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美”和中国人的美意识补论
朱 玲
探讨中国人美意识的发生,大家不约而同地将关注焦点投向了“美”这个表意符号。由此得出的有关美意识起源的观点有四种:
1.“味美”说。多以《说文解字》对“美”的解说为根据。许慎曰:“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徐铉注:“羊大则美。”
后世取这种观点的人较多,如日本学者笠原仲二先生不仅以许慎的说法作为自己立论的依据,且进一步阐发道:“可以说‘美’字就起源于对‘羊大’的感受性吧,它表现出那些羊体肥毛密,生命力旺盛,描绘了羊的强壮姿态。然而,如前所述,当美的本义限于表达‘甘’这样的味觉的感受性时,所谓‘羊大’这种羊的特殊姿态性,就与美的感受性没有任何关系了。因此,在这里又可以想到,归根到底中国人最初的美意识是起源于‘甘’这样的味觉感受性。”[1]
2.“女美”说。马叙伦先生在《说文解字六书疏证》中认为“美”是形声字,“大”为意符,从大犹从女,“羊”(芈)为声符,“美”义为女之色好。
3.“羊人为美”说。萧兵先生在《楚辞审美观琐记》中认为“羊”是戴着羊皮或羊头饰的祭司或酋长形象,李泽厚、刘纲纪先生主编的《中国美学史》第一卷在给“美”下的长注中肯定了萧兵先生的观点。
4.“性美”说。陈良运先生的《“美”起源于“味觉”辨正》一文在考察了上古典籍中“美”的使用后,对“羊”和“大”的含义提出新的见解:羊因柔顺被归于阴性之属,为女性之征;“大”因雄张被归于阳性之属,为男性之征,因而,“美”意为男女交合,“美”字初构之义,为男女交感之美。
本文在陈良运先生论文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表意符号“美”的意符兼声符“羊”(芈),是母系社会的图腾,作为古老的母姓符号;“大”,为男性符号。“羊大”合体,一方面,是人类最自然的行为—生殖崇拜在汉字中的显现;另一方面,它也是特定时期华夏民族的婚姻习俗在汉字中的凝聚。本文从两方面进行论证:
一、“羊”“大”符号的意义内涵;
二、“美”与生育有关的词义。
一
中国人原初美意识的发生,和其他民族一样,是一个多元多向、漫长复杂的心理过程。探讨中国人美意识的起源,也是涉及多方面学科的复杂问题。原始汉字出现,到夏商之际文字体系形成,是一个极长的历史阶段。[2]在此以前,中国人的口头语言应该已经发展得相当完善,在“美”这个书写符号还没有出现时,人们的口头语言中是否已经有了指称美的词?所以“美”字,无论从它所容纳的文化信息的局限性来看,或是从它产生的时间看,都难以囊括中国人的“原初美意识”。
当然,毫无疑问,“美”字是中国人美意识最初的(书面语言)符号化凝聚,它聚焦了中国人最强烈、最冲动的人生体验和审美感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仍然将构筑“美”的部件“羊”和“大”作为自己的探究起点。
表意符号“美”最初的创造和使用过程,今天已无从得知,只能通过其他资料推究。从一般汉字发展规律来看,合体字“美”的构筑当晚于“羊”“大”这两个象形符号。[3]在“美”字还没有产生时,在人们的观念中,“羊”“大”已经是受到赞美和景仰的、带有浓厚感情色彩的符号,当“羊”“大”组成合体字后,才使“美”为美。
古老的汉字是由图画演化而来,原始图画多具有神圣性,即作为图腾,具有生殖、繁盛的祈祝意义。早期图腾图像,多为动物写实形象,后来则逐步走向抽象化。“羊”也经过这样的过程,即由图像(可参考“羊”的金文族徽)经过抽象化、符号化,最终形成象形符号“羊”字。
在中国,以羊为图腾的远古部落主要是羌,羊作为图腾,其温厚、驯顺的形象,正与母系氏族神农时期相对和平安定的社会氛围吻合,[4]其多乳的特征,又与当时盛行的生殖崇拜相一致。因而,羊图腾必然成为处于母系社会的羌人最值得赞美的对象。
