消极、被动地去适应环境,而应当积极主动地去改造环境,控制环境,使环境发生有利于人生的变化。
我们知道,在杜威哲学中,经验、生活、行为、实践这些概念往往是同义的。因此,杜威关于经验的能动作用的论述,也正是他关于实践和认识的能动作用的论述。我们在第二章“实用主义的经验论”中曾提到,杜威在《哲学光复的必要》一文中把他对经验概念的理解与传统哲学的理解的区别,概括为五条。他在第三、四、五条中,特别是在第三条中,论述了经验的能动性。他认为传统哲学把经验当作是僵死的东西,只是单纯地记载已经发生的、过去了的事件;而且这种经验是彼此分离,忽视了互相之间的联系,也忽视了经验与推理、即感性的东西与理性的东西之间的联系。至于他对经验的解释则与此恰恰相反。他认为经验是活动的、实验的。它不只是被动地记载现有的东西,而是要变更现有的东西,朝向将来的东西,使之有利于人生。而且,由于经验是活动的、实验的,经验之间就不再是彼此分离的了,而是相互联系、贯通起来了。这种经验不只是感性的东西了,其中也包含了反省和推理,经验与反省和推理也就连贯起来了,有了预见和指导将来的作用。
在《哲学的改造》中,杜威谈到人的有机体不是消极被动地,而是积极主动地适应环境。他说:“经验变成首先是做的事情。有机体决不是徒然站着,一事不做,像米考伯(Micawber——狄更斯小说中的人物)一样,等着甚么事情发生。它并不默守、弛懈,等候外界有什么东西逼到它身上去。它按照自己的机体构造的繁简向着环境动作。”[57]杜威在这本著作中也谈到经验(即实践、行为)具有利用既有的东西造就新的东西的作用。他说:“我们利用我们的既往经验,来造就新的、更好的经验。于是经验这个事实就含着指引它改善自己的过程。”[58]
在《美国实用主义的发展》中,杜威再次论述了经验改造未来的作用。他说:“实用主义本身表现为历史上的经验主义的推广,但有如下根本区别:它不坚持在先的现象,而坚持随后的现象;不坚持先例,而坚持行动的可能性,而这种观点上的变化就它的后果说差不多是革命性的。一种满足于重复已经过去了的事实的经验主义是没有给可能性和自由留下地位的。……关于后果价值的学说引导着我们去考虑到将来,而这种考虑将来又使我们达到一个进化尚未完成的宇宙的概念,达到用詹姆士的话来说‘正在创造中’的、‘在变化过程中’的宇宙的概念,达到在某一点上仍然可以塑造的宇宙的概念。”[59]
2.由片面强调能动性而走向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意志主义
杜威等实用主义者强调人的实践和认识(经验)具有能动性,这本身是无可非议的。他们对消极的、直观的认识论的批判有时的确也机智地抓住了这种理论的一些弱点。这对我们用辩证法的认识论来反对形而上学的认识论,提倡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并非没有可供借鉴之处。然而,他们只是强调了(而且是过分地强调了)人的实践和认识中观念的、精神的,即主观的一面,而忽视甚至抹杀了其物质的、即客观的一面,由反对形而上学而陷入了主观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
从一方面说,人的实践是一种受观念支配的、合目的的活动,人的认识活动是一种主观的、意识的活动。人对环境(客观世界)的能动性与动物本能地、被动地适应环境的区别,就在于人的行动、实践包含了一种主观的、意识的活动,而动物则没有。马克思说:“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60]这就告诉我们,人的实践,人的能动性的特点,表现为人不是被动地,而是抱着既定的目的,按照既定的计划去作用于自然。人作用于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实践的过程,是一种感性的、物质的过程。然而这个过程又受人的理性的、精神的力量的制约。换言之,人能改造自然、驾驭自然,使自然发生人所要求的变化。这种人作用于自然的过程是主观转化为客观、精神转化为物质的过程。总之,人们通过实践,能使精神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这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但是,人的这种主观能动性必须以严格遵循客观规律性为前提。人们在变更自然的过程中所抱的目的、制订的计划,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从他们的头脑里主观自生的,而是通过实践从客观世界中得来的。