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招聘和录用的基本含义和原则

一、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招聘和录用的基本含义和原则

1.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招聘与录用的基本含义

公共部门人员的招聘和录用是寻找、筛选及录用适当人选出任组织职位空缺的过程。目前,在我国公共部门中,政府行政机关招聘与录用公务员已逐步形成一整套严格的操作规范,具有典型的意义,对于其他公共部门人员的招聘录用,起到了示范的作用。

公务员的招聘与录用是指根据国家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将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吸收为公务员,担任某种行政职务。

公务员的招聘与录用是人事制度的主要环节,直接影响公务员的构成。录用什么样的人担任什么职务,实际上是决定由什么样的人来掌握国家政权的大事。它关系到国家机器运转的效率和效能,关系到政权机关人事行政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务员的培训、升降,也都是建立在公务员合理录用的基础上的。因此,各国都十分重视录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2.公共部门人员招聘与录用的原则(https://www.daowen.com)

国家公务人员的招聘录用,除必须按照编制、工作需要及德才兼备的标准来选拔人才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录用主管部门将计划招募的职位、资格条件、时间、地点及招募结果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出公告,目的在于增加政府部门招募、甄选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人员招募甄选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2)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指对所有应聘者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得因民族、性别、出身、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受到歧视和不平等待遇。这一原则在我国政府部门人员招募甄选的实际操作中,还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地域条件的限制、婚姻状况的限制等。

(3)竞争原则。首先,录用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开竞争,通过考试进行。要按照应聘者的素质条件优劣对比进行甄选,不得按照主管人员的主观好恶。其次,应吸引更多的人员来进行应聘,只有人多,才有竞争。

(4)择优原则。择优原则指通过各种甄选方法,选择真正优秀的人才到政府中来。这一原则适用社会上任何组织的招募甄选。这里的择优不是盲目地要求素质越高越好,还要考虑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工作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