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公职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建议

四、对我国公职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建议

(1)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使公职人员工资外收入逐渐货币化、规范化、透明化。对于公职人员来说,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导致工资水平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但是,由于单位的不同而导致的工资水平差距是不应该存在的。

为改变这一现象,广东省自2000年就开始探索实行统一公务员岗位津贴制度。截至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的19个以及省直党政机关实行了统一公务员津贴制度。除此之外,各单位不再发放其他补贴、津贴。这是对规范公务员货币工资收入的一个有益探索。同时,还应考虑各项福利,包括“职务消费”的货币化、透明化问题,使公职人员的工资明明白白,一目了然。

(2)重视对公职人员工资制度的研究,使之更趋合理。工资问题是涉及公职人员最根本利益的问题,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对现行的工资制度加以改进和完善。第一,工资水平与企业相比要大体持平,以实现“外部公平”。第二,工资制度本身要更加趋于科学合理,以实现“内部公平”。在四项基本工资中,应提高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标准;要拉开工资的档差和级差;要改革年终考核办法,建立更科学、更具有激励作用的考核制度。第三,公职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定期调整。(https://www.daowen.com)

(3)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全能政府”向主要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转变。要限制政府直接管理和干预经济活动的权力,减少对垄断行业部门的管理和保护力度,并尽可能放松经济管制。要弱化权力意识,增强服务意识,把政府管理的重点放到对各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上来。

(4)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在政企分离的基础上实现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彻底分离。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彻底分离,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将大部分事业单位转为自收自支的企业,可以减轻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