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61]人们之所以能够控制自然、改造自然,使自然的变化服从于人的目的,不是由于他们的思想、观念本身具有创造物质、改造自然的力量,而恰恰是因为人们是站在自然之中,以自然为依据,使自己的思想观念符合自然的规律性,并在自己的行动中严格遵循和正确运用这种规律性。总之,人们之所以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是因为他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坚持并运用了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认识并服从了客观规律性。人之所以能改造和适应环境,正是因为人们认识了环境。恩格斯说:“因此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象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象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62]列宁说:“假如人的感觉没有使人对环境具有客观的正确的观念,人这个生物机体就不能适应环境。”[63]
杜威等实用主义者在关于人的实践和认识的能动性问题上的错误,就在于把这种能动性与遵循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与肯定外部世界及其规律存在的客观性对立起来了。在他们看来,谁要是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肯定人们的行动、实践要遵循客观规律性,谁就只是“坚持在先的现象”,“满足于重复已经过去了的事实”,“默守”“弛懈”,谁就不能将现在引向未来,就“没有给可能性和自由留下地位”。一句话,谁就不能把实践看作是一种有目的、受观念支配的能动的活动。为了肯定人的能动作用,杜威等人认为除了抛弃超自然、也超乎人的神力以外,还必须抛弃唯物主义反映论,必须把人的行为、实践看作只服从于人的主观的意愿、目的,而必须排除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意味着排除人的行动的、实践的、客观的、物质的基础,把人的行动、实践过程看作是纯粹是由主体按照自己的主观的思想、观念进行的活动和创造过程,而外部世界及其规律则不过是这种活动和创造过程的产物。胡克援引杜威的观点说:“在杜威看来,世界本来无所谓是合理的或不合理的,而是世界的某些方面为我们称为研究的人类活动或经验方式变得或成为合理的……一切对于存在的事物所作的理智的研究,是一个发现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建设和重新建设的过程。”[64]
实用主义者一再强调人们的实践和认识对象的存在不能离开实践和认识活动,前者是后者的创造。如果没有人的实践和认识,就不可能存在实践和认识的对象。杜威说:“知识的对象不是思维借以出发的东西,而是以之为终结的东西,是构成思维的探索和试验过程本身所产生的东西。从而,知识的对象在一种意义上说是实践的东西,即它的存在(它作为知识对象的存在)取决于一种特殊的实践。”[65]杜威还举例说,如果没有数学、政治和艺术的实践,就不可能存在数学、政治或艺术的对象。这些学科的对象都是人们在进行有关的试验和思维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胡克也说:“人所观察到的东西,如果不援引观察者的能动活动,就不可能如实地得到解释。”[66]的确,在人的实践和认识过程中,对象和主体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对象之所以成为某一实践和认识过程的对象,当然是不能离开这一过程的。但是,对象之所以成为某一实践和认识过程的对象,还具有它们本身的客观根据。如果对象本身不是客观存在的,那它就不可能成为实践和认识过程的对象。实践和认识过程本身并不能凭空创造出对象。杜威、胡克等人的错误,就在于把实践和认识过程中对象与主体不可分割的问题同对象本身是否客观存在的问题混为一谈,用前者来否定后者。