古羌的繁盛,在新石器时期,此期,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极大变化。首先是人的体质、大脑功能已具有现代人的特征,思维、语言能力有了极大提高,社会进入母系氏族阶段,彩陶制作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农业、畜牧业也已经出现。在母系社会阶段,由于对生殖过程的无知,生育被视为女子的功能,人们知母不知父,社会组织是以老祖母为核心,由姐妹家族组成氏族,几个有血缘关系的氏族形成胞族。在这种以女性血缘为纽带的群体中,血族情感在人们心目中占至高地位。由于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殖,是远古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血族关系是当时最为重要的社会基础和结构,对于这时的原始人来说,图腾与始祖是一体的,因此,给氏族带来生命、血脉和绵延不绝的生殖之力的图腾和母亲,是他们心中最美、最崇拜的对象。
从仰韶文化彩陶纹饰中频频出现的图腾和生殖象征可以得知,当时几乎所有的刻画雕塑、歌舞颂赞,都是献给图腾和母亲。彩陶即使是作为食器的,上面的刻画如鱼、蛙、鸟等,其符号意义也并非指称食物,而是指称生殖,当时的原始人似乎没有这样的观念,即直接把鲜美丰肥的食物刻画下来作为艺术品。因而“美”的意符“羊”作为食物象征的观点很令人怀疑。[5]与那些刻画相映照的是夸大生殖特征的孕妇像,如1986年在辽宁西部喀左东山嘴发现的“东山嘴的维纳斯”等。此期,也是文字开始产生的时期,由图画演变而来的最早文字,应该和彩陶纹饰一致,语义指称母神与图腾,对于羊图腾部落来说,最美的、最值得赞颂的就是“羊”—图腾、母亲兼社神和丰产女神。因而“羊”的刻画也是最美的、最受人尊崇的。
随着社会发展,农业逐渐占据主要地位,男人成为“田里的劳力”。通过家畜饲养,人们逐步了解了生殖过程,也逐渐认识到男性在生殖中的重要作用。生产和生殖方面地位的变化,使得男性逐步成为受赞美和崇拜的对象,一直受到中国人尊崇的“大”就是正面直立的男性形象的显现。在古汉语中,“大”兼为“夫”,这两个字直到西周以后有时还可通用。另《尔雅》训“甫”为“大”,“甫”即“男人”,也即父。后世称父亲为“大大”“爹”,“爹”与“大”也有语音上的联系。此外,“父”的象形符号为祭祀主持人手奉火之形。《说文解字》曰:“父,家长率教者。”所以“大”兼为男人、父亲、家长。
与顶天立地的男性形象“大”相应,在神话层面,社神以外出现了同样显示强盛生殖力的男性稷神。[6]此外,因为农业更依赖天气,自然和自然神崇拜也在这时盛行,在中国,掌管雷、电、雨、水的多为男性神,又多取龙蛇外形,这是后来占据强有力地位的华夏图腾龙(蛇)产生的基础。
生产、生殖方面男性强势的确立,促使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化,中国进入“以残酷的大规模的战争、掠夺、杀戮为基本特征的黄帝、尧舜时代”[7]。闻一多先生这样解释黄帝族图腾“龙”的形成:“现在所谓龙便是因原始的龙(一种蛇)图腾兼并了许多旁的图腾,而形成的一种综合式的虚构的生物。这综合式的龙图腾团族所包括的单位,大概就是古代所谓‘诸夏’和至少与他们同姓的若干夷狄。他们起初都在黄河流域的上游,即古代中原的西部。”[8]正是在血与火的搏斗中,威猛雄张的龙取代了温顺多产的羊,成为最为显赫的父系图腾。夏,大也,诸夏的图腾“龙”,自然占据“大”的地位。
和以往羊图腾兼为女祖、社神、丰产女神一样,“大”合男祖、稷神、龙图腾为一体,成为最受尊崇和赞美的对象。也和母系羊图腾发展成为“羊”的符号刻画一样,男性的形象显现“大”演化为象事符号“大”,并发展为备受中国人赞美和青睐的观念“大”。
值得注意的是,母系向父系社会转化时期,出现了图腾感生观念,人们用感生的想象去解释氏族起源,其中最能引起我们兴趣的是有关姜炎[9]和姬周部落的两则神话:
炎帝神农氏,姜姓,母曰女登,为少典妃,感神龙而生炎帝。(《史记·补三皇本纪》)
姜嫄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悦,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史记·周本纪》)
姜姓炎帝是母亲感龙而生,周祖稷是母亲姜嫄践大人迹而孕,原本献给母性图腾的赞美正在向生殖中同样占有重要地位的男性神转移。有趣的是,“羊大合体”的“美”正是神话中姜嫄与巨人配合这一奇迹的符号化浓缩,现实中,则为姬姜两姓通婚风俗的符号化凝聚。姜嫄,是崇奉羊图腾的姜姓母神。闻一多《姜嫄履大人迹考》一文中,认为“足迹所生”即姬姓的由来,②而姬姓黄帝又是以龙为图腾,在此,神话形象“大”叠合了“龙”的身影,又在现实层面指向了姬姓。③更为有趣的是,将“美”的“羊”“大”上下位置颠倒后为“
