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总平面消防设计问题

4.3 总平面消防设计问题

1.总平面图中消防登高场地设置数量不足。

审查中发现提供的总平面图中未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有的虽然设了却不满足规范的要求,问题比较突出。

实例】 某医院病房楼项目,建筑高度39.50m,东西长115.5m,南北宽25.5m,总平面如图4-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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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5 某医院总平面图局部

问题】 在病房楼的前后设了两个登高操作场地(15m×8m),建筑长边长度115.3m,不满足规范规定的要求。

建议】 依据《建筑防火规范》第7.2.1条规定,间隔布置的救援场地其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总长度不应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要求,建议在病房楼的南北面增设操作场地。由于建筑场地受多方面因素限制,设计时要在本条确定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利用建筑周围地面,使建筑周边具有更多的救援场地,特别是在建筑物的长边方向。

2.救援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至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合适。

审查中发现有的设计人员布置救援场地距建筑外墙太短,有的距离又太长,太近或太远都不利于消防救援工作

实例】 综合性医院,分三期建设。一期为门诊楼,二期为病房楼(位于门诊楼西侧),均已建成,为满足城市建设发展要求,该医院在原建筑基础上向东扩建三期工程。西侧二期原病房楼部分,部分借用南侧医院外小区道路,同时打通病房楼与门诊部分相连通的部位,满足消防车通行,形成环形消防车道,如图4-6所示。

问题】 ①一期与二期间登高操作场地两侧建筑外墙间距最小处为8m,仅满足消防操作场地要求,不满足与建筑外墙不少于5m的间距要求。②原有门诊楼北面设置的登高操作场地一与门诊楼外墙间距离大于10m。

建议】 依据《建筑防火规范》7.2.2.4条规定,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至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5m。若修改确有困难,应进行消防专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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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6 某综合性医院扩建总平面图局部

3.救援场地对应的建筑登高操作面无直通楼梯间的入口。

实例】 某住宅小区,两栋30层住宅楼,南向和北向分别布置一个登高操作场地,如图4-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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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7 某住宅小区总平面图局部

问题】 登高操作场地一布置于住宅楼的南向,而住宅楼两个入口分别设在北面两端。

建议】 依据《建筑防火规范》7.2.3条规定,建筑物与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必须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由于灭火时,消防员一般要通过建筑物直通室外的楼梯间或出入口,进入着火层对该层及其上、下部楼层进行内攻灭火和搜索救人,因此对于高层住宅,在建筑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十分必要。

4.住宅小区内设置隐形消防车道问题。

(1)设置隐形消防车道的缘由。近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迅速增加以及城市用地的日益紧张,城市高层建筑日益增多,设计师只有通过把强制性规定下的消防车道与现代景观设计相结合来达到满足用地的绿化率、景观的人性化、小区道路畅通以及消防车道的快速通行等,因此住宅小区“隐形消防车道”便应运而生,如图4-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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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8 某住宅小区设置的隐形消防车道

隐形消防车道之所以得到大量运用,除了用地与规范的原因外,从实际使用来说,消防车道只在建筑物发生火灾需要施救时才会用到,在平时消防车道的实用性并不能发挥,土地的利用率就降低了。此时若将现代景观设计与消防车道的设计相结合,在不违背规范的前提下以多种形式丰富空间用地,使之成为景观的一部分而不是专设的消防车道,在必要时刻发挥其消防车道的作用即可。《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年版)第5.1.6条中提出在4m宽幅的消防车道内种植不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草坪花卉来设计成隐蔽式车道,平日作为绿地使用,应急时供消防车使用。

(2)隐形消防车道的识别和通畅问题。早期用植草砖铺设的隐形消防车道,因为混凝土植草砖只有30%~50%的空隙率,即使没有碾压也无法长成天然草坪形态,和周边绿地很容易区分,最终效果还是难以满足人们对景观的更高要求,后来采用PVC植草格既能做到更好的隐形,又能使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但是过度的隐形就会使消防车道难于识别,由于消防车的行驶速度快,在行驶过程中很难将隐形消防车道和普通绿地区分开,特别是当隐形车道和周边绿地连为一体时就更难区分。有些设计利用植物造景手法以车道两侧多层的列植或丛植乔灌木作为消防车道导向指示,设计不合适反而阻碍了消防车的通畅和操作。

建议】 鉴于建筑消防救援的特点以及对消防车道的要求,山东省规定不允许做隐形消防车道。

5.登高操作场地布置在用地红线之外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设置在用地红线内,如设置在红线外时,应征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取得其认可文件,还应确保登高场地范围无高乔木行道树及架空线路等影响登高操作的障碍物。

6.与消防救援有关的其他一些问题。

(1)登高操作场地和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

(2)登高操作场地与消防车道未连通,距建筑外墙距离偏大。

(3)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4)消防车道距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小于5m。

实例】 某荷塘月色住宅小区,局部布置两栋30层住宅楼,高度91.2m,消防车道、登高操场地和回车场布置如图4-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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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9 某荷塘月色住宅小区局部总平面图

问题】 ①住宅楼高度大于50m,登高操作场地15m×8m不合适。②登高操作场地二靠建筑外墙一侧边缘距离大于10m,场地与消防车道未连通。③回车场地一面积小于15m×15m。

建议】 《建筑防火规范》第7.1.9条规定,对于高层建筑,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15m×15m。《建筑防火规范》第7.2.2.2条规定,对于建筑高度小于50m的高层建筑,登高操作场地不应小于15m×8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不应小于15m×15m,如图4-1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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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0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