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是新政治经济学的一项基本理论,也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公共财政收支、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基础理论。该理论认为,应由政府提供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产品和劳务。社会公众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是政府经济职能的源泉。
公共产品理论(theory of public goods)作为公共财政的核心理论,对于界定政府公共支出及管理职能扮演着关键的理论指导角色。经济学理论将“公共产品”定义为一种一旦生产出来,便可以有其他消费者消费,并且不需要支付额外费用的产品。该类产品有时会增加第二个特征,即一旦产品被生产出来,任何消费者都不能被拒绝。公共产品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提出的,他指出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non-rival)和非排他性(non-excludable)两个基本特征。另外,萨缪尔森还将这个理论称为公共支出的纯理论(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https://www.daowen.com)
公共产品理论是建立在市场和私人经济的基础之上的,以此来深入分析公共经济与国家对经济的管控等重要问题。在该理论中,萨缪尔森所提及的“免费搭车者”(free riders),即那些与集体中的其他人相比,不负担任何财政而享受公共产品或者服务的人。他认为只要公共产品存在,那么免费搭车者(或译“搭便车”,free riding)问题就会产生,而且此问题的存在使得市场很难甚至不可能有效地提供产品。例如,商家向观看新年烟花秀的顾客收取10元,但许多免费搭车者可以从窗户或码头或附近的公共区域欣赏节目,这是较为常见的免费搭车者例子。由此可以看出,市场并不能以有效且高质量的方式提供公共产品,而使得提供公共产品成为公共部门存在的原因之一。单纯地靠市场机制很难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进而可能引发市场失灵。政府作为公共权力和公共需求的代表需要通过干预手段校正正负外部性,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公共产品理论的应用是政府职业教育供给的理论依据。
学界大多将职业教育划归为准公共产品,即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并具有外部效益的社会产品。它存在一定性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使得单纯靠市场供给是不可行的。因此政府必须担负起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另外,职业教育具有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使得引入市场供给会大大增加其发展的效率,但由于免费搭车者问题以及市场自身的缺陷,意味着在引入市场力量的同时,政府应该更加明确自身的责任,发挥市场的优势,规避市场的逐利性。因此,公共产品理论可以帮助我们科学、合理地认清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也为政府和市场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科学地进行角色定位、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等关键性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