应当指出,否定人的实践和认识不依赖于外部世界及其规律,鼓吹实践和认识过程本身能够创造其对象,这正是杜威等实用主义者的实践观和认识论的一个根本观点。杜威在其活动的晚期对这种观点表述得更为露骨。例如他在和本特雷合著的《认知与所知》一书中已不屑于谈论主体和客体的区别及其相互作用,因为他认为这样会使人想到它们双方可以独立存在。他主张把人的实践和认识看作为一种贯通作用(transaction)。“在贯通作用的观点的程序中,一切认识论的字样都被排除了。”[67]就是说,在此没有主体和对象的区别了。相互作用的双方在此贯通了,没有界限了,人们再也分不出什么是主体、什么是对象。在此,既没有独立存在的对象,也没有独立存在的主体,存在的只是二者的相互作用本身。主体和对象都融化到了这种相互作用之中。对这种将主体客体融合在一起的贯通作用,人们除了说它是纯粹的活动、能动性外,什么也不能说了。创造活动、能动性本身就是一切。这种观点与生命哲学家柏格森所鼓吹的实在的东西既不是物质实体,也不是精神实体,而是纯粹的延续性、纯粹的流动性本身,是同出一辙的。
由此可见,杜威等实用主义者在批判传统哲学关于实践和认识观点的消极被动性、强调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即人的创造性时,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把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创造性的一方面夸大了,绝对化了,使之脱离了客观的、物质的基础,这样他们就走向了主观唯心主义。由于他们把所鼓吹的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创造性当作是人的意志、信念的表现,认为一切创造都是为了使人达到某种目的,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因此他们这种主观唯心主义也是一种露骨的唯意志主义。杜威等实用主义者反对消极直观的认识论,强调人的实践和认识的能动性,这在外表上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有某种相似之处。然而,由于他们抛弃了实践和认识的客观基础,对实践和认识作了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意志主义的解释,他们就不能不站在马克思主义的对立面。实用主义对实践和认识的这种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意志主义的解释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就其社会作用说也是反动的。因为一方面它给社会上的反动势力逆历史潮流的行动作了理论上的论证,把这种行动说成是合理的、“创造性”的行动;另一方面,它又妨碍广大革命的人民群众认识客观规律性,并用以指导自己的行动和实践。(https://www.daowen.com)
三、实用主义的方法论
人们怎样进行实践和认识呢?怎样在实践和认识中发挥自己的能动性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呢?这就不能不研究实践和认识的方法问题。实用主义者也特别注重方法问题,把它当作是整个实用主义理论中的最主要问题之一。他们的经验论,实践观和认识论,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方法论。他们有的人甚至声称实用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区别,就在于它摒弃了传统哲学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把哲学变成了一种纯粹的方法论。皮尔士把论证确定信念的方法当作他的哲学的主题。詹姆士声称:“实用主义至少并不代表什么特别的结果,它除了方法以外,没有什么武断的主张和理论。”[68]詹姆士这里所谓“武断的主张和理论”指的就是传统哲学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杜威更是竭力把他的实用主义说成是一种科学方法论。他的弟子胡克说,当杜威使用实用主义这个名词的时候,“他只是想指在最广泛意义上的科学方法的逻辑”[69]。
实用主义的方法论究竟是一些什么货色呢?这种方法怎样指导人们的实践和认识呢?下面我们对实用主义的主要代表皮尔士、詹姆士和杜威的观点加以剖析。
1.皮尔士的“怀疑—信念”的探索理论
首先来看皮尔士的观点。
