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

在王充的悲观主义人生观中,“命”是一个最为重要的概念,构成了他的悲观主义人生观的核心。

王充所谓的“命”,类似于今天所说的“宿命”或“命运”之类的东西,是一种在人出生之前就已决定了的、任何人为努力都无法加以改变的、左右人生各个方面的支配性力量,实际上是人对影响人类生活的自己努力之外的各种力量和因素的一个集中表现。这在古今东西大概没有什么不同,除了其具体表现方式有所区别之外。

中国历史上一直有着言“命”的传统,王充曾对此作过总结。首先是孔子,《命禄篇》云:“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其次是孟子,《命禄篇》云:“鲁平公欲见孟子,嬖人臧仓毁孟子而止。孟子曰:‘天也!’”王充评论云:“孔子圣人,孟子贤者,诲人安道,不失是非,称言命者,有命审也。”《命禄篇》又接着举了汉代以后言命的例子:“《淮南书》曰:‘仁鄙在时不在行,利害在命不在智。’”这是《淮南子》相信天命的例子;“贾生曰:‘天不可与期,道不可与谋。迟速有命,焉识其时?’”这是贾谊相信天命的例子;《命义篇》云:“项羽且死,顾谓其徒曰:‘吾败乃命,非用兵之过。’”王充评论云:“此言实也。实者,项羽用兵过于高祖,高祖之起,有天命焉。”这是项羽相信天命的例子;《命禄篇》云:“高祖击黥布,为流矢所中,疾甚。吕后迎良医,医曰:‘可治。’高祖骂之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虽扁鹊何益?’”这是汉高祖相信天命的例子;“韩信与帝论兵,谓高祖曰:‘陛下所谓天授,非智力所得。’”这是韩信相信天命的例子;“太史公曰:‘富贵不违贫贱,贫贱不违富贵。’是谓从富贵为贫贱,从贫贱为富贵也。夫富贵不欲为贫贱,贫贱自至;贫贱不求为富贵,富贵自得也。”这是司马迁相信天命的例子;“扬子云曰:‘遇不遇,命也!’”这是扬雄相信天命的例子。王充评论这一切说法云:“前世明是非归之于命也,命审然也。”用前世言命的传统为自己的“命”的概念作佐证,表明了他的“命”的概念乃是对前世言命传统的一个继承,同时也说明了他的宿命论思想的时代背景。

王充认为从生物到人类都有“命”。一切人生大事,如寿夭、贫富、贵贱、祸福等,都是由“命”决定的。《命禄篇》云:“凡人遇偶及遭累害,皆由命也……自王公逮庶人,圣贤及下愚,凡有首目之类,含血之属,莫不有命。”《解除篇》云:“案天下人民,夭寿贵贱,皆有禄命;操行吉凶,皆有衰盛。”将“命”的作用普及人生的一切方面,这无疑是对此前的言命传统的一个发展。

王充认为“命”和“性”一样,也是来源于人出生时所禀受的天地之气的。《初禀篇》说:“命,谓初所禀得而生也。”“人生性命……初禀自然之气。”“命”和“性”是同时禀得的,而不是先禀性,后受命的。《初禀篇》说:“人生受性,则受命矣。性命俱禀,同时并得,非先禀性,后乃受命也。”“性”是“命”的内在表现,正如“体”是“命”的外在表现一样。《初禀篇》说:“王者一受命,内以为性,外以为体。”“命”之与生俱来和先天决定,犹如生物之先天决定雌雄一样:“禀命定于身中,犹鸟之别雄雌于卵壳之中也。”

王充又认为,在“命”所禀的天地之气中,也包括了星象之气。因此,正如星有大小明暗一样,人也有尊卑贵贱。《命义篇》云:“子夏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而不曰‘死生在天,富贵有命’者……至于富贵所禀,犹性所禀之气,得众星之精。众星在天,天有其象。得富贵象则富贵,得贫贱象则贫贱,故曰在天。在天如何?天有百官,有众星。天施气,而众星布精,天所施气,众星之气在其中矣。人禀气而生,含气而长,得贵则贵,得贱则贱;贵或秩有高下,富或赀有多少,皆星位尊卑小大之所授也。故天有百官,天有众星,地有万民、五帝、三王之精。天有王梁、造父,人亦有之,禀受其气,故巧于御。”在今人看来,事实也许正好相反,即人们以地上的人名命名星象,是人有之而星亦有之。不过,王充的这种“命”和星象有关的说法,是和其“命”禀于气的说法不相矛盾的。王充还认为国命也系于众星。《命义篇》说:“国命系于众星。列宿吉凶,国有祸福;众星推移,人有盛衰。”这和古人认为政治与星象有关的看法不无相似之处,是“命”与星象关系的扩大。(https://www.daowen.com)

