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制欲”—“美”之功利观成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三节 “以道制欲”—“美”之功利观成型

荀子是先秦后期儒家学说之集大成者。他经历过秦国的商鞅变法,受到法家思想的深刻影响,一方面推行“仁道”,一方面又强调“法治”,因此他的学说不像前期儒家那样“宽裕温柔”。一部《荀子》三十余篇,以《劝学》始,至《尧问》终,全部论说皆以实现政教功利目标为贯穿线,言及“美”处,毫不掩饰地直接联系政教功利。其《富国》篇云:

故美之者,是美天下之本也;安之者,是安天下之本也;贵之者,是贵天下之本也。古者先王分割而等异之也,故使或美,或恶,或厚,或薄,或佚乐,或劬劳,非特以为淫泰夸丽之声,将以明“仁”之文,通“仁”之顺也。故为之雕琢刻镂,黼黻文章,使足以辨贵贱而已,不求其观;为之钟鼓管磬、琴瑟竽笙,使足以辨吉凶、合欢定和而已,不求其余;为之宫室台榭,使足以避燥湿、养德、辨轻重而已,不求其外。

按他的说法,人们(实际上是专指统治阶级)之所以讲究美、追求美乃至进行美的创造,都是为“安天下之本”,为分别国君臣民之尊卑贵贱,为国家的政治命运辨察祸福吉凶,为最高统治者显示其“富”“厚”“威”“强”(其后又说:“人主上者,不美不饰之不足以一民也,不富不厚不足以管下也,不威不强不足以禁暴胜悍也”)。他还特别强调,为了“王天下,治万变,材万物,养万民,兼制于下”而“美之者”—

为莫若仁人之善也夫!……故仁人在上,百姓贵之如帝,亲之如父母,为之出死断亡而愉者,无他故焉,其所是焉诚美,其所得焉诚大,其所利焉诚多也!(《荀子·富国》)

“善”—“美”—“利”,赤条条地联系起来了。

更有甚者,荀子心目中的“善”与“美”都与“真”对立,它们共同的品质是“伪”!

荀子以其“法治”思想不敢正面反对孔子,但他与孟子唱对台戏,专作《性恶》篇。孟子说人性本善,“人之学者,其性善”,荀子则断然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为什么?他说得头头是道: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他从人的欲望讲起,一生下来就有“好利”“嫉妒”“好声色”等种种欲望,实无孟子所谓“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人之性恶,则其欲不正;欲不正,其情必然不美,他借舜之口,反复强调“人情甚不美”:“尧问于舜曰:‘人情如何?’舜对曰:‘人情甚不美,又何问焉?妻子具而孝衰于亲,嗜欲得而信衰于友,爵禄盈而忠衰于君。人之情乎?人之情乎,甚不美!又何问焉?’”(《荀子·性恶》)由此,荀子彻底否定了孟子“人皆有仁义之心”说,他力倡“性恶”说的客观依据是:古代的圣王,就因“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所以才“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以上皆引自《荀子·性恶》)。如果圣王认为人的本性不恶,礼义与法度的制定有什么必要呢?荀子处身于战国末期,目睹了政治的腐败,社会的混乱,人欲的横流,如他在《赋》篇的“佹诗”中所描述的那样:“仁人绌约,敖暴擅强”,今人之性恶,较之古人,变本加厉地发展了,他迫切感到,“遇时之不祥”,必须有“礼义之大行”,才能对“今人之性恶”加以压抑和节制,“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在对待“礼义”和“法度”上,他与孟子并没有矛盾,孟子是以“可欲”为善,如果不可欲而欲,那当然也是恶了,一个人有了行为的恶,就要通过礼、法等手段,使其复归于人性善。荀子则认为,人的一切欲望,都是性恶的表现,礼义与法度,对于“不可欲”是一种强迫性的压制,对于“可欲”,则是一种必要的“矫饰”,使“恶”的本来面目得到体面的掩盖。他举了一个例子:“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今人饥,见长而不敢先食者,将有所让也;劳而不敢求息者,将有所代也。夫子之让乎父,弟之让乎兄,子之代乎父,弟之代乎兄,此二行者,皆反于性而悖于情也。然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也。”(《荀子·性恶》)这就是说,人的完全无可非议的正常欲望,也一定要加以节制和压抑,使之符合“礼义文理”。荀子看到了此中的矛盾:“顺情性则不辞让矣,辞让则背于情性矣。”(《荀子·性恶》)但是他坚决反对“顺情性”而主张“悖于情性”,“悖”而“不顺”才“合于文理,而归于治”。

荀子在这一理论基础上,推出他崇“伪”的观点。“伪”,本是与“真”相对,“真伪相感而利害生”,作“伪”会产生不良后果。荀子的“伪”,其基本意义是“人为”,引申为“矫饰”。所谓“矫饰”,就是矫正并加以文饰,他用“枸木必将待櫽括烝矫然后直,钝金必将待砻厉然后利”而喻“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就在《性恶》篇,对于“伪”有个完整的表述:

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后生之者也。夫感而不能然,必且待事而后然者,谓之生于伪。是性伪之所生,其不同之征也。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是故圣人之所以同于众其不异于众者,性也;所以异而过众者,伪也。

在荀子看来,人如果凭自己的情性“感而自然”,这就是“恶”;如果能做到“感而不能然”,能凭理性有意识地“节欲”“制情”而反本性,这就应该称之为“善”,自然率性而为是“真”,人为地反性而生“善”。圣人也有自己的真性情,所以他也同于常人,但圣人意识到自己的真性情是恶的,要不得的,于是他“化性起伪”,“矫饰人之性情而正之”而后为“善”;他能“伪”,因而超出常人,他“异而过众”,是制定出了一般常人都能“伪”且行之有则的“礼义”“法度”—“善”的法则。这样,使后世人人可“伪”,“伪”有所凭!

