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防火分区划分问题

6.3 防火分区划分问题

1.汽车库与其他功能的房间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

实例】 某商业广场综合楼,一层平面布置停车库、商铺等,如图6-5所示,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

分析】 本工程车库面积约为800m2,商铺及其他用房面积约为1100m2。车库与商铺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不当,依据《汽车库防火规范》第5.1.7条规定“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汽车库(包括屋顶的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2.00h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

2.地下复式汽车库防火分区面积未按规范要求折减。

实例】 某高层建筑,地上二十四层,地下两层,地下设有复式停车库,每层建筑面积为3273.27m2,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层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地下一层普通停车位11个,立体停车位102个,如图6-6所示。

分析】 有些地下车库,由于空间限制,车位数常常无法满足规划要求,设计人员只能采用复式停车位的办法来解决,但在防火分区面积的划分上,往往出现超面积现象。如上述实例,由于采用双层立体车位,依据《汽车库防火规范》第5.1.1条规定:高层地下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m2,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为4000m2,但对复式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规定值减少35%,即最大可以做到2600m2,本工程地下汽车库每层防火分区面积为3273.27m2,大于规定的限值。这一点许多设计人员往往忽略,审查时应特别注意。

3.设有中庭的建筑,其防火分区面积未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

实例】 某六层科研中心楼,地下一层为车库,首层平面为商店和业务大厅,二层平面为客房和办公区,三至五层平面为客房、办公室和实验室,六层为多功能厅、办公室及员工宿舍

二层以上设有中庭,如图6-7和图6-8所示。每层建筑面积约2190m2,总高度22.8m,耐火等级二级,每层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

分析】 依据《建筑防火规范》第5.3.2条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m2(未设喷淋),但对于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第5.3.2.1-4条有关规定”。本科研楼每层建筑面积为2190m2,每层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是错误的。提出审查意见后进行了修改:

(1)与周围连通空间采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

(2)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3)中庭内严禁布置可燃物。