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
《易传·系辞》说包牺氏“俯则观法于地”时,观察了“鸟兽之文”。“文”,最初是由视觉发生的,并且一开始就有了美感特征,即鸟兽皮毛有色彩交错的花纹而称之有“文”。《易》之《革》卦爻辞有云“大人虎变”“君子豹变”,《象》传释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君子豹变,其文蔚也”。虎皮之文,鲜明耀目;豹皮之文,蔚然成采。孔子学生子贡在回答棘成子“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时,便以虎豹毛皮有文作答:如果将其毛去掉,“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论语·颜渊》),谓其毛之“文”是一种重要的识别标志,不然就与犬羊之皮无别。“文”,首先就作为色彩之美而发明的,春秋时代的《考工记》讲绘画用色就说:“青与赤谓之文”,两种色彩交错即成文。公元前774年,郑国史伯对郑桓公进言中说“物一无文”,《易传·系辞》说:“物相杂,故曰文。”先后两说,可视为最早对色彩交错之美的“文”进行抽象,使“文”开始进入观念领域,获得一般的美感意义,广用于“鸟兽之文”后的一切自然人事现象。
鸟兽是大自然之物,于是其“文”便被目之为自然之文,非人工所为,天然而成,是为“天文”;“文”的使用范围扩大了,大自然界所有相杂之物,皆是“天文”之呈现。中国古人之言“天文”,犹现在我们之言“自然美”。《易传》之《彖》,于《姤》卦有曰:“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意为天地交合,所生万物皆美;于《贲》卦又曰:“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贲》卦是专论人工文饰的一卦,其爻辞似是描述一位贵族公子“贲其趾”“贲其须”“贲于丘园”等装饰打扮,但最后一爻辞是“白贲,无咎”,意为无须打扮,示其本色无所咎害。“天文”是自然成文,人仿效“天文”而美,只须使自己天生美质让他人“明”而止,不必过分地文饰。《贲》卦最早地提出了“人文”之美的创造原则,但同时又崇尚本色和天然之美。(https://www.daowen.com)
与“天文”相对应的“人文”,那内容就广泛得多了,大凡经人的心智、手工劳作创造的独立于自然之物且“美”与“宜”的,便都属于“人文”范畴了。本丛书第一辑拙著《文质彬彬》已言“人文种种”,主要有修身之文,事迹之文,政化之文,请参阅。修身之文中的言语辞令之文,发展为后来的书辞文章之文,于是而有了文学。儒家是非常重视“人文”的,本书论述儒家“美”的观念时将有续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