”,《诗·生民》说姜嫄怀孕后:“诞弥厥月,先生如达。”郑笺训“达”为羊子,李玄伯先生认为“达”的本字为“羍”,即小羊出生。[12]《说文解字》曰:“羍,小羊也。”后稷是崇拜羊图腾部族的姜嫄与“大人”的后代,如羊子出生,因而“羍”从“大”从“羊”,“大”表意兼表声。此外,稷又是农神。这样一来,“羊大”合体,成为人类繁衍和庄稼繁茂的双重象征,因而它是最美的、最受崇拜的。在青海乐都柳湾发现的距今4300年左右的裸体两性同体像和辽宁红山文化遗址出土的两面各为男女的人头像,也从侧面证明了,“羊”为美正在转向“羊大为美”。
如果说,“大”作为众多部落融合后、具有丰富意指的符号受到赞美是可以理解的,那么,为什么后世选择羌的图腾“羊”作为构筑“美”的部件呢?我认为,这是由多方面原因决定的。
首先是由于古羌的重要历史地位。古羌的分布中心在青海东即黄河河曲及其以西以北地区,新石器时代羌是这一带的主人。传说中华夏民族的几个主要组成部分都与羌有血族关系,有人更认为“华夏”与“羌狄”互为对婚族(有关羌与其他部族对婚的问题,下文还要论及)。炎帝所属的姜炎部落出自羌戎集团,只是姜姓进化较快,较早进入农业文明。另《国语·晋语》曰:“昔少典取于有
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夏祖禹也兴于西羌,姜后来成为夏的一个分支。活动于今山西一带的姬周部落,也是从姜炎部族中发育并分离出来的,姬周的女始祖姜嫄属于羌。芈为楚的母系姓,姜亮夫先生说:“史载楚姓芈,此以羊为图腾也,即是‘西羌牧羊人’之姜姓,是西方一大族。”[13]此外,少数民族出于羌的也很多,此处不赘。
其次,羌在华夏文明形成的过程中有着重大贡献。姜炎部落最早在亚洲中部草原上开发了畜牧业,也是最早进入农业文明并发明医药的民族之一,《太平御览》卷七百二十一引《帝王世纪》曰:“炎帝神农氏长于姜水,始教天下耕种五谷而食之。以省余生,尝味草木,宣药疗疾,救死伤之命。”稷就是在母亲姜嫄身边学会了姜炎部落的种植技术,并把它带到姬周部落的。炎帝又最早建立了帝王典章制度。羌第一次大规模进入中原,是因助禹治水有功,留居黄河以南,被封为许多姜姓国,如吕、申、许、纪等。以羌的图腾符号“羊”作为“美”的部件,应该有其政治经济方面的基础。
第三,后世传承的文化,多为周文化。对于古代文化的保存和传播有着重大影响的孔子曾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周文化在中国长期备受尊崇,“美”字的大量使用也在周以后。周为姬姓,稷的母亲属姜姓,姜姬两姓世代通婚,关系非常密切,周接受自己女始祖的部族徽号作为“美”的构筑部件当在情理之中,后世在从周的同时,也就接受了姜姓的文化和文字。
所以李玄伯在《中国古代社会新研》中说:“又如‘美’字,当为姜姓所先用。《说文解字》羊部,美:甘也。从羊从大。徐铉说羊大则美,不错,但牛大不亦可以美?用羊不用牛的缘故,就因为美是赞美姜姓图腾的美,祥善義養敬等字当皆如此。”[14]
二
“美”在上古典籍中所具有的词义,除了陈良运先生所列出的以外,还有虽然少见却对于我们所讨论的问题相当重要的一项,即与婚育有关的意义,我以为,这是“美”的最初意义。
《左传·昭公元年》子产曰:“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是以恶之。”李玄伯先生分析说:“吾人且先研究子产所谓‘美先尽矣,则相生疾’的‘美’字。美,《说文解字》羊部训甘,乃后起之义,我以为美之初训与姓相同,亦即民族学所谓‘马那’,美训性在现存古书中固无直接记载,但我亦有两个间接证据。”李先生举了两个例子,即《离骚》中“皇览揆余初度兮,兆锡余以佳名”和“纷吾既有此内美兮”,以及《诗·简兮》中的“云谁之思?西方美人”,他分析说:“古人所谓‘名’不只是符号,且含有实质的深义,亦即初民所谓个人图腾……名的实质或亦谓之德,谓之性。王逸注谓‘言己之生内含天地之美气’甚确,性亦即禀天地之气所以生者,所以内美即指名的实质,美即等于性。”[15]
“美即等于性”,意味着父母的姓(图腾)决定了人的生(性),也决定了他的美。所以同姓通婚,造成“美先尽”,只有异姓婚配,才是美。