应该说,荀子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统治秩序,确实在煞费苦心,他的“化性起伪”说,从政治、伦理、道德角度看,也有一定的道理。他的“伪”,从主观动机看,也不是故意弄虚作假,因而也没有作为与“真”绝对地相反相克的观念,倒有些相反相成的意思。他所说“礼义”及于“文理”,这就进而把“伪”看成与孔子所说“文质彬彬”之“文”有同等意义的审美观念。《礼论》中有段话即是如此:

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成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https://www.daowen.com)

“本始材朴”是真,如果说,庄子特别标举“真能动人”,强调“真”的审美意义,荀子则仅将“真”作为一个被动的载体,它不能“自美”,加之以“伪”(即前引《富国》篇所谓“雕琢刻镂”“矫饰”)方可言“美”,这实质上是不取孔子“文质彬彬”之说而偏取“文胜质”一端,这样的美,纯粹是矫饰之美。

至此可以综述一下:荀子的“善”与“美”都是由“化性起伪”而来,又以“伪”将二者联结,人为之“善”与人为之“美”,以人为的组合而实现美善相兼,用荀子论音乐的一句话就是:“美善相乐”。这人为之“善”,也可用他一句话概括:“以道制欲”。《荀子·乐论》有云:

君子以钟鼓道志,以琴瑟乐心。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磬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广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于四时。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

在荀子之前,墨子是坚决反对音乐有助于治国的,专著《非乐》篇历数“声乐害政”。墨子认为,一国之君,首先要关心民间疾苦,推行于民有利的政治,而不是用声乐来抖自己的威风。《墨子·诽乐》曰:“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朝廷“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而扬干戚”,于民何补?它不能“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奏乐何为?墨子以下层民众的功利观反对音乐,荀子则以统治阶级的功利观肯定音乐:“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乐。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荀子·乐论》)有了先王之乐,则民间之“夷俗邪音不敢乱雅”,可以有效地抑制“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息”等“小人之欲”。

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故乐者,所以道乐也;金石丝竹,所以道德也。乐行而民乡(向)方矣。

故乐者,治人之盛者也。

荀子非常坦白地道出“美善相乐”的功利价值,借助音乐引导小民“以道制欲”,从而收“治人”之功。

也就是这位提出了“以道制欲”说的荀子,用此说重新解释了当时已流行的“诗言志”的命题,他以“道”强加于古人作诗之“志”,认为“《诗》三百”的作者们,都以圣人、先王之道为“是”,抒发怀抱、表达心意是合符“礼义文理”之情。《荀子·儒效》篇标举了他的“《诗》言是,其志也”,对“《诗》三百”之“思无邪”作出新的解释:“《风》之所以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大雅》之所以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天下之道毕是矣!”这就是说,上古代的诗人们(其中大部分是“男女各言其情”的民间歌者),都能自觉地“以道制欲”,因此留下了这样一批“美善相乐”的诗篇。

如果说,老子、孔子以至孟子所言之“善”,或说是“真”的内在能量,或说是一种人格力量,都还显得比较抽象,让人们捉摸不定。那么,荀子所谓的人为之“善”,用“以道制欲”而明之;人为之“美”,以“雕琢刻镂”“矫饰”而明之,赋予了二者显而易见、切实可为的可操作的意义,在操作实践过程中又有了明确的目的性。平心而论,荀子的这一发明,就相对于“天文”的“人文”创造而言,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作为“人文”创造的对象,有很多东西的确不能“自善”,需要创造者发现、发掘其内在的善,方能为一般的人理解和接受;也不能“自美”,需要创造者“雕琢刻镂”的文饰,方能引人瞩目,乐于接受。从这个角度看,荀子以一个“伪”字来标举人的创造能力,对于后世的“人文”创造的启迪、推动,其功甚伟!但是,其负面性的影响也是严重的,“以道制欲”对此后的文学艺术创造危害尤深,因为将此视为“善”并力行之,抹杀作为内在能量与人格力量之“善”,“制欲”实质上就是“制情”,是克制人的一切情感活动的政治、道德规范,与需要表达人的情感活动的文学艺术格格不入。我在十多年前出版的《中国诗学体系论》中曾写道:如果不是出于政治的需要去评价荀子“善”“美”理论,“这样的理论根本不能进入文学艺术领域,因为他所说的一切,实质上都是否定他的‘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他对人天生之性予以根本的否定,也就否定了每个人发于自己独特个性的真感情,再去侈谈所谓‘情’,只能是真正虚伪的东西了,是由理念推导出来的、由礼义与法度所烘托出来的一种莫名其妙的畸形产物”[3]。“以道制欲”,“制”的结果只能剩下“道”,以“志”从“道”的结果,只能有“礼义文理”所养之“情”(《荀子·礼论》原话:“孰知夫礼义文理所以养情也”),以政治伦理道德为内涵的所谓“情”。自荀子而后,中国第一部音乐理论著作《乐记》提出“君子反情以和其志”说,第一篇诗歌理论文章《诗大序》提出“发乎情,止乎礼义”说,一直支撑着文学艺术领域与美学批评相对峙的功利批评,不时干扰着历代文学艺术家们真、善、美的自由创造。

【注释】

[1]以上所引子思语,皆见《中庸·第三十一章》

[2]关于“化”与“神”,再引老子与荀子两段话供读者参考:老子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五十七章》)荀子云:“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他事矣,惟仁之为守,惟义之为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荀子·不苟》)

[3]见陈良运:《中国诗学体系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4页。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