皮尔士像其他实用主义者一样强调行动、实践的意义。他认为,为了有效地行动,必须确定坚定的信念(信仰)。否则人们就不知道应该采取什么行动、怎样采取行动。有了坚定的信念,这些问题就好解决了。按照皮尔士的观点,确定信念是采取行动的准备。哲学的根本使命就是确定信念。一切与信念无关、不能引起行动的东西都不包括在本来意义的哲学思维之内。他说:“思维的整个机能在于引起行为习惯,而与思维相关但与它的目的无关的一切,则是思维的累赘,而不是它的部分。”(5·400,指《皮尔士文集》第5卷,第400段,下同)这就是说,皮尔士实用主义作为一种方法来说,也就是一种确定信念的方法。它的主要内容就是通过研究和探索,使人们摆脱怀疑状态,达到确定信念。因此,一般都称它为“怀疑—信念”的探索理论。
皮尔士虽然把怀疑作为他的方法论的重要一环,但他不是像笛卡儿那样,把怀疑作为一种手段,以便用来建立所谓坚实的理论体系,而是把怀疑看作是人们缺乏信念、无法采取行动的不平静状态,即人的行为的停顿状态。皮尔士也与后来杜威把怀疑(疑难)归结为有机体的行为受到实际阻碍有别,他认为怀疑也可以是由理智上、心理上的原因引起的。例如,人们在心理上的冲突或在科学研究中遇到了困难问题尚未解决,也是疑难。总之,不管是实际行动受阻还是思想上碰到难题,在未解决以前,都属于怀疑(疑难)。人的认识、思维的任务、哲学的使命,即在于进行探索,解决这些疑难。疑难解决了,人们有了信念,才能继续采取行动。
究竟怎样通过探索,使人们摆脱疑难、确立信念呢?皮尔士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显得有些混乱和矛盾。作为一个尊重客观事实的科学家,他强调探索的客观性,企图避免个人的主观偏见。为此,他反对脱离实际的直觉主义和武断主义,主张尊重科学。他说:“哲学在方法上应该仿效成功的科学,只从可以仔细考察的明确的前提出发,信赖它的多种不同的论证、而不是信赖个人的决定。”[70]然而,作为一个实用主义哲学家,皮尔士又认为,人们进行探索时所关注的只是想方设法来确定信念,以便采取行动,至于采用什么方法(是否符合实际),则可以存而不论。只要能用来确定信念,什么方法都可以采用。他说:“只要怀疑最后停止了——不管用什么方法——思考的目的也就达到了。”(7·324)
皮尔士这种自相矛盾的立场,在他对确定信念的具体方法的论述中也有所暴露。他在《信念的确定》一文中认为古往今来,确定信念的方法有四种。
第一种叫做固执的方法。人们在一切问题上都可以固执地:坚持己见,把自己所相信的东西当作是不可变易、不可动摇的,并把个人的这种信念当作个人行动的指南。至于它是否会引起别人的异议,是否与事实相抵触,则可以全然不顾。对于采用这种方法的人来说,即使它有什么不便之处也不要紧,“他从自己的坚定的信念中所获得的满足,超过了由于它的不可靠性引出的任何不便之处”(5·377)。
显然,固执的方法是一种背离客观实际、而全凭个人主观武断的方法。它完全符合皮尔士所主张的只管达到目的、不管是否合乎实际的实用主义方法论。不过,皮尔士本人作为一位讲究实验和事实的自然科学家并不赞成这种方法,甚至以讥讽的语言讲到它。他还指出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往往行不通。因为个人的固执的行动总要遇到他人和社会的反对而归于失败,失败不能不使个人改变信念。因此,人们为了确定坚定的信念,必须使这种信念为他人和社会所承认。这就导致了确定信念的第二种方法,即权威的方法。
所谓权威的方法,就是主张接受国家、教会或其他强力机构所规定的原则来确定信念。皮尔士认为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自己没有能力独自确定信念的人。对于这些人来说,确定信念的问题,就是使他们服从国家和教会所规定的规则的问题。为了保障社会秩序,不引起混乱,决不能允许这些人有同教会、国家的规定相抵触的信念,违者应予严惩。如果能够贯彻这个方法,就会使人取得成功。皮尔士说:“如果没有别的方法能够达到完全的一致,那末,就应对所有一切不按照规定方式来思想的人施以集体屠杀,这种方法已经证明是确定社会舆论的一种有效方法。”(5·379)“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也许没有比这更好的方法了。既然他们所做到的充其量是做精神的奴隶,那就让他们做奴隶好了。”(5·380)总之,统治者可以凭借国家、教会等强力或权威机构来对广大劳动人民施以暴力,使之循规蹈矩,而广大劳动人民则应顺从国家、教会的规定,甘心做奴隶,俯首当牛马。