王充认为,“命”是有吉凶的。《命义篇》云:“命自有吉凶。”“祸福吉凶者,命也。”“命”的吉凶是在受胎禀气时决定的。《命义篇》云:“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气之时,已得吉凶矣。”所谓“父母施气”,即是父母交合而受胎,那时候天地之气已通过父母之气传入了胎内,因而那时候已决定了此胎的“命”的吉凶。“命”的吉凶决定了人的吉凶。《偶会篇》说:“命,吉凶之主也。自然之道,适偶之数,非有他气旁物厌胜感动使之然也。”因为“命”有吉凶,所以不同的人便会有不同的“吉凶”。《命义篇》云:“人之有吉凶,犹岁之有丰耗。命有衰盛,物有贵贱。一岁之中,一贵一贱;一寿之间,一衰一盛。”“命”的吉凶与盛衰,取决于所禀气的厚薄,而与人性的贤愚善恶没有关系。《命义篇》云:“物之贵贱,不在丰耗;人之衰盛,不在贤愚。”所以有时候性善而命凶,有时候性恶而命吉。《命义篇》云:“夫性与命异,或性善而命凶,或性恶而命吉……或行善而得祸,是性善而命凶;或行恶而得福,是性恶而命吉也……使命吉之人,虽不行善,未必无福;凶命之人,虽勉操行,未必无祸。《孟子》曰:‘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性善乃能求之,命善乃能得之。性善命凶,求之不能得也。行恶者,祸随而至。”由此类推,当然也有性善命吉者和性恶命凶者,不过,王充的着眼点主要在于由性命不同而产生的善人得祸、恶人得福的人间悲剧,故着重论述了性命不同的情况,而没有论述性命相同的情况。

从“命”是先天决定的观点出发,王充反对了《白虎通义·寿命篇》的三命之说。因为三命之说认为只有一命是先天决定的,另外二命都是后天决定的,而王充则认为只有先天决定之命,而没有后天决定之命。《命义篇》云:“传曰:‘说命有三,一曰正命,二曰随命,三曰遭命。’正命,谓本禀之自得吉也。性然骨善,故不假操行以求福,而吉自至,故曰正命;随命者,戮力操行而吉福至,纵情施欲而凶祸到,故曰随命;遭命者,行善得恶,非所冀望,逢遭于外,而得凶祸,故曰遭命。”在这种三命之说里,指出了影响人生的三种力量,一是先天命运的力量,二是自身努力的力量,三是外界偶然的力量。第一种是先天决定的,后二种是后天决定的。王充不是不承认后二种力量,只是他不愿意把它们也归入“命”的范畴之中,而是把第二种力量称为才智德识,把第三种力量称为“世”与“时”。王充在重视“命”的力量的同时,也重视“世”与“时”的力量,可对人自身努力的力量却持极其悲观的态度。因而,在《命义篇》中,王充批评了三命之说:“言随命则无遭命,言遭命则无随命。儒者三命之说,竟何所定?且命在初生,骨表著见,今言随操行而至,此命在末,不在本也。则富贵贫贱皆在初禀之时,不在长大之后随操行而至也。”所谓“言随命则无遭命,言遭命则无随命”,意思是说三命之说中的“随命”与“遭命”的内容是相矛盾的。即如承认自身努力的力量,就不能同时承认“世”与“时”的力量;而如承认“世”与“时”的力量,则不能同时承认自身努力的力量。归根到底,王充是否定自身努力的力量的,因而他接着说:“言随操行而至,此命在末,不在本也。”又着重批评了随命论。总而言之,王充的上述引证和批评,旨在强调先天决定的“命”的力量,而否定后天决定的努力的力量,认为“命”与操行无关。

王充认为,“命”虽是先天禀气而得的,但要到后天才会显现出来。《初禀篇》云:“人生性命当富贵者,初禀自然之气;养育长大,富贵之命效矣。”“禀命定于身中,犹鸟之别雄雌于卵壳之中也。卵壳孕而雌雄生,日月至而骨节强,强则雄自率将雌。雄非生长之后,或教使为雄,然后乃敢将雌,此气性刚强自为之矣。夫王者,天下之雄也。其命当王,王命定于怀妊,犹富贵骨生,有鸟雄卵成也。非唯人鸟也,万物皆然。草木生于实核,出土为栽蘖。稍生茎叶,成为长短巨细,皆由实核。王者,长巨之最也。”在王充看来,“命”的禀承与显现,与生物的生长繁茂是一致的。只不过生物的生长繁茂禀自上一代的遗传,而“命”则是禀自于天地所施之气。而且,“天”也不是有意识地授命的,而是通过“气”的作用,自然地赋予各人以不同的“命”的。这种“命”,到了人长大以后就会显现出来。当时一般人认为,“命”是到其显现时才被授予的,而王充则认为它是早就存在的,只不过以前未曾显现出来而已。

