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伤

1.创伤

创伤是否为软组织肉瘤发生的原因尚不清楚,但观察到部分软组织肿瘤病例发生于瘢痕部位、骨折处或器官移植附近、植入材料附近、手术并发症发生部位等,提示肿瘤的发生可能与局部创伤有关。

早在20世纪60年代Slay即观察到反复被鼠笼门擦伤的小鼠肢体会发生肉瘤。既往有创伤史的患者患软组织肉瘤几率增高,可能与创伤本身及治疗时植入异物有关,国内李漪、赵永荃曾在1963年报道,动物试验中皮下植入玻璃片、塑料片可以致癌,另有12例创伤后伤口附近部位发生肿瘤患者,其中8例为软组织肉瘤,也有弹片伤导致脂肪肉瘤的报道。著名肉瘤专家Ewing也曾经对创伤导致肉瘤的特点进行总结:①肿瘤部位必须与外伤处吻合或在受伤的对冲部位;②肿瘤的结构应为非器官性;③受伤前最好合行检查证实局部为正常。

良性疾病经过手术植入金属内固定材料附近组织发生肉瘤也有报道,常见骨肉瘤及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常见材料有钛合金等。长期的淋巴水肿,特别是乳腺癌手术后淋巴结清扫导致的上肢淋巴水肿,即Stewart-Treves综合征,患肢可因此产生淋巴肉瘤或血管肉瘤。(https://www.daowen.com)

国内刘敏、梁爱琳于2001年总结了12例外伤后肿瘤的患者,属于软组织肉瘤的9例,外伤的形式多种多样,其中9例外伤后血肿部位发生,另有瘢痕部位、骨折部位及慢性溃疡。说明导致肉瘤的外伤因素不一而足。

外伤致肉瘤的机理可能为:①开放性损伤几乎都伴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包括生物感染和异物残留,它们所引起的化学的或物理的长期慢性刺激本身就可能致癌。②闭合性损伤,由于钝性挤压伤所致局部组织的变性、坏死以及随之而发生的免疫清除和新生细胞的增殖修复等,都可使局部在代谢方面发生某些变化,例如内源性致癌物质生成、细胞修复过程中调控基因功能障碍等,都可引发局部组织的恶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