早期人类的生殖行为,是由杂交发展为血缘家族的班辈婚。后来因为逐步了解到图腾内部婚姻给繁衍下代带来的危害,而实行图腾外婚。“在这种越来越排除血缘亲属结婚的事情上,自然选择的效果也继续表现出来。用摩尔根的话来说就是:‘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强健的人种;两个正在进步的部落混合在一起了,新生一代的颅骨和脑髓便自然地扩大到综合了两个部落的才能的程度。’”[16]据人类学家考察,几乎所有原始部落图腾禁忌最严厉的一条,就是同图腾部落内部不婚。一旦有人违反禁例,整个部落的人都热切地参与报复。[17]可以想见,另一方面,符合规范的图腾外婚在当时应该是受赞美、被强调的。
所谓图腾外婚,实际上是规定一部族的男女与另一特定部族同级的男女通婚,因此,当时人用的是类别性称呼,“母亲”指亲生母亲及其所有姊妹,“父亲”指母亲们在另一部落中的所有丈夫,[18]对于羊图腾部族及其对婚部族来说,“羊母”和“大父”义指同级别的所有男女。因而,“羊大”合为“美”,成为一个涵盖面极广的泛化符号。
家族的繁衍和兴旺,在中国是头等大事,原来生殖不加区别地受到赞美,现在则受到严格限制。兼为先祖的图腾也流为姓,成为两姓通婚的区别性标志。
上古女子称姓,《说文解字》曰:“姓,从女从生,生亦声。”姓为母系符号,“姓,人所生也……因生以为姓”。异姓通婚反复得到强调,《国语·晋语》曰:“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礼记·昏礼》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在此,“合二姓之好”成为婚礼的实质,对“宗庙”“后世”起着决定性作用。(https://www.daowen.com)
可能由于上古时期地域环境封闭,人流周转少,古人对婚姻中姓氏的来源特别重视,婚制中尤为重要的媒妁的职能为:“媒,谋也。谋合二姓。”“妁,酌也。斟酌二姓。”(《说文解字》)周代婚姻六礼中,设有问名这一专项,《礼记·方氏注》曰:“问名者,问女生之母名氏也。”即了解女方母姓,以防同姓通婚。所以,《礼记·曲礼》又曰:“娶妻不娶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郑樵《通志》序则曰:“生民之本,在于姓氏。男子称氏,所以别贵贱。女子称姓,所以别婚姻。”
族外婚在中华民族应该开始得比较早,如传说中黄帝以西陵氏女嫘祖为妻,鲧与女狄通婚,尧的二女嫁舜,禹与涂山氏女通婚等。姜炎部族与姬周部族,更是外婚制中两个确定发生婚姻关系的部族。周建国以前,姬、姜两姓的贵族世为婚姻,周复兴以后,古公娶太姜为妻,姬周、姜炎文化二度融合,姬周的王,很多娶姜氏女子为夫人,如后稷之母姜嫄、周代的大王古公亶父之妻太姜,文王元妃周姜,武王之后邑姜,另如鲁国的文姜、声姜、哀姜、穆姜、敬姜,卫国有庄姜、敬姜、夷姜、宣姜、定姜,以及晋的少姜、定姜、齐姜,齐的芮姜,另还有武姜、孟姜等等。由此可见,姜炎与姬周的联姻有着悠久的历史。
姜嫄的“嫄”,本字应为“原”,意为山崖下水流出之处,这儿正是植物繁茂的地方,它同时兼为女性生殖的象征,是生命源源不绝产生的地方。因而,姜嫄,作为“羊原”,其姓名具有母系图腾和地母神的双重含义。[19]她的儿子稷具有的对种植的天生兴趣和才能,正是母神滋生万物的品质在后代的延续,因而,“羊大”合体,是人类繁衍,也是庄稼繁茂的象征。稷在擅长农耕的姜炎部族出生长大,后归于姬姓黄帝族,他给姬周部落带去了先进的农耕技术,稷的后代也世为农官。稷为文明做出的成就,是姬周和姜炎两部族通婚的硕果,是“羊大”之美。
《国语·晋语》也以炎、黄二帝为例作出详细论证:“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异德之故也。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黩则生怨,怨乱毓灾,灾毓灭姓。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
正因为姬姜两姓通婚,女子皆“宜室宜家”,子孙昌盛,所以“姬”“姜”和“姬姜”具有以下意指:
1.女性美称。
2.美女的指称。
3.美女的宗族。