虽然权威的方法符合实用主义的方法论的要求。但是,皮尔士作为一个科学家对这种方法也曾表示过不能完全赞许的态度。他指出,这种方法并不能保证完全成功。因为它不能防止人们交换意见和对规定的信念表示怀疑,而异端反对正统基督教、科学反对一切宗教的历史,恰恰就证明了这一点。
第三种确定信念的方法叫做先验的方法。皮尔士认为它是社会上有教养的人们所使用的方法。这些人既不接受固执的方法的极端任性,也不接受权威的方法的过分专横。他们企图证明自己的信念具有充分的知识根据,合乎永恒理性的要求。皮尔士认为,大多数形而上学家(传统的哲学家)都习惯于采用先验的方法,笛卡儿更是一个突出的例子。这些人把自己用理性方法所建立起来的理论体系当作是超经验的、具有永恒意义的理论体系。实际上这些理论体系是这些哲学家从自己所固执地坚持的观念出发建立起来的,无非是固执的方法的一个变种,以致与固执的方法并无实质差别。因此,先验的方法并不是一种独立的方法,皮尔士本人对这种方法也持不赞成态度。
第四种方法叫做科学的方法。皮尔士认为这是确定信念的一最可靠的方法,但只有少数人、主要是科学家才善于利用这种方法。在使用科学方法确定人们的信念时,既排斥主观偏见,又反对盲目崇拜权威,而只依据不受个人意识影响的外部的永恒因素,即客观事实。科学方法以肯定外部世界的客观存在为前提,肯定探索的任务就在于解释和描述客观实在的事物。皮尔士的如下两段话,是他对科学方法的最有代表性的阐释:“必须找出这样一种方法,它可以不凭借任何人性的东西,而仅仅凭借某种外部的永恒性——凭借不受我们的思维的影响的东西——来确定我们的信念的。……它必然是影响或可能影响每一个人的东西。而且,由于个人的条件不同,这种影响也必然不同。但按这种办法,每一个人的最后结论必然相同。这就是科学方法。”(5·384)科学方法的“基本假设”在于:“存在着现实事物,它们的特点完全不以我们对于它们的意见为转移。这些现实事物按照永恒的规律作用于我们的感官……我们能够通过讨论来确定事物实际上和真正是什么。每一个人只要有充分的经验和思考,就可得出同样真正的结论。”(5·384)皮尔士对科学方法的上述解释与他的实用主义方法论的立场显然有不相符合之处。因为按照后者,对于方法的唯一要求是它能帮助人们确定信念,而不顾及它是否依据客观实在以及由它所得出的信念是否真实。在皮尔士的上述两段话中,他分明是说:用科学方法进行探索应当依据客观实际,它所确定的信念必然符合客观实际。这种强调客观实际的态度正是皮尔士作为一个科学家的求实态度。
但是,皮尔士的这种求实态度只是从一定程度上说才是存在的,经不起进一步的追问。什么是客观实在呢?皮尔士说这是人们借以确定信念的一种“假设”。这种假设的真或不真,全看它是否能够产生某种实际效果,即是否能够使人确立坚定的信念。他说:“现实象其他一切性质一样,就在于有现实性的东西所产生的一些特殊的可感觉的效果,实在的东西所具有的唯一效果就是引起信念,因为实在的东西激起的一切感觉,都是以信念的形式出现于意识之中的。”[71]可见,皮尔士所谓的实在,是以效果、信念为尺度的。由于效果、信念是人主观感觉到的,这种实在也就依赖于人的主观感觉。这样,皮尔士就转到了典型的实用主义立场上,他的以客观实在为依据的科学方法,归根到底是主观唯心主义的方法。利用这种方法来确定人们的信念、指导人们的行动和实践,最后仍然要把人们引向脱离客观实际的道路。
2.詹姆士论实用主义的方法。
如果说皮尔士的“怀疑—信念”的探索理论: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还具有某些客观和科学的因素的话,詹姆士所鼓吹的实用主义方法就仅仅留下一层客观和科学的面纱了。它实际上无非是纯粹主观主义和诡辩的方法。
詹姆士在论证实用主义方法时援引皮尔士,认为皮尔士首先对这一方法作了论述。但是,他抛弃了皮尔士关于探索必须面向和依据客观实际的思想。他所继承的只是皮尔士的如下思想:信念是行为的准则,思想的意义仅仅在于它引起的行动,即它包含的实际效果。詹姆士认为,这些正是实用主义方法论的基本原则。他所发挥的也正是这种原则。詹姆士对实用主义的方法作了如下概括:“实用主义的方法,不是什么特别的结果,只不过是一种确定方向的态度。这个态度不是去看最先的事物、原则、‘范畴’和假定是必需的东西,而是去看最后的事物、收获、效果和事实。”[72]
詹姆士在此所谓“确定方向的态度”指的是怎样采取行动。实用主义的方法就是行为的方法。所谓“最先的事物”指的是人们的行动由以出发的客观实际条件。“原则”“范畴”等是指对客观实际的认识。詹姆士的实用主义方法强调不必去看这些东西,意味着鼓吹人们的行动不要根据客观实际,不要用对客观实际的正确认识来给予指导。既然如此,他所关注的“最后的事物、收获、效果和事实”也必然是没有客观根据的,而仅仅出自人的主观愿望和目的。可见,詹姆士所鼓吹的实用主义方法是一种十足的主观唯心主义方法。
