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2026年02月05日
第十章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诉讼活动的中心是证明。为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判断的准确性,各国法律均从制度上来确保法官查明、分析、确认案件争议、真相过程的合法、有序。证明活动更应该秉承一定的规则来进行,这就要求证明活动的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即证据规则。(https://www.daowen.com)
所谓证据规则,一般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分析、判断、确认证据的准则。也有学者指出,“规定证据搜集、证据运用、证据判断的法律准则即证据规则”。[1]无论采用何种表述方式,一般均认为证据规则包含如下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证据规则是有关证据搜集、运用、判断的规则,尤其应该是确认证据的规则;其二,证据规则的遵循主体首先应该是法官,此外还包括诉讼参加人,如公诉人、侦查人员、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等。证据规则的确立,使诉讼程序在一定规则的制约下围绕案件争议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避免讼争要点的混乱,同时也节约了诉讼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