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论

(四)结论

对于基因专利最主要的争议——基因的发现与发明之争,笔者提出了可专利性判定三分法的观点,认为基因属于“显著改进的发现”,具有可专利性。对于基因专利的其他争议,笔者认为基因专利确实具有负面影响,比如,对公众利益的挑战、对科研进步的影响、对伦理道德的违背等,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基因专利利大于弊,应该从制度建设方面来规制基因专利的发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