既然詹姆士在方法论中排除了客观实际,就必然要导致是非不清、黑白不分,也就会容许任何形式的折中主义和诡辩。这就是说,只要能导致个人所追求的实际效果,任何东西都可以充作行动的指南。不难看出,詹姆士所论证的实用主义的方法的最大特点正是把科学思维和宗教、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等彼此根本对立的思想理论调和折中起来,并可以同样用来作为行动的指南。
詹姆士的这种以调和折中为重要特色的主观主义和诡辩的方法,在他的最有代表性的著作《实用主义》一书中有着许多极为露骨的论述。在该书第一章中,他谈到存在着各种对立的哲学思想和理论,它们是由哲学家的心理气质所决定的。人的心理气质可分为柔性的(软心的)和刚性的(硬心的)两大类,从而各种哲学思想和理论也可分属于对立的两类。如下表。[73]
詹姆士撇开哲学思想产生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把它归结为出于人生的心理气质,显然是荒唐的。这一点在此不必多谈。需要指出的是,在詹姆士看来,按照实用主义的方法论原则,这些对立的理论都有它们的用处,都能产生某种为人所需要的效果,都可以在某种情况下作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从而对它们可以调和折中、兼收并蓄。詹姆士把这种调和折中的态度当作一般人习以为常的态度。他认为一般人由于没有确定的心理气质、往往刚柔兼备,因而对各种对立的思想理论都能接受。“事实的确是好的—给我们多多的事实吧!原则是好的,那就给我们多多的原则吧!从一个角度看,世界无疑的是一,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世界无疑的是多。既是一又是多,那末我们就采取一种多元的一元论吧。各种事物自然都是必然确定了的,但是我们的意志也当然是自由的。一种意志自由的决定论,才是真正的哲学。无可否认,局部是恶的,但是全体不能都是恶,所以,实践的悲观主义可以和形而上学的乐观主义结合起来,余此类推。”[74]
当然,詹姆士并不认为一般人实际上都能做到把不同的哲学倾向糅合起来。他们面对各种对立的主张,有时会不知所措,陷入“两难”。他们仍然可能上那些有偏见的哲学家的当,被引入歧途。怎么办呢?詹姆士认为就是向他们宣扬实用主义,因为实用主义可以使人摆脱固执的偏见,而接受一切可以获得实际效果的东西。詹姆士赞同并得意地引述了意大利实用主义者帕比尼如下的比喻:“实用主义在我们的各种理论中就象旅馆里的一条走廊,许多房间的门都和它通着。在一间房里,你会看见一个人在写本无神论的著作;在隔壁的一间房里,另外一个人在跪着祈求信仰的力量;在第三间房里,一个化学家在考察物体的特性;在第四间房里,有人在思索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体系;在第五间房里,有人在证明形而上学的不可能性。但是那条走廊却是属于他们大家的,如果他们要找一个进出各人房间的可行的通道的话,那就非经过那条走廊不可。”[75]
实用主义既被当作是持各种不同甚至对立的观点的人的共同走廊,这当然也就意味着,只要接受实用主义,就可以通向各种不同甚至对立的思想和理论。把实用主义的方法作为行为的准则,就可以抛弃任何客观的制约,而仅凭个人的好恶去行动。只要这种行动能导致某种实际效果,就可以认为它是正当的。因此,任何诡辩伎俩,任何招摇撞骗、倒行逆施的行为,就它们能带来实际效果说,也都可以认为是正当的。
詹姆士在论证实用主义的方法时没有忘记给它披上科学的面纱。例如他援引马赫、奥斯特瓦尔德等人的观点,企图利用这些人在自然科学上的影响,来证明实用主义的方法符合当代自然科学的要求。然而,他的主观唯心主义和诡辩毕竟是太露骨了,对于仍然需要利用自然科学、并需要为自然科学提供方法论的那部分资产阶级来说,就显得不那么适用了。于是,杜威在论述实用主义的方法论时,就比较注意使之具有科学和客观的形式。
3.杜威的探索理论
总的说来,杜威的方法论接近于皮尔士的方法论。他的所谓探索的方法同皮尔士的“怀疑—信念”的探索理论中的科学方法在细节上(例如在用词上)虽有区别,但基本观点大体相同。杜威自认为他的观点是“对皮尔士观点的一种自由的转述”[76]。
