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歇性缓慢型心律失常的起搏治疗

(三)间歇性缓慢型心律失常的起搏治疗

1.有明确心电图记录的缓慢型心律失常

(1)对于窦房结功能异常患者,有明确心电图记录,满足以下条件,建议植入永久起搏器:①患者持续存在无症状的窦性心动过缓(心率40~50次/min),但记录到间歇的症状性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②快慢综合征:快速型心律失常终止后的长间歇,通常认为停搏时间大于3 s可以引起晕厥。

(2)间歇性房室传导阻滞的心脏起搏治疗指征与持续性房室阻滞相同,无论有无症状,Ⅱ度Ⅱ型及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均是永久起搏器植入的适应证。

(3)血管迷走性晕厥:即使该类患者出现间歇性心动过缓或心脏停搏,心脏起搏治疗对预防晕厥的发作无明显获益,一般情况下不推荐植入永久起搏器,除非患者年龄在40岁以上、反复出现无征兆的晕厥发作、心电图明确记录到心动过缓或窦性停搏的证据。

指南推荐

Ⅰ类:①窦房结功能异常患者出现由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导致的症状性心动过缓。②间歇性Ⅱ度Ⅱ型及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Ⅱa类:①血管迷走性晕厥患者,若年龄大于40岁,反复发作无征兆的晕厥,并且记录到心脏停搏或房室传导阻滞;②既往有晕厥病史,记录到无症状心脏停搏大于3 s,心脏停搏由窦性停搏、窦房阻滞或房室传导阻滞引起。

Ⅲ类:可逆性病因导致的心动过缓,不建议植入永久起搏器。

2.可疑缓慢型心率失常(无明确心电图记录)

(1)束支阻滞合并不明原因晕厥患者依据LVEF分为两种情况:LVEF<35%患者可以考虑植入ICD或CRTD;LVEF>35%患者应行心内电生理检査,必要时可安装植入型循环记录仪协助诊断,有助于选择合理的治疗策略。(https://www.daowen.com)

指南推荐

Ⅰ类:①对于晕厥、束支阻滞和心内电生理检查证实Ⅱ度或Ⅲ度希氏束-浦肯野纤维传导阻滞患者,推荐植入永久起搏器;②有症状或无症状的交替性束支阻滞患者均应植入永久起搏器。

Ⅱb类:部分不明原因晕厥合并束支阻滞的患者,可以考虑植入永久起搏器。

Ⅲ类:无症状束支阻滞患者,不推荐植入永久起搏器。

(2)无明确心电图记录的血管迷走性晕厥

指南推荐

Ⅰ类:心脏抑制型颈动脉窦高敏综合征患者,若无征兆晕厥反复发作,建议植入永久起搏器。

Ⅱb类:对于直立倾斜试验诱发的心脏抑制型血管迷走性晕厥,晕厥反复发作且年龄>40岁,若其他治疗无效,可以考虑植入永久起搏器。

Ⅲ类:非心脏抑制型血管迷走性晕厥不推荐植入永久起搏器。

(3)对于不明原因晕厥的患者,若ATP试验阳性,可以考虑植入永久起搏器(Ⅱb类),否则均不推荐植入永久起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