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放射线
2026年10月02日
4.放射线
有资料显示放射线接触也是局部软组织肉瘤的重要致病因素,大概1910年代左右在手表表盘涂镭以获取夜光功能,后发现它会散发α和γ射线,会导致接触部位的骨及软组织肿瘤而逐渐弃用。20世纪70年代也有病例报道,骨镶嵌工在影像检查的射线下工作而未戴手套进行保护,从而发生手部的恶性肿瘤。现在随着肿瘤放射治疗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经过放疗患者生存期逐渐延长,对放射性导致的第二肿瘤认识越来越深入,一般认为肉瘤的发生率与照射剂量有关,一般局部接受50Gy或以上的剂量,经过10余年的发展,会产生软组织肉瘤,前提是产生肿瘤部位必须在照射范围内、此部位照射前组织正常,但有少数资料显示,照射剂量达到19~22Gy即可诱发软组织肿瘤,而且潜伏期短。
放射线有关的软组织肉瘤一般为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及纤维肉瘤,如果同时存在遗传易感性发生率更高,比如视网膜母细胞瘤基因(Rb1)胚系突变的患者发生放疗后肉瘤的风险增加,且一般为骨肉瘤,有Tp53基因胚系突变、NF1基因突变的患者也有较高的放疗后发生肉瘤的风险。(https://www.daowen.com)
判定是否为放射线诱发的肉瘤有赖于以下三个标准:软组织肿瘤必须是发生在第一个肿瘤的放射治疗野内;第二个肿瘤与第一个肿瘤的病理形态不同;第一个肿瘤放射治疗后,有较长的潜伏期才出现第二个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