什么是探索的方法呢?它究竟是怎样进行的呢?杜威早在《我们怎样思维》(1910)一书中就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他在这本书中所提出的著名的思想五步说(即探索的五个步骤)是这一方法的具体表现。按照胡适在《实验主义》一文中所作的比较通俗的转述,这五步是:(1)疑难的境地(暗示);(2)指出疑难之点究竟在什么地方(问题);(3)假定种种解决疑难的方法(假设);(4)把每种假定所涵的结果一想出来,看哪一个假定能够解决这个疑难(推理);(5)证实这种解决使人信用或证明这种解决的谬误,使人不信用(试验)。[77]胡适曾把杜威的这个五步概括为“细心搜求事实,大胆提出假设,再细心求证”[78]。有时他说得更简单:“科学的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79]杜威在他后来的许多著作(特别是《实验逻辑论文集》《逻辑:探索的理论》)中对这方面的问题作了大量的补充和发挥,但其基本观点并未改变。胡克在谈到实用主义(即他所谓的自然主义)关于实践和认识过程的“模式”时说:“如果我们想获得新知识,自然主义者说,我们必须遵循科学探索的基本模式——看出问题所在,陈述假设,作出推论,执行实验,并进行观察。”[80]这里所谓科学探索的基本模式正是杜威的探索方法。
从纯方法论的角度说,杜威的探索方法、特别是其五步说,不无合理之处,与马克思主义的有关论述也有某种类似之处。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揭示了科学发现的程序。人们在进行科学研究时,总是首先找出待解决的问题,即发现和确定疑难之处;然后在掌握充分材料(细心搜求事实)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各种可能的办法,进行比较研究即形成关于这些问题的理性的概念、判断等知识体系,它们在未被证实以前,总是以假设形式出现(大胆假设),最后对它们进行检证(试验),只有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知识才是正确的、真正科学的理论(小心求证)。杜威在阐述其探索方法时,还同皮尔士一样,企图克服从抽象的概念、原则出发的唯理论以及摒弃理智的经验论的片面性。他就此批判了从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从概念出发的理论以及笛卡儿和康德的先天论。例如他说,康德从经验之外取得而加于经验之上的那种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先天形式和范畴,“已令我们日益觉得是多余的——是耽溺于传统的形式主义和精巧的术语学的人们所特创的无用的东西”[81]。他对狭隘的经验主义甚至对詹姆士的经验主义也表示了非议。他不同意把经验局限于感觉而忽视其中所包含的理性思维因素,而认为在经验和经验方法中包含了理智的内容(观念、概念、理论),包含了认识主体的理智活动。正是这种理智的活动,使人高出动物,使人能从现在预见将来,从已知推出未知,使人能发挥其创造性、能动性。在杜威的这些议论中,显然包含了某些积极因素。杜威方法论中的这些积极因素,体现了现代资产阶级尽管早已是反动阶级,但仍然需要利用科学,需要对自然界进行探索,需要有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因此,不加分析地全盘否定杜威的探索理论,把它仅仅归结为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意志主义或者纯粹的诡辩,似乎现代资产阶级所要求的自然科学方法论在杜威等唯心主义哲学家那里根本得不到反映,那也不是实事求是的。
但是,从本质上、从整体上来说,杜威的探索方法仍然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与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有着原则的区别。他所提出的整个探索过程没有越出经验的范围,而他对经验的解释尽管有一些科学和客观的色彩,最后仍然倒向了主观唯心主义。
