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保护措施概述

(一) 技术保护措施概述

1.技术保护措施概念。每一次复制、传播技术的革新都会给著作权领域带来巨大的冲击,一旦法律未能与技术革新同步,当前立法不足以对侵权行为起到足够震慑时,著作权人往往会寻求一些新型自力保护方式来弥补现有制度的不足。近年来,著作权人,尤其是软件领域的著作权人逐渐注意并重视利用技术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如通过设置保护技术来控制使用者对作品的访问、使用和复制,以达到通过自力救济避免他人对自身作品未经授权使用这一目的,著作权人所设置的这类技术就是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13]

2.技术保护措施类型。著作权人通常采用的技术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六种:

(1)反复制技术,如SCMS系统(连续拷贝管理系统),不仅能够控制作品的第一次复制,还能够避免作品的再次复制。

(2)加密技术,通过技术转换使得如果没有解密方式即使获取加密技术保护的作品也不能直接对其进行非法使用。

(3)数字水印、数字指纹技术,在数字作品中加入不易被察觉的信息或者无形的数字标志,用来识别作品真伪。[14]

(4)数字签名技术,支持数字证书便于网络信息提供者保证信息获得者的有限性。

(5)追踪系统,可以保障著作权人对数字化作品的绝对控制,没有经过著作权人授权则无法使用该软件。

(6)电子版权管理系统,可以通过电子形式许可使用作品并且可以在线管理他人对自己作品的使用,该系统往往由多种技术保护措施合作构成,即能够识别作者身份,又可以采用加密技术来保护作品,还可以在线对作品进行许可和管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