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公共部门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

二、现行公共部门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

现行公共部门的工资制度是1993年与国家公务员制度一同建立起来的,简称职级工资制,由职务、级别、基础、工龄工资四部分组成。1996年国家统计局社会调查反映,工资制度改革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列为当时十大成功改革的首位。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已从1992年的人均年2755 元提高到1999年的8801 元,累计增长了219.5%,年均增长18.1%。二是建立工资正常晋升机制和工资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资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完善。四是对事业单位开展按劳分配与按生产因素分配相结合的试点工作

2006年7月1日对公共部门现行的工资制度进行改革,通过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合理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坚持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增加级别的激励功能,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健全公务员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调整工资标准;加强工资管理,缩小地区差异等原则,以期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工资管理制度。

然而,其他的一些重大的制度改革,如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住房制度等项改革也在大步推进。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人才竞争更趋激烈,优厚的工资待遇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建立优才优价的激励机制越来越重要。在实际运行中,职级工资制逐渐反映出来一些问题。

(1)没有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消费水平相联系。目前,各地区、城市之间工资、消费水平差别较大,而职级工资制在全国是一个标准。(https://www.daowen.com)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水平落后于企业。主要是在北京、上海这样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大城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相对于社会某些行业偏低,公务员的工资缺乏竞争力,无法实现“外部公平”。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公务员的福利等优势正在逐渐消失,而相应的改革配套措施却相对滞后。国家统计局2016年统计数据显示,平均年薪最高的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达122 478 元,而公务员的平均年薪只有709 59 元,差距甚大。

(3)内部构成不尽合理。基础工资和级别工资标准偏低。职务工资各档之间、级别工资各级之间差距较小。工资晋升机制过于死板,缺乏激励作用。平均主义仍然比较严重。

我国公务员最高工资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倍数,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时为21∶1,由于多种原因,现行工资制度为6.1∶1。现行国家机关最高工资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倍数显然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