就以探索过程的疑难阶段来说,在杜威那里,疑难不是人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不是出于对外部世界的客观规律性缺乏认识,而只是表示作为生物有机体的人的行动受到了阻碍而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也就是人这个有机体受到环境的刺激需要作出反应,但尚未找到反应的适当方法时的状态。杜威经常把这种状态称为“问题境况”(problematic situation)。杜威的确企图避免把“问题境况”或者说疑难状况当成是纯主观的,甚至还为此进行申辩。例如他抱怨罗素歪曲了他的观点,因为罗素把他的怀疑当作个人的怀疑。他说:“罗素的出发点首先是把怀疑境况变换为一种个人的怀疑,尽管我曾反复指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我已经清楚地表示,个人的怀疑除非是对境况(它是成问题的)的一种反应,就会是病态的。”[82]然而,杜威所谓的境况,只是表示有机体与环境的一种相互作用,也就是他所谓的经验的一种表现形式。问题境况就是这种相互作用(经验)失去平衡。他没有把境况看作是不依赖于人而客观存在的,相反,他认为境况只存在于与人的相互关系中,是由人的行动所造成的。因此,尽管杜威的疑难、问题境况等有某种客观的外表,实际上仍是主观的东西。
再来看杜威探索方法的假设阶段。杜威说:“一切描述发现的和确定了的东西的命题,一切定言命题,都是假设性的。”[83]“所有概念、学说、系统,不管它们怎样精致和首尾一贯,都应该看作假设。”[84]假设是怎样提出来的呢?杜威认为是人们随意提出的,是人们的行动受阻时为了继续行动而随意提出的,而不是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将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而提出的。杜威并不要求假设符合客观实际,成为客观真理,而仅仅要求它们能充当应付环境的工具,作为权宜之计。他虽然也认为在提出假设以前要“细心搜求事实”,但这并不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而是人自己所创造出来的事实。上面我们曾谈到,在杜威看来,人的认识对象(“细心搜求”的事实自然也属于认识对象)是出于人的认识活动本身的创造。
至于杜威的探索方法的试验阶段;也同样是在主观经验的范围内进行的。因为他所谓试验并不是将思想理论(假设)等主观的东西见之于客观,以便检验它们是否合乎客观实际,是否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规律性,而只是看这些思想理论(假设)能否帮助人取得成功,获得他所追求的实际效果,即对于他是否有用。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实用主义的真理论》一章中详加剖析。
杜威的探索方法强调理性思维的作用。他所谓指出疑难之点究竟在什么地方(即在解决问题以前确定问题的性质),提出假设、进行推理以至试验,都是属于理智的或者说反省思维的活动。这种思维活动与人的行为、实践又是同一的。换言之,探索过程就是认识过程、实践过程。然而,由于这一切都是在经验范围内进行的,就使杜威不仅不能摆脱主观唯心主义,更不能摆脱他所企图摆脱的狭隘经验主义。尽管杜威企图强调经验、实践、探索的能动性,但在他那里,没有由物质到意识的飞跃,也没有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他所强调的理智活动、思维、智慧都不过是人的有机体对环境刺激的生物学的适应。尽管杜威肯定人不同于动物,人能够通过探索获得观念、智慧,用以指导、制约自己的行动。但他否定这些观念、智慧等是对于外部世界的客观规律性的反映,而认为它们只是人们随意制造的工具。因此,人们无法运用对外部世界的正确认识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在改造社会和自然的实践中克服盲目性,取得自由。在杜威看来,人们只能受偶然性、不稳定性的摆布。他感慨万端地说:“人发现他自己生活在一个碰运气的世界;他的存在,说得粗俗一些,包括着一场赌博。这个世界是一个冒险的地方;它不安定,不稳定,不可思议地不稳定。它的危险是不规则的,不经常的,讲不出它的时间和季节的。这些危险是持续的,但是零散的,出乎意外的。”[85]
把人在世界上的生活和行动当作是“碰运气”“赌博”“冒险”,这比狭隘的经验主义更加否定人们的行动、实践的规律性,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受理性、“创造的智慧”的指导呢?可见,杜威的探索方法,尽管具有科学和客观的外表,其实不过是叫人怎样去碰运气、怎样去赌博而已。显然这不是什么真正的科学方法,而是在科学和客观的外表下,去适应反动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江湖骗子们对于方法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