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17  汽车库建筑

3.10.17 汽车库建筑

汽车库建筑设计应符合《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1998)的规定。施工图审查重点在于保证库区的安全

1.特大、大、中型汽车库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库址内车行道与人行道应严格分离,消防车道必须畅通。

2.大中型汽车库的库址,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特大型汽车库库址,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3个,并应设置人流专用出入口。各汽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m。出入口的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7m,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5m(第3.2.4条)。

3.汽车库库址的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的规划红线不应小于7.5m,并在距出入口边线内2m处作视点的120°范围内至边线外7.5m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物(第3.2.8条)。

4.汽车库内通车道的最大纵向坡度应符合表3-44的规定。

5.汽车库内坡道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第4.1.6条)。

表3-44 汽车库内通车道的最大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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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汽车库内当通车道纵向坡度大于10%时,坡道上、下端均应设缓坡。其直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3.6m,缓坡坡度应为坡道坡度的1/2。曲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2.4m,曲线的半径不应小于20m,缓坡段的中点为坡道原起点或止点(第4.1.8条)。

7.汽车最小转弯半径(第4.1.9条):微型车4.50m;小型车6.00m;轻型车6.50~8.00m;中型车8.00~10.00m。

8.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应符合表3-45的规定。

表3-45 汽车库内室内最小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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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地下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并不应设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或存放的库房(第4.2.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