如《诗·东门之池》:“彼美淑姬,可与晤歌。”郑玄笺:“言淑姬贤女,君子宜与对歌相切化也。”孔颖达疏:“美女而谓之姬者,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二姓之后,子孙昌盛,其家之女,美者尤多。遂以姬姜为妇人之美称。”《左传·成公九年》云:“虽有姬姜,无弃蕉萃。”杜预注:“姬姜,大国之女。”此外,《诗经》中有很多赞美姜姓女子和西方美人的诗篇,这里隐含西羌的姜姓女子为姬姓男子理想配偶的原型,这无疑是姬姜两族通婚习俗的反映。
此外,可以作为佐证的是,古汉语中“美”的类义词“每”“好”,语义也指称生殖和生命:
甲骨文中“母”“每”通用,《说文解字》曰:“母,牧也,从女像怀子形,一曰像乳子也。”母(每)加上偏旁以后进入不同类别的字,都有“盛产”之义。如梅,结子很多的树;海,水之母,有大量水的地方。所以,母即每,也即美,语义皆指向生育。
“好”,《字汇补·子部》收录其异体为“母子”合体字,“母生子”为好。殷商时代彝器《妇好瓿》中的“好”,从子从每,“好”即“每生子”。《说文解字》曰:“好,美也。”特指女子美色。因而,“美”“好”最初都是指“生子”。
母生子为美,“羊”兼有“母”义,因而也具有“美”义:“嬭”与“芈”同音,“嬭”义为“母”,“芈”是“羊”的本字,其形像羊,其音像“羊鸣”,芈是楚的母姓,萧兵《楚辞文化》中引用众多学者的考证,说明羊鸣之“嬭”,极可能因为楚人之母系出自羊“芈”之族。另外,“嬭”又可释为“乳”,是生育的象征,所以,古音相通的“芈”(羊)、“嬭”“母”在意义方面可以互训,“羊”(芈)也具有“母亲”和“生育”义。这一点还可以从现代少数民族语言得到证明。如苗族东部方言区的人称母为“阿芈”,又因母系社会从母姓习俗的遗留,四川西北的羌人自称为“芈”“绵”或“玛”。[20]
还可以为“美”的“繁衍兴旺”意义作为佐证的,是“美”字“羊大合体”的构形,映照出中国哲学的重要特点:阴阳二元模式及天人感应。
任继愈先生认为,中国古老的阴阳及阴阳创生观念的形成,可能是由男女交感产生子女的普遍现象中概括出来的。[21]《易》以象征阴阳的基本符号
,进行排列组合,构建了一个阴阳配合,生生无限,包纳万物的宇宙二元秩序系统的哲学模式。《易·系辞传下》曰:“天地
缊,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淮南子·精神训》曰:“古未有天地之时,惟象无形,窈窈冥冥……有二神混生,经营天地……于是别为阴阳,离为八极,刚柔相成,万物乃形。”《庄子·知北游》曾谈到天地之美:“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四时的正常运行、万物的蓬勃生成,是天地阴阳交合的结果,是天地繁殖力的体现,也是天地的“大美”。“美”作为人的规范性行为和天地阴阳的运行有序是一致的:“美“必然会带来人口繁衍,植物丰茂,牲畜兴旺,万物有成。
所以在古汉语中,“美”的语义首先指称规范的婚配行为以及因之产生的健旺生命,在深层,“美”的语义具有双重表现功能:合理性与诗意。前者指向特定时期的性行为规范,这是人类走向文明的重要里程碑:为了种族克制个人欲望,为了长远幸福抵制眼前的诱惑,个人在本部落实行自我克制,将性行为纳入严格规范,这种做法加强了人的自身教养,预示着崇高之“美”的产生;后者指向人类在健康的性爱中所享受到的诗意化生存,它引发了文学史上无数恋歌的产生。随着时间的流逝,前者逐步演变为人们的生理习俗,“美”的这一重语义也逐渐演化为与“美”纠缠着的善;后者也许成为《诗经》中“美”多用来赞美恋人的原因。
在长期的文明发展中,乱伦禁忌与两姓通婚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婚姻习俗。“美”有关生育的意义也逐渐脱落,语义指称对佳偶的赞美,以及对一切美好事物的赞美。乱伦禁忌的实行,在中国不如西方那样艰难,那样惊心动魄,我们只要想想希腊人以俄狄浦斯的乱伦故事作为典型来说明命运的威力就可以体会到这一点。华夏文明未经过大的断裂和冲击,明显地体现出连续性和传统性,这样,温和却持久强大的道德舆论力量,相对稳定的居住环境,清晰的人伦关系网络,严格周密的媒妁制度,使得初民不是在不可知命运的威慑下,而是自然、自觉地走向婚姻规范化道路。试想,初民甚至启用“美”的造字来表达自己对于族外婚的赞美,可见“舆论工具”运用得是多么充分。“美”字为中国人设置了健康的审美参照,美的产生与发展,说明了美存在于人们的自觉行为之中,美的价值在于个体生命在族类生命中的延续,这种自觉行为、这种崇高价值,是任何外力都无法改变的。