王充认为,如果说“命”是必然要实现的话,那么其实现却也许是通过偶然事件来完成的。“命”的必然性是内因,是决定性的因素,偶然事件是外因,是触发性的因素。在《偶会篇》中,针对“世谓子胥伏剑,屈原自沉,子兰、宰嚭诬谗,吴楚之君冤杀之也”的看法,王充认为:“偶二子命当绝,子兰、宰嚭适为谗,而怀王、夫差适信奸也。君适不明,臣适为谗,二子之命偶自不长。二偶三合,似若有之,其实自然,非他为也。”又云:“人臣命有吉凶,贤不肖之主与之相逢。”以下他举了很多历史事件,以证明其悲剧都是命中注定的。王充认为所有历史事件,尤其是悲剧事件的产生,都是“命”与偶发事件交相作用的结果。这当然不是说要否认受害者的不幸,也不是要抹杀施害者的罪恶,而只是说明了悲剧事件具有不可抗拒性和不可预见性。而且,王充之所以这么主张,乃是想通过强调“命”的必然性与实现的偶然性,来否认其他什么有目的的“厌胜感动”的原因,正如《偶会篇》所说的:“命,吉凶之主也。自然之道,适偶之数,非有他气旁物厌胜感动使之然也。”归根结底,“命”的吉凶本身不也是偶然的吗?所以看起来似乎很矛盾,王充强调宿命性的命,却是为了否定非自然的有目的的外界影响力。

王充认为,人的“命”里面,除了一般的“命”之外,还有“所当触值之命”。所谓“所当触值之命”,是指命中注定要遇到灾难,但何时遇到却要由偶然因素决定。《气寿篇》云:“凡人禀命有二品,一曰所当触值之命……所当触值,谓兵烧压溺也……兵烧压溺,遭以所禀为命,未必有审期也。”《刺孟篇》云:“人禀性命,或当压溺兵烧,虽或慎操修行,其何益哉!”也就是说,如命中注定要遇到灾难,则任何人为努力都是无法抗拒的。这种“命”,粗看起来与《白虎通义》三命之说的“遭命”有些相似,但在实质上仍是有区别的。因为“遭命”注重的是外界的偶然因素,而王充的“所当触值之命”注重的却是先天的命中注定的灾难,偶然事件只不过是实现这种“命”的触发条件罢了。孟子只注重灾难的偶发性一面,不认为这是有命的,《刺孟篇》引孟子说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为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正命也。”王充批驳之云:“夫孟子之言,是谓人无触值之命也。顺操行者得正命,妄行苟为得非正,是命定于操行也。夫子不王,颜回早夭,子夏失明,伯牛为疠,四者行不顺与?何以不受正命?比干剖,子胥烹,子路菹,天下极戮,非徒桎梏也,必以桎梏效非正命,则比干、子胥行不顺也。人禀性命,或当压溺兵烧,虽或慎操修行,其何益哉!”王充认为,不能用是否有灾难来判断每个人是否得正命,得正命的人可以寿终正寝,也可以遇到灾难,这是因为在命中还有一种“所当触值之命”的缘故,它与人的操行没有关系,是善恶之人都能遇到的。

在“命”之中,除了“所当触值之命”外,还可根据不同的标准作出不同的分类。从死生寿夭和贵贱贫富的角度,可以将“命”分为死生寿夭之命和贵贱贫富之命。《命禄篇》云:“有死生寿夭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前者王充称为“寿命”,后者称为“禄命”。《论衡》中所说的“命”,有时候是合二者而言,有时候是指一种而言。从个人与国家的角度分类,则可以将“命”分为“国命”与“人命”,前者指国家的“命”,后者指个人的“命”。关于以上几种“命”的相互关系,王充认为是“国命胜人命,寿命胜禄命”。如《命义篇》云:“宋卫陈郑同日并灾,四国之民必有禄盛未当衰之人,然而俱灾,国祸陵之也。故国命胜人命,寿命胜禄命。”王充的意思,是指当一个国家的“命”中有灾难的时候,即使个人的“命”中没有灾难,也会牵连遭殃,这是因为国命胜过了人命;而且,人的寿命,也胜过人的禄命,有时富贵来而年不我待,也是令人遗憾的。值得注意的是,当王充的“命”观中引入“国命”的概念时,“命”在先天决定性之外又增加了一种不可预见的外力干扰性,使人生变得更为不可思议,也更不令人乐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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