(刊于《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注释】
[1][日]笠原仲二:《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魏常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2页。
[2]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7页。
[3]甲骨文中的“美”是作为被征服的方国名,而不是作为名词性的形容词,因而,它与我们所说的“美”字,仅仅外形相似,不是一个字。或者,最多只能算是借音字。
[4]有关神农时期原始图腾及其图像化符号的总体风格,参见李泽厚:《美的历程》,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16页。
[5]许慎由“羊在六畜主给膳也”,得出“美与善同意”的结论,其实,“善”古字从羊从誩,义为向羊图腾祈祷,并非指食物,“膳”是后起字,由“善”孳乳,这也说明了羊当时并非因为“主给膳”而受到赞美。此外,这一观点也有人类学理论的支持,如前苏联美学家卡冈就说过,如果把原始洞穴壁上或投矛器上的野兽画像以及女人小雕像视为当时艺术家视觉印象的简单记录,视为某种“写生草图”,那当然是幼稚的。有一点是没有争议的,那就是每一个图像的背后都有一定范围的神话概念。野兽的形象是动物图腾的模式,女人形象是神话人物的体现,而器皿、武器或脸上的花纹装饰是宗教意义的符号。详见M.卡冈:《艺术形态学》,凌继尧、金亚娜译,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204页。
[6]“畟”的下部分,是男性生殖的符号,参见叶舒宪:《高唐神女与维纳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32页。
[7]详见李泽厚:《美的历程》,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第30—31页。
[8]《闻一多全集》第一卷《伏羲考》。
[9]章太炎《检论·序种姓》曰:“姜者,羌也。”姜,从羊从女,姜炎部落是以羊为母系图腾的羌的一支。
[12]李玄伯:《中国古代社会新研》,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第39页。
[13]姜亮夫:《楚辞学论文集·三楚所传古史与齐鲁三晋异同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14]李玄伯先生对这些字作了考证,此处不赘,详见李玄伯:《中国古代社会新研》,第36页。
[15]李玄伯先生对这些字作了考证,此处不赘,详见李玄伯:《中国古代社会新研》,第141—144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2页。
[17]有关原始部落对违反此条禁忌的人进行严厉惩罚的资料,参阅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杨庸一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17页。
[18]详见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费孝通等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38页。
[19]有关姜嫄为社神的论证,详见丁山:《中国古代宗教与神话考》,上海文艺出版社影印本1988年版,第8—9页。
[20]本节论证,参考了萧兵先生《楚辞文化》的有关章节,详见《楚辞文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0—20页。
[21]任继愈